25.04.17筆記——勝爲士
25年4月17日、星期四
〖記事〗今日,安。
〖讀書〗近期讀完《民功篇》。又,讀完叔本華《人生底智慧》。
〖隨感〗
一、南明之基督,是華族高於儒家;海外之孔教,是儒家高於中國。
一、康子駁朱陸二家,謂《大學》未必先聖之言,況古之胄子皆隸樂官,專以變化氣質為學,不待矜矜言踐履也,蓋人莫能免血氣之偏激者,欲矯其弊,須出之以聲樂;俟周衰樂亡,樂學中絕,後之學者不及聞朝廷之琴瑟,亦不復知樂學累及千年,於是朱陸之爭卒無當於先聖矣。綜上,即吾所謂「樂教」也。又,康氏之言此,殆為孔教重視他力之一證乎?
一、外王,教會的也,不在於國家。
一、《易解》:「習,積也」。
一、孔子許管仲以仁,馬遷許扶蘇以仁。
一、生存的(存在的),即天欲的(wille)。
一、外物同,而內主(自性的)不同。性命之性,首先引出身體健康。另,人所擁有之財產,利也;人所展現之表象,名也。要之,自性、利、名,是人與人差異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