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归源于政治 ——读“牛津通识读本”之《卢梭》(一)

让-雅克·卢梭(1712年—1778年),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民主政论家和浪漫主义文学流派的开创者,启蒙运动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新爱洛伊丝》《植物学通信》等。
卢梭的怪诞和争议性充分体现在生前困顿窘迫、四面楚歌,由于多疑的性格而与几乎所有的朋友决裂,似乎要为“从西方到东方一次又一次激烈的社会革命和以美德相标榜的政治恐怖”(特别是法国大革命)负责。这种视角很容易会让我们忽视他在思想史上独有的批判性和开创性的地位,真相也许只有在充分阅读、吸纳哲人的著作之后才有可能获悉,本书正是这一旅程的一个不错的开端。
赵林在本书序言中总结了卢梭与法国知识精英决裂的根本原因,那就是思想上的分歧——弘扬科学理性还是坚持科学进步会导致道德堕落?私有财产的合理性诉求是否造成了不平等?三权分立与人民主权不可分割哪个才是宪政理想的重点?以及无神论与基督信仰、功利主义与道德动机主义、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之间的对抗。启蒙,在伏尔泰那里是自由,“是要颠覆专制和蒙昧的旧世界”;在卢梭那里是平等,“是要重铸善良与美丽的新灵魂”。上述分歧看起来有的仿佛是不可调和的,有的仿佛在于关注的重点之不同。
正像苏格拉底一样,卢梭的思想力量可能集中体现在他同样超越了自己的时代,这种超越性要求我们小心那种非此即彼的二分法(例如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通过阅读领会对抗的表象之下潜藏的思想线索,也许这是我们从卢梭身上可以获得的最大收获。
本书除第一章简单介绍卢梭生平以外,其余数章基本是按照作品的脉络来安排的。“文化、音乐和道德的败坏”对应《论科学与艺术》,“人性及公民社会”对应《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自由、美德和公民权”对应《社会契约论》,“宗教、教育和性”对应《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流浪者的梦想”对应《新爱洛伊丝》《忏悔录》和《一个孤独漫步者的遐想》。

一位日内瓦公民的生平
“在卢梭的《忏悔录》中,他提到他在威尼斯发现‘一切都归源于政治’,因此‘一个民族的面貌完全是由其政府的性质所决定的’。他坚信,人天生并不邪恶,但往往由于差劲的政府滋生了邪恶,从而导致人变得邪恶。如果一切都取决于政治,那么日内瓦同胞的正直品格,以及曾经辉煌的威尼斯共和国民众的道德败坏,都可以追溯到同一个根源。”
“一切都归源于政治”是亚里士多德“人是城邦的动物”的现代化版本。如同在古希腊,公民只有生活在城邦当中才有意义,作为公民的我们同样与政治密不可分。政治是我们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中的盐,“如果你不关心政治,政治就会来关心你”,说的是我们不把它当作不可匮乏的东西来看待和参与,它就会以没有盐的食物的形式让我们体会到匮乏,最终体会到营养不良导致的死亡。
“一个民族的面貌完全是由其政府的性质所决定的”,这个结论的另类样态就是“有什么样的政府就会有什么样的国民”以及“有什么样的国民就会有什么样的政府”这两个看似矛盾、对立的断言。二者的非对立性或者说统一性在于它们全都被囊括在政治生活中,政治对它们来说都意味着赖以生存的必备要素。通过政治,它们互相塑造对方。

“有什么样的政府就会有什么样的国民”意味着,民选政府不敢不尽最大的努力帮助选民培养公民意识、扩展对自己的监督与批评的渠道及手段;当这个政府凭借53%的优势赢得大选后,它一定要想办法弥合国民在选举过程中导致的分裂,凝聚国家意识,特别是要注意倾听那47%的声音,意识到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很重要,否则,它就要担心随时可能面临的下台。而对于威权或极权政府,它们训导国民的方式是让后者忘记公民身份,塑造奴性的、无知的国民。这类国民标准的姿态就是不知道权利与权力,将权利或应得的东西当作恩赐,将权力导致的悲惨、腐朽、罪恶当作只能承受的、无可避免的结局。
“有什么样的国民就会有什么样的政府”则调转了主客体,主角变成了国民。它的中心在于宣称政府不是成王败寇的结果,不是君权神授,也不是老子英雄儿好汉式的世袭,而是国民选择并塑造的。这样一种从野蛮到文明的转变是人类从上千年的历史进程中所取得的最可宝贵的财富;另一方面,《小岛经济学:鱼、美元与经济学的故事》(早期版本叫《经济为什么会崩溃:鱼、美元与经济学的故事》)则以故事的面貌、从学理的角度,逻辑地推论出国家、政府、国民之间的必然联系,与其说它说出了经济真相,不如说它告诉了我们政府合法性的来源,那就是国民通过部分权利让渡,换取安全、机会、教育、医疗、追求幸福等方面的保障。理解并坚持这种契约关系正当性的国民就会造就民主国家的政府,必要的时候,他们还会通过抗争扭转政府的大政府甚至集权的倾向。选票是公民最重要的武器,它会让政府战战兢兢,不敢越雷池一步。相反的情形则是,当一个国家的国民通过97.99%赞同选票将某个政府送上台的时候,他们就只能接受可能带来的后果,因为这个百分比已经说明了一切。
卢梭坚信“人天生并不邪恶,但往往由于差劲的政府滋生了邪恶,从而导致人变得邪恶”。但我们也许需要从“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角度来理解,差劲的政府是人所选择或放任形成的,后者起初也许只是无知、愚蠢、屈从于暴力的淫威,当前者成为事实后,一定会加剧后者的邪恶性,因为恶只会喜好恶,恶也只会生产更大的恶。人的邪恶性并非源于差劲的政府,它们其实互为因果,永远摆脱不了各自的责任。正如伏尔泰那句被广泛引用、已经显得俗不可耐的话所说的,“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作者在本章点明了如何理解《社会契约论》,即基于“有害契约准则”的对比,“在正确的解读下,会实现而不是破坏公民真正的自由,并赋予公民法律上的平等,而不是让公民屈从于他们的政治头领。”
“卢梭宣称,自由和平等这两个原则应该成为每一个立法体系的主要目标,《社会契约论》中的大部分内容都用以解释为什么应该如此。将道德和政治与我们生活中自然和生理的方面区分开来以后,卢梭提出,不同形式的自由适合不同的人。如果没有政府,人自然是自由的,因为不受他人意志的约束,但这种自由仅仅是为了满足人天生的冲动,政治社会的建立要求我们放弃这种自由;只有在政治社会中,我们才能实现公民自由或道德自由,前者使我们依赖于整个社会,后者使我们服从于那些表达我们集体意志的法律。”
卢梭将国家视为实现自由的工具,只要国家的所有公民都同时拥有主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称为民众自治。“只有当国家的每个公民都直接参与立法,他们才能共同监管那些试图滥用权力的人。”这种自由、国家、公民之间的关系呼应了《忏悔录》中的“一切都归源于政治”,《社会契约论》进一步显明了合理的政治形式的道路,虽然不一定是终极正确的道路,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或避免了“差劲的政府”,以及随之而来的人的邪恶。

本章末尾回到了卢梭思想的超越性及其影响。“在卢梭那个时代,没有任何人比他更清楚地表达了革命者对自由、平等和博爱原则的承诺,也没有任何人像他那样完全献身于人民主权的理想。⋯⋯卢梭本人从来没有主张过革命,他认为政治起义比他们原本想要治愈的疾病还要恶劣,他认为政治几乎没有可能拯救人类。但他预见了欧洲即将到来的危机和革命时代的到来,并希望这场危机能够得以避免。”
我们无法忽视这样的历史事实,“卢梭死后十年,法国大革命开始了,⋯⋯许多领导人还是在卢梭的哲学炽焰的照耀下,起草了他们的计划和宪法。由于这种联系,卢梭被斥为整个18世纪最邪恶的思想家。法国大革命变质后,首先催生了雅各宾派恐怖统治,然后产生了波拿巴主义,根据他的批评者的说法,最终引发了现代极权主义的出现。”
问题在于:卢梭是否要为历史的恶果负责?究竟是他的思想本质具备危险性,还是人们误读了、或者说利用了其思想?如果是前者,那么包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尼采、海德格尔在内的几乎所有思想家,我们都可以声称他们思想的危险性;如果是后者,我们需要反思的就是自身,即是否真正理解了卢梭?是否能够识别出将污秽倾倒于他身上的人们的或本真或虚假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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