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基层监督监管体系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因地制宜探索构建基层监管体系,坚持同频共振,聚焦廉洁建设三管齐下,做到“管理”“管束”“管护”相结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实现各项重点工作廉洁健康发展。
坚持全员管理。将监管融入城区发展和基层治理,会同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充分研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把党员、监察对象纳入监管体系,用好廉政谈心谈话、强化两企三新领域党员监督管理,为区域单位完善机制、防范化解风险提供纪法服务,形成品牌工作效应。
坚持全程管束。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加强对行使权力、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权力运行特点,突出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履职尽责的全流程监督,推动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
坚持全心管护。发挥好第一种形态作用,通过谈话函询、警示提醒、告诫约谈、民主生活会、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达到红脸出汗的作用。开展中层干部“月月谈”,每月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分析所在部门廉政风险点,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贯彻好“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运用好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等机制要求,结合具体情况选取适合线索澄清正名,让干部真正感受到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