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暗恋、恋爱和婚姻的伦理学以及法学笔记
探索恋爱的多样面貌,从自我接纳到爱情的哲理。

- 吾友人故事,若暗恋当早白之,或悔之无极。
- 和暗恋的人一起做小坏事时是超级快乐的。
- 发现彼此的优点是开始恋爱的必要不充分条件;而容忍彼此的缺点是维持恋爱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 爱情就像是tan(/2),你知道是什么意思,但就是没有。要想硬有,就得求极限,得到的就是正无穷。
- 我曾经忧虑过我可能不会恋爱;但最近我想到了,有些人不擅长跑步、有些人不擅长游泳,那也有些人不擅长恋爱;这么一想舒服点了。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 福田
- 我不需要恋爱,因为恋爱是弱者的避风港。
- 恋爱脑不仅仅是耽于幻想;更恶劣的是,就其本质而言,它在认识论上属于一种唯心主义。
- 当今世界的男男女女,大多都在烦闷各种问题:或者工作,或者学业或者住房或者恋爱,或者以上多种的竞合。但为恋爱烦闷的也许比其他人更优越,因为这表明其他问题对他们而言不是问题,或者最起码他们自认为不是问题或不认为是问题。
- 受欺诈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但是受欺诈而缔结的婚姻关系却是有效的,这是为何?—— 因为婚姻本质上就是一门欺诈的技术。
2025 Feb.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