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必须点灯
山西大同的古城,春节期间对所有商户下了个通知。要求除夕到正月十五期间,商户开屋内屋外所有灯,无论有没有市民、游客,必须24小时亮灯。
为啥要亮灯?你可以说,是为了古城之美,为了灯火氛围,为了游客观感。其实都知道,是为了当地官员的面子。不然你无法解释,都夜里了,游客们都睡了,亮着灯给谁看啊。
这种规定,不合常识,不合逻辑,重要的是,彻夜开灯的电费成本,还是属于商家的,自然不是所有商户都愿意配合。
于是当地相关部门又出动了。一家店主反映——自己半夜11点被打电话叫去开灯,拒绝后,执法人员破门而入进去开灯,并且加装了新锁,导致无法正常营业。
从媒体的报道里,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这些人员是穿着统一的亮黄色服装,如假包换的执法者,并且是两个人以上,完全符合执法的人数要求。

可惜,这样的执法,却是知法犯法。溜门撬锁,是江湖宵小的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换了锁,这就是故意不懂法,成了蛮横恶汉了。
当然,这些人如果没有领导的授意,是不会在大过年的节点干出这样的事情。一定是压力层层传导。大领导只看结果,小领导只懂吩咐,最后落到基层上,把执法者都逼成了违法者。
陆游写过一个故事,就是著名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有个州官名叫田登,他专横跋扈,忌讳别人提到他的名字。因为“登”与“灯”同音,全州人都把“灯”叫做“火”。到元宵节放灯时,州官发布告示说:“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到了现代,情况终于变了。百姓可以点灯了,而且是必须点灯。你不点是吧,我还可以帮你点。
但情况也没有变,还是一样的专横跋扈,还是一样的自我陶醉,还是一样的专横无理。你很难相信,这样的事情,过了几百年,还能以变体的方式发生。
新的消息是,当地已经关注到了这个问题,要处理相关的责任人。这几个基层执法的首当其冲,而那些提要求的,显然不用负责。
一个地方要发展,重要的是把所有的人当人。不能区别对待商户和游客。这个商户去了别的城市,也同样是游客。游客们回到了自己的家里,或许也是商户。
大同之所以能够出这样的政策,表层是面子,里层是GDP,但如果当地人干得不开心,被限制,甚至无法正常经营,也就只能短期里出点成绩,长久来看,对相关部门的信心没了,才是大问题。
营商环境,要一视同仁,百姓点灯,是绝对自由的,那是为了照亮自己的前景,绝不是照亮某些官员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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