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资本论》读书摘要(1)
第一册 资本的生产过程
第一篇 商品和货币
第一章 商品
1.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实体,价值量)
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些需要的物。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
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
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会改变)
马克思根据交换存在比例继而推出存在两者的交换之间存在着第三种东西。
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抽象人类劳动(幽灵般的对象性;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商品价值
“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如果真正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刚才已经规定的它们的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
“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对象化或物化在里面。”
价值量=“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劳动的持续时间;但并不意味着一个人耗费的时间越多这个商品越有价值;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里的耗费。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平均必要劳动时间
劳动生产力的影响因子: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
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这个物不是以劳动为中介而对人有用:空气、草地等等
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生产满足自己的需要)
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
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能形成价值。
2.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
商品: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例:
1件上衣=2W;10码麻布=W(人类劳动的质,它们是上衣价值和麻布价值的实体)
有用劳动:由生产活动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
“人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式。”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
3.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
商品:以铁、麻布、小麦等等使用价值或商品体的形式出现的。既是使用物品又是价值承担者。它们表现为商品或具有商品的形式,只是由于它们具有二重的形式,即自然形式和价值形式。
商品只有作为同一的社会单位即人类劳动的表现才具有价值对象性,因而它们的价值对象性纯粹是社会的,那么不言而喻,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
A.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1)价值表现的两极: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
麻布:相对价值
上衣:等价形式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两个要素,同时又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两端即两极
一个商品究竟是处于相对价值形式,还是处于与之对立的等价形式,完全取决于它当时在价值表现中所处的地位,就是说,取决于它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还是表现价值的商品。
(2)相对价值形式
(a)相对价值形式的内容
缝和织——这二者都是抽象人类劳动,要显示出不同种商品的等价表现才能使得形成价值的劳动的这种特殊性质显示出来。因为这种等价表现实际上是把不同种商品所包含的不同种劳动化为它们的共同东西,化为一般人类劳动。
要使麻布的价值表现为人类劳动的凝结,就必须使它表现为一种“对象性”。
(b)相对价值形式的量的规定性
价值形式不只是要表现价值一般,而且要表现一定量的价值,即价值量。
麻布和上衣的相对价值都可能发生变化。
价值量的实际变化不是完全和明确反映在价值量的相对表现即相对价值量上。即使商品的价值不变,它的相对价值也可能不变,最后,商品的价值量和这个价值量的相对表现同时发生的变化,完全不需要一致。
(3)等价形式
等价形式:当商品A(麻布)通过不同种商品B(上衣)的使用价值表现自己的价值时,它就使商品B取得一种独特的价值形式。
特点:
1、使用价值成为它的对立面即价值的表现形式。
2、具体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即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形式。
(马克思指出亚里士多德缺乏价值概念,没能看到劳动是同等意义的,因为他那个时候劳动力是不平等的)
(4)简单价值形式的总体
一个商品的简单价值形式包含在它与一个不同种商品的价值关系或交换关系中。一个商品的价值是通过它表现为“交换价值”而得到独立的表现的。
在一切社会状态下,劳动产品都是使用物品,但只是历史上一定的发展时代,也就是使生产一个使用物所耗费的劳动表现为该物的“对象的”属性即它的价值的时代,才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由此可见,商品的简单价值形式同时又是劳动产品的简单商品形式。因此,商品形式的发展也是同价值形式的发展一致的。
B.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
(1)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
商品通过自己的价值形式同整个商品世界发生社会关系,并且在这种相对价值形式中保持自身的价值不变。
(2)特殊等价形式
种种商品中包含一般人类劳动的多种形式。
(3)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的缺点
商品的相对价值表现未完成,其表现系列永无止境。
C.一般价值形式
(1)价值形式的变化了的性质
把劳动产品表现为只是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凝结物的一般价值形式
(2)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的发展关系
等价形式的发展是相对价值形式发展的表现和结果。
(3)从一般价值形式到货币形式的过渡
一般价值形式是价值本身的一种形式。
等价形式同这种独特商品的自然形式社会地结合在一起,这种独特商品成了货币商品。
D.货币形式
从A到B,和从B到C,都发生了本质的变化。D与C的唯一区别是金现在代替麻布取得了一般等价形式。
4、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
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对象性是与它们的感觉上各不相同的使用对象性相分离的。
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取得二重社会性质:
①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们是总劳动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
②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另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化成它们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
价值跟语言一样,是一种社会产物。【而且按照马克思的看法,这是一种必然会产生的产物】
“价值量由劳动时间决定是一个隐藏在商品相对价值的表面运动后面的秘密。”
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一般的社会生产关系是这样的:生产者把他们的产品当作商品,从而当作价值来对待,而且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把他们的私人劳动当做等同的人类劳动来互相发生关系。(这个社会是比以血缘或者种种其他纽带联系在一起的社会更加进步的;但在资本主义社会或者说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中,庸俗经济学不会指出这一真理)
马克思指出其他经济学家认为比如珍珠或者金刚石中有着物的使用价值,即它们的物质属性或者说它们的价值就是作为物所具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