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别再喊纳税人“小偷”了!
在生活里,有个对纳税人的误解像顽固污渍,怎么也洗不掉。
很多人一听到企业少缴税款,就不假思索地给纳税人贴上“小偷”的标签,张嘴就是“偷税”。
咱们其实都是纳税人,对别人喊我们小偷,好像也听习惯了,不觉得“偷税”这个词,有多么刺耳。但纳税人真的该背上小偷的骂名吗?
咱先把“偷税”这个词掰扯清楚。一般来说,偷税是故意耍心眼、用瞒报收入、伪造账目这些恶劣手段,想把该给国家的钱揣进自己兜里。
但大部分时候,所谓的“问题”,是复杂的税收政策和实际经营的碰撞。
就说小微企业主,每天忙得脚不沾地,操心订单、员工工资、房租,哪还有精力吃透那不断更新、复杂得像迷宫的税收政策。
一不小心,申报错了,或者对优惠政策理解有偏差,导致税款没交够,这能和“偷”画等号吗?
再看那些创业者,好不容易拉到投资,满心热血搞研发、拓市场,一心想着做出好产品、推动行业进步。可面对税务问题,两眼一抹黑。
因为财务知识欠缺,不小心在税务申报上出了岔子,就要被骂成“小偷”,这公平吗?
说完情理,再说法理。
哪怕纳税人主观上的确有少缴税的故意,那也不能叫偷税。因为在法理上,拿了本来属于别人的东西才叫偷,从来没有自己偷自己的道理。
税收是什么?是国家不付任何报酬向居民取得东西,主打一个无偿性。
趋利避害是人的自然本能,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让渡给国家,心不甘情不愿是可以理解的;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与贪官贪污、侵占国家财产相比,无论是行为的可谴责性还是实际危害后果,都完全不同。
所以,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只是逃税,不是偷税。
咱们得明白,纳税人是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是社会运转的“润滑剂”。企业缴税,换来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对国家发展实实在在的支持。
财富本来就是纳税人自己创造的,他们是经济发展的功臣,是包括税收在内所有财富的创造者,没有人会偷本来就属于自己的东西。
刑法已经将偷税罪改成了逃税罪,税收征管法将来肯定也会改,所以,不要张嘴闭嘴叫纳税人小偷了。
你对偷税怎么看?我在评论区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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