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社区工作队伍,强化基层治理能力
社区工作者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宣传者、执行者、落实者,是基层治理的骨干力量,打造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社区工作队伍直接关系着党的事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基层基石稳不稳。 严把选用关口,坚持优中选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级社会工作部和民政部门联合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实行双备案制,并按照“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方式与乡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由镇(街)统一调配、社区统筹使用。严格选用标准,按照总量监管、控超补缺、动态调整的原则,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服务功能、岗位空缺等因素,及时补充新鲜血液,持续优化“队伍结构”和专业“含金量”,锻造政治素质强、履职本领高、工作作风好、服务意识强、结构优、数量足、敢担当、善治理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满足人民群众对社区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为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健全职业体系,畅通发展渠道。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按照当前人员构成,区分民选社区“两委”、下派机关干部、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公益性岗位、临聘人员等情形,出台相应管理条例及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用好激励措施、规范退出机制,建立健全梯次发展、等级明晰、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职业发展路径。坚持“梯队培养、递进使用”原则,建立“社区工作者—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成长链条,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优先把优秀社区工作者纳入社区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动态管理,打破社区工作者成长的“天花板”限制,激发干事创业“新活力”。同时,建立“级别薪酬+绩效薪酬+职业资格津贴”的薪酬体系,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评审,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者给予一次性奖励、发放职业津贴,真真切切提高薪酬待遇,切实解决社区工作者队伍“不稳定”的难题。 聚焦能力提升,强化专业培训。把握好社区工作者专业化发展方向,全面推进社区工作者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提升,完善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制度和体系,开展普遍轮训学习业务,科学设置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评价体系,不断强化社区工作者政策执行、依法办事、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深化“老带新”培养机制,通过帮政治理论学习、带政治引领能力提升,帮日常工作开展、带履职服务能力提升,帮矛盾纠纷化解、带群众工作能力提升,帮急难险重工作、带统筹协调能力提升等措施,解决新入职社区工作者“不会干”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