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儒林外史》一百九:假名骗官司,堪舆葬父母(上)
小说在做场景切换的时候,常常会用人物关联进行切换。在上回书的后半段,场景是南京,余有达在南京杜少卿家里与各位名士阔论丧葬的弊端。在结束时,作者仅用一封信,丝滑地将场景切换到余有达的老家五河县。
信的内容是:“时下有一件事,在这里办着,大哥千万不可来家.我听见大哥住在少卿表弟家,最好放心住着,等我把这件事料理清楚了来接大哥,那时大哥再回来。”这份信的内容设置也是有技巧的:作者对发生了什么事只字不提,尽造悬念。不仅是余有达的想知道发生了什么,读者的注意力也被引了过去。
场景来到五河县,余有重正在和衙门的差人对峙,原来无为县发文来抓人,要抓的正是余有重。在小说的情节里,余有重最近一次出远门是到府里考试,怎么无为州的官府会来抓人?余有重自然也是满脸疑惑,但是执拗不过,只得同差人到衙门里。在衙门进行了简单的辩解之后,知县将一张有朱印墨标的官文给余有重看:
无为州承审被参知州赃案里,有贡生余持过赃一款,是五河县人……
读到这里,想必很多读者已经对事情的前因后果有了八九不离十的猜测。先来看余有重是怎么应对的。
余有重看了官文,立马指出其中的错误,五河县要抓的是“贡生余持”。虽然说他也叫余持,但是他最多仅仅是位生员,离贡生还有十万八千里,所以他认为官文是捕风捉影。生员也就是秀才,贡生则是从秀才中再进行一轮或者几轮选拔之后的人才。如果将秀才比喻为本科生,那么贡生就可以类比为硕士生。县令听了余有重的辩解,又查了县里没有另一个叫余持的贡生,就把他放走了,叫他去写一份澄清的文书。
在衙门后面的茶馆,是秀才们平时写状子的地方。在那里,余有重遇到了“头戴破头巾,身穿破直裰,脚底下一双打板唱曲子的鞋”,在“县里吃荤饭”的唐三痰。从他的衣着不难看出这是一个生活状况并不是很好的人,说他在“县里吃荤饭”,暗示他可能是专门靠一些与衙门相关的事务或信息来谋生的人。接下来他与余有重的对话大可看出这个人物的小人形象。
余有重的事情他早就知道了,一看到余有重来了,他就说“这件事虽非钦件,将来少不得打到钦件里去”。所为钦件,也就是皇帝亲自交办或者过问的案件。我们不难得知,整件事也就是余有达在无为州受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事,涉案金额也就四百两银子,这种体量的案件皇帝不至于会亲自过问。所以他一开始就给余有重一个下马威。接着他指出一条解救之道:县里的彭三老爷。因为他深知余家两兄弟是不与彭家人为伍的,如果想通过彭家人去疏通关系,就只能让他作为中间人去打点,那么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从中捞到些许好处。虽然整个过程看着意图明显并且破漏百出,但这就是他作为一个“县里吃荤饭”的人的生存之道。不过余有重早就有了方案,并不吃他这一套,写了呈子就交到衙门去了。
半个月之后,县令的文书有了回文。回文清清楚楚地写着余持的身材、样貌、年纪,又详细地将整个“私合人命”事件,如何分赃,嫌疑人动向等详尽地写在文书里,要求五河县令抓拿犯人。县令收到文书,只得再次传唤余有重。
余有重只得回家再写一份澄清文书,说明自己不是官文所要捉拿的要犯。这次,作为老实人的妻舅赵麟书说出了大实话:“分明是大爷做的事,他左一回右一回雪片的文书来,姐夫为甚么自己缠在身上?不如老老实实具个呈子,说大爷现在南京,叫他行文到南京去关,姐夫落得干净无事.我这里‘娃子不哭奶不胀’,为甚么把别人家的棺材拉在自己门口哭?”余有重对此不屑一顾,再写了一封澄清说明,交到衙门里去了。
直到这里,作者才将事情的原委道了个明。我们可大胆猜测,在余有达在上一次回家的时候与余有重对这趟无为州之行早已有了明确的行动路线以及后续的处理方案。原来余家两兄弟是知法并且犯法的,他们对司法程序熟悉,并且清楚地知道如何应对,最终成功通过手段完美地避开了官司。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余有达的目的是筹钱葬父母,这在古代虽然是一件极其重要的孝事,但是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大前提下,多少有点失了了其尽孝行为的正当性。
这份文书回去之后,无为州终于不再有文书过来要人了。这件事的风波总算过去,余有重心中一大块石头落了地,赶紧写信约大哥回来。
余有达回来之后会怎样安葬父母?下篇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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