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平等”和“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之间的关系
现在我们可以直接指出“人权平等”和“私人财产”之间的关系了。
我们已经了解到斯密的视角关注的是“人”,“人”的行为源于“合约”的事先存在,于是社会作为合约存在就被证明了。
合约成立的条件是权利界定清晰,即“人权平等”。反之,“人权不平等”意味着一方可以通过强迫订约或违约无偿占有另一方的劳动,而人们付出的“劳动”将转化为人们“私人财产”,所以说“人权不平等”就意味着“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不能成立。换言之,“人权平等”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前提条件——这就是“人权平等”理念与“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之间的关系。
至此,我们可以给“社会契约论”画上句号了。
社会作为合约存在从卢梭的朦胧意识开始,到斯密的苦心造诣,沉寂了两百年才被科斯隐约把握住,加上张五常的推进,要用上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这位“智慧领域的艺术家”的天才目光,才可显山露水。正所谓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我们已经了解到斯密的视角关注的是“人”,“人”的行为源于“合约”的事先存在,于是社会作为合约存在就被证明了。
合约成立的条件是权利界定清晰,即“人权平等”。反之,“人权不平等”意味着一方可以通过强迫订约或违约无偿占有另一方的劳动,而人们付出的“劳动”将转化为人们“私人财产”,所以说“人权不平等”就意味着“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不能成立。换言之,“人权平等”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前提条件——这就是“人权平等”理念与“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之间的关系。
至此,我们可以给“社会契约论”画上句号了。
社会作为合约存在从卢梭的朦胧意识开始,到斯密的苦心造诣,沉寂了两百年才被科斯隐约把握住,加上张五常的推进,要用上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这位“智慧领域的艺术家”的天才目光,才可显山露水。正所谓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