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家可归》-正文03
少年-第一章
很久之前,当我和莎莎一个年纪的时候,我也是从西北的一个县城考来北京读了大学。在我十岁以前,我爸我妈在南方打工,我跟着爷爷奶奶一起在村里住,顺便也上着村里的小学。
我爸我妈其实一直想让我去县城里上学,他们两个在外面打工,受尽了没文化的苦,所以特别希望我能考个好成绩、上个好学校,做个识文断字的文化人,以后也能在县城里安家,坐在办公室里,做那些一边吹空调一边看文件的工作。而不用像他们一样,要么做一个背朝黄天面朝土的庄稼汉,要么做一个背井离乡四处打工的浪荡子。他们觉得城里的教育总归还是比村里的教育好,能出成绩。
所以每年过年回来的时候,他们总会和奶奶商量,要不要来年把我接到县城去读书。但是这件事情总是被疼爱孙子的奶奶拦住了。她说孙子还小,过几年再说。过着过着,我就在村里读到了四年级。
但我十岁那年的春节,我爸我妈终于下定决心,要让我去县城读书了。
每年春节都是一大家子团聚的时候,不管天南海北,过年总是要回老家的。那年春节,在县城工作的大姑回到村里,带着给长辈们买的礼物——一般是每个老人一箱罐头一箱牛奶——一起回来的,还有她的两个孩子。前几年她总是一个人回来,说孩子在城里忙着上补习班,回来顶多住两天就得走,跑这么老远不值当,大姑父得留在城里看孩子,也就不过来了。今年是孩子缠着她要见姥姥,她拗不过,干脆就和大姑父商量完,给孩子的补习班请了三天假,一家子统统回大姑老家串串亲戚。
我爸有兄弟姐妹总共六个人,我爸排行老四,他的名字也和四有关,就叫王四。我爷爷则是兄弟四个,他是老大。我所称的大姑,一般指的是我二爷爷的大女儿。
大姑是我爸爸那一辈混得最好的,这可能归功于我二爷爷没生那么多孩子,总共生了一儿一女,都正儿八经地让他们读过书。其中儿子是个小混混,二爷爷拿棍子揍了十来年,也没让他看进去三个大字,反倒是街上耍扑克打麻将的手艺学得相当精湛。最后在二爷爷的棍棒下好歹混了个初中毕业,就跑外面打工去了。不料在外面厮混几年,竟然磨去了原先的地痞无赖样,变得妥帖踏实起来。现在住在村里,城里村里倒卖点东西,倒也过得不错。女儿,也就是我大姑,从小就聪明听话,上完初中之后,在初中老师的劝导下,二爷爷把她供上大专。毕业时正赶上大专包分配的最后几年,从此大姑成了一大家子里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跳出农门、吃公家饭的人。后来因为大姑模样身段都还不错,被县城里一个老财的儿子看上,嫁过去之后,大姑在体制里,老财一家子兜里有钱,在整个县城里都算是上流人家。
不像我爷爷,光会生不会养,六个儿女,平均学历是小学肄业,还有两个半文盲,连自己的名字都是在外打工的时候,被老板逼着才学会怎么写的。
大姑和大姑父带着两个孩子回村之后,年初二来我们家正式地拜了年。互相行礼之后,双方坐上主屋的炕头,一边拿盘子里的年货垫嘴,一边东扯西扯地聊着天,互相了解着过去一年的光景。
大姑的两个孩子插不上大人们的话,在主屋大吵大闹着东走走西窜窜,时不时还跑到大人聊天的中间扮鬼脸。
大姑被惹烦了——或许也觉得两个一直因为上补习班而不回妈妈老家的孩子,偶尔回来一次,却没有展现出知书达理的样子,未免有些丢脸——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我妈说:“孩子在城里上学上补习班憋坏了,好不容易回趟村里,啥作业也不用写,就想着疯玩儿了。”
“没事,你家孩子才多大,正是玩的时候呢。”我妈摆摆手。
“欸你们家儿子呢,我记得小桂子比我家康康大一岁是吧。”
“是大一岁,现在四年级了。”我爸说,“我记得那年,小桂子刚出生,你给家里打电话说自己怀孕了。”
“那小桂子人呢?怎么不在这?”大姑把闹腾个不停地两个儿子拉到怀里,不痛不痒地往屁股上抽了两巴掌,问道。
“他在偏房写作业呢。孩子腼腆,怕人。”
“哎呦,这孩子,大年初二还能记得写作业。”大姑啧啧称奇,“还是你家孩子懂事,不像我家这两个,只要没有老师在旁边盯着,那真是一点都不学。”
大姑推开在她怀里扭来扭去想跑出来的两个儿子,指使他们道:“去,去偏房看看你桂子哥哥怎么学的,我们大人在这聊会儿天,你们别搁这添乱。”
两个孩子挣脱大姑的手臂,蹦蹦跳跳地跑到偏房里去。
我那时虽然在另一个房间,但他们那边聊的什么我听得一清二楚。毕竟我家很小,只是三间并排挨着的砖瓦房,中间隔着门帘。听到大姑要打发孩子过来,我手里的笔突然攥紧了,然后手忙脚乱地收拾自己简陋的书桌——其实就是一张奶奶平时用来打麻将的小方桌。
我其实并不是很自律地要去写作业,只是没出息,既不敢见人,又怕开学写不完作业让老师打,所以心甘情愿地自己躲在一个屋子里,发会儿呆,写几个字。
那两个分别比我小一岁和三岁的孩子进来之后,较小的亮亮看着我桌上摆的书,问道:“村里的哥哥,你在写什么呀,寒假作业吗?”
我盘腿坐在炕上,两只手肘撑在桌子上,冲着他点点头。
康康在他脑门上弹了清脆的一个脑瓜崩,“叫桂子哥哥。”
亮亮捂着额头,委屈地重新喊了一声,然后就像没事发生一样,爬上炕来,趴在桌子上晃悠着脑袋看我寒假作业书上面的字。
我鼓起勇气想表现得更像哥哥一点,于是我问他:“你能看懂吗?”
亮亮点点头,“能,你在学英语。”
“对,哥哥在学英语。”
“那你为什么这里涂了好几次都没写,留下一个空啊?”这个七岁的小孩指着一处我没有填上答案的横线问。
“啊,这个,”我的声音微弱起来,我猜那时我的脸一定红得很厉害,“哥哥忘记这个词怎么拼写了,所以就先空着,打算开学再去问老师。”
“那应该填哪个词啊。”
我重新看了一遍题目,说:“应该填‘因为’这个词的英文。”
“啊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因为’怎么拼。”亮亮立马把自己的手举起来,好像是要回答老师的问题,“是b-e-c-a-u-s-e。”
我把他喊出来的字母写在纸上,虽然我也不知道它对错,但是看上去不别扭,很顺眼。
结果我刚要想怎么回复他,他已经疯跳着跑出偏房,向自己的爸爸妈妈报告喜讯了。
“妈妈,我帮哥哥把不会的题做出来了!”他扑到大姑怀里,喊着:“妈妈我厉不厉害!厉不厉害!”
“妈妈你快说我厉害!”
我一年级的堂弟亮亮在主屋向妈妈邀功,我个四年级的“大孩子”在偏房嘟囔着,“我都不知道他写的对不对,我只是谨慎一点怕出错而已。”
但可惜,我的家再小,门帘再薄,阻挡我那句嘟囔还是绰绰有余的。
后来我妈告诉我说,那天她听到我一个上四年级的人,还不如大姑家里一年级的小孩,心都要碎了。
那天把大姑一家送走,我妈连碗都不洗就拉着我爸开起了家庭会议。我拉着小板凳看电视,见此自觉地把电视声音调小。
但我妈一开口,我就把电视关掉了。
在我的记忆里,我妈从来没有带着哭腔说过话。
她对我爸说:“今天你姐过来的时候,咱一睁眼就知道不一样。人家穿的是貂,咱穿的是点棉衣,人家两口子那脸蛋细皮的,咱们两个脸上都皴成老汉了。没办法,咱认了。谁让你没本事呢。你也没本事,也没那命娶个有家底的老婆。娶了我个没本事的婆娘,两个人就这样凑合着过去吧!人家整天坐在机关单位里,抹着护肤水擦着护手霜,上班下班车接车送。咱们在外头,哪里有活儿往哪儿跑,天天撅起屁股受苦,大风吹着,太阳晒着。显得老点也正常的。咱不羡慕她!真的,我不羡慕她!
我们这一辈子就这样了,苦了累了也就这样了。我人生唯一一点希望,就是把桂子好好养大,让他念出书来,别像他老子那样!还没到四十岁,出个门就被人笑着说‘四老头过来啦’!
结果呢?桂子都四年级了,还不如大姐家刚上小学的那个亮亮。你说这能念出书来?”
我妈做饭用的袖套还戴在胳膊上,她一边说,一边抹眼泪。
我爸坐在火炉旁边,抽着烟,一言不发。
“你说两句话,别抽你那根死烟了。”
“人家那家庭条件,肯定读的是好学校……”
我妈冷冷地打断我爸的话头,“你别扯那有的没的,就是村里的学校不正经教!”
“我也想把桂子转到城里的学校去,但这个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上学得走后门掏钱吧,少说掏五百。学费你得交吧,桂子在那儿念书,得有人照看吧。而且我妈一直喜欢桂子,咱之前也提过这件事,她脸一下就黑了。”
“我管她脸黑不黑,我为了我儿子好!”我妈从炕头一侧拉出几节卫生纸,抹了抹眼泪,“钱少挣几个,以后打工你出去打去,我在县城租间房子,让桂子在城里念书。我随便找个能挣几百块钱的工作,两个人几百块钱也够了。你在外面打工攒钱,我在城里好好培养我儿子。”
见我爸没啥反应,我妈直接问我:“桂子,我问你,你想不想去城里念书。”
“想。”我怯懦地小声回复。
“你也想去城里读书就行了。走,妈带着你找你奶奶去。他爸,别搁那里发呆,赶紧跟上!”我妈雷厉风行地把我拉起来,拽着我就往门外走。五分钟后,我们一家人整整齐齐地坐到了奶奶对面。
奶奶见我们过来,先是非常高兴地亲了我的脸蛋,然后把招待客人用的干果盘端到炕上。但还没等她坐下,我妈就开门见山地说:“妈,等开春,我们打算送桂子去城里念书。”
她刚一说完,奶奶的脸果然像爸爸说的那样黑了下来,比火炉里烧了四个小时的山药蛋子还黑。
奶奶晃悠着患有风湿的腿,沉着脸坐到炕沿上,低下头嗑起了瓜子。
过了好久,她开口说,咱们家和小学教书的刘立花认识,那个人可有文化了,不比县城的老师差。
“而且城里人那么坏,我大孙子又老实,在学校受欺负了怎么办?”奶奶有自己的一套道理,“在村里读书多好,有我在旁边照看着,什么事也出不了。”
“你就疼你孙子。”我妈对她婆婆毫不客气,盘腿坐在炕沿上,一边磕着瓜子一边揭她老底,每嗑完一颗,就把瓜子皮狠狠地啐到地上,“你就是想一睁眼就看到孙子的把儿在你眼前晃悠。
“刘立花是你儿子的同学,她什么水平你儿子早就跟我说了。当初和他一起上学,天天上课睡觉,作业全抄他的。初中毕业的时候连个三加三等于多少都得算半天。”
“那人家是大专,四子就是初中毕业。”
“他妈肯出学费,四子的妈生的多,不肯出,乐意让几个孩子都当文盲。那能怎么办?”我妈说到这里,语气里满满的都是不满和讽刺。她斜着眼盯着奶奶,好像是在说:你当妈没有我当妈当得好。
“桂兰!不能这么和妈说话!”我爸也许觉得她说话有些过火,呵斥了我妈一句。
我妈看到连她的丈夫都不和她站在一起,怒不可遏:
“好好好,你们是一家人,我是个外人,整天琢磨怎么害你是吗?”
她环顾一周,看到一言不发的爷爷,振振有词的奶奶,毫无主见的丈夫。冷笑着跳下炕头,重申自己的立场:
“整天和庄稼汉混在一起,怎么可能坐得了办公室呢?就得把小桂子送到县城里去!别说老师不一样,那每天相处的同学也不一样,下了课见的东西玩的东西也都不一样。孟母还三迁呢,咱为了儿子,迁他一次怎么了?”
她见我在旁边木讷地站着,又一把把我拉到怀里。
“反正我一定要让我儿子去城里念书!桂子,我们走,回家!不和这群老顽固讲道理。”
她气冲冲地牵着我离开了奶奶家。
我跟在她后面,踉踉跄跄,像一只被风吹着的布袋。
“所以最后呢?你应该还是去城里读书了吧。”莎莎依偎在我怀里,脸颊枕在我的脖颈处。云雨过后的她身子格外柔软,趴在我身上,似乎每一处肌肤都贴合着我的形状。我抚摸着她年轻的身体,她就像一个蜜桃一样,肌肤粉嫩,稍微一戳就能流出水来。
“去了。那年过完年,我就去城里读书了。那次不欢而散之后,他们几个长辈应该是又聚到一起聊了一次。那次我没在场,所以不知道他们具体怎么聊的,吵没吵架,骂没骂娘。总之,那年过完元宵节,我妈没有像往年一样,和我爸一起去南方。而是带着我乘上了前往县城的公交车。”
“真好,”莎莎吻着我的脖子,纤长的手指在我脸上划动,“感谢你妈妈,要不是她执意要把你送到城里读书,你也不可能考上那么好的大学,不可能当上老总。”
莎莎咯咯笑了起来,“也不可能在那里认识我。更不可能像现在这样,两个人赤条条躺在一张床上。”
“或许吧。”我没心思理会这个勾人的浪蹄子,摇了摇头,把她从自己身上推下来。穿上拖鞋,走到桌子边点燃一根香烟,眼睛却看向了窗外的夜景。
莎莎很安分地拿着被子把自己的身体裹起来,双眸望向站立着的我。
爸妈总是对我说城里好,除了抱怨有些城里人太精明不好相处之外,他们没有说过城市的任何坏话。在我心里,进城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虽然之前几次进城的经历并没有那么美好,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城市的向往。
一年级刚入学的时候,班里有一个同学带来一个精致的削铅笔刀。那是一个有美丽图案的小盒子,把铅笔头插到盒子中间的小孔,旋转盒子后面的把手,铅笔头马上就变成一个标准的圆锥形。而其他所有人当时用的铅笔刀,是真的一把刀,要拿手指肚抵着刀背,一刀一刀地把铅笔的木质笔杆削掉,露出里面的石墨。然后再拿刀小心翼翼地打磨铅笔中的石墨条,让它的头尽量细一点,方便写字。等做完这几道工序,细碎的石墨碎屑已经把手指都染成了铅黑色。因此,当这个神奇的城里玩意儿出现在我们班里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震惊了。
我们没有想到,原来削铅笔可以是这么惬意的事情:把要削的铅笔端插到孔里固定住,一只手稳住铅笔刀,另一只手旋转把手,稍微转几圈,一根只有教科书里才能看到的铅笔就削好了。不用拿把小刀当木匠,不用担心把手弄脏,只需要在座位上挺直腰,扭转把手,像操作仪器的科学家,又像动画片里煮咖啡的贵妇和淑女。
那段时间,每节课下课,总会有很多同学围绕到那个高级削铅笔刀周围,希望它的主人可以用它给自己削一次铅笔。一开始,那个女生很乐意做这件事,后来被围得烦了,就对围过来的同学说“这是叔叔从城里带回来的,你们也可以去城里买呀。”
我这个人那时候脸皮薄,很喜欢那个铅笔刀,但不敢围过去请求她让自己用一次。只是老老实实待在自己的座位上,眼睛一直飘在被一群人围住的削铅笔刀上。所以,这句话也一分不差地落到我的耳朵里。
“城里”这个词,从此住进我的心里。
在那之前,我的世界只有这一个小村子。我家的房子,爷爷奶奶的房子,学校,村里的小卖铺,要走好几里地才能走到的耕地,这就是我的全部。我还知道爸爸妈妈去打工挣钱的地方,叫“南方”,因为他们每年都说自己要去南方打工。但爷爷奶奶种地也能挣钱,爸爸妈妈出门也是挣钱。在幼时我的心中,“南方”或许只是另一个村子,一个有更多地可以种、更多粮食可以卖的村子。
但现在,我知道了第三个地方,叫“城里”。“城里”和“村里”、“南方”都不一样。“城里”有好看的文具,或许还有其他很多好看的玩意,总之应该比“村里”更好。
那年过年的时候,我又从奶奶口中听到了关于“城里”的消息。她说爸爸妈妈会先到城里,然后再乘车回村。
于是我问她,我能不能去城里逛逛。奶奶本来不想让我去,她说城里乱糟糟的,有人贩子绑小孩,但扛不住我不停哀求,最后还是同意了。
爸爸妈妈回来这天早上,奶奶把我带到村里开小卖铺的刘根家里。刘根那天要去城里进货,奶奶提前和他说好,把我捎上送到城里的火车站那里,等见到我父母再走。
我坐上刘根的面包车,跟着他第一次离开村子。
在路上我问他:“根叔,城里是什么样子的?”
他嘴里叼着烟,双手握住方向盘,问我:“桂子你是第一次进城吗?”
“是的,之前没去过。”
“城里就是好呗。路宽敞,房子敞亮,婆娘好看。”
“那城里的东西是不是也更好啊。”我还是忘不了那个好看的铅笔刀。
“看情况吧,也许更好,不过也更贵。”
“那你这次进货能进点铅笔刀吗?另一种铅笔刀。”我费尽心思向他描述了一下。
根叔一愣,“那种东西啊。你想要让你爸妈在城里买一个吧。他们在外面挣了一年的钱,现在是最富的时候。但进货就算了。”
“为什么?”
“那种东西一个五块钱,村里没几个家长愿意掏钱的。进货进三五个不值当。”
“五块钱?”我两手扒在靠背上,惊呼道,“好贵啊。”
“城里的玩意儿嘛,花里胡哨的,整天琢磨勾搭小孩。实际上除了让大人多花几个钱,屁用没有。”他把烟屁股摁灭在矿泉水瓶盖上。
我安静下来,没有和根叔争论说那种铅笔刀削出来的就是好。但在心里,“城里”这个词已经和“好”联系了起来。
那天根叔把我送到火车站之后,他陪着我在车站门口等了大概半个小时才等到提着大包小包的我爸妈。
等人的时候,我让根叔摇下面包车的玻璃,从车窗探出头,观察周围的景象。大概有四五层楼高的站楼最上面,有一个巨大精致的时钟,表盘是白色的,三根表针上有藤曼状的花纹。我猜时钟的指针可能是铁做的,或许有两米长,比爸爸还高。平坦的石砖广场上人来人往,大多数都提着行李。还有一些人在这里做生意,我看到有卖烤肠的、卖糖葫芦的、卖衣服的……种类繁多。穿着制服的警察,还有戴着墨镜提着行李箱的人是最吸引我注意力的,因为那时的我觉得他们的打扮都很酷。
爸爸妈妈出站后,根叔牵着我的手把我拉到爸妈面前,简单寒暄几句,就开着面包车离开了。
我妈见到我非常高兴,扔下手里的蛇皮袋,蹲下来把我搂在怀里,又摸又亲。“乖儿子是不是想妈妈了。”
“是的,想你和爸爸了。”我抬头看着一年没见的爸妈,问他们,“我想要一个新年礼物可以嘛?”
“你想要什么?”我爸摸着我的脑袋。
“我想要个铅笔刀,不是村里的那种,而是像一个小盒子那样。”我给他们比划着。
“想要文具呀,”我妈给我紧了紧棉袄,承诺道,“一定给你买!”
但是等到了文具店,他们反悔了。他们之前并不知道这样一个铅笔刀要五块钱,于是我妈和我商量说,能不能买个别的礼物,比如买一本书,买一本字帖。“妈不是不想给你买礼物,只是可以把钱花在更有用的地方上。”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我已经有铅笔刀了,那把三毛钱的小刀锋利得很,削个铅笔毫无问题,但是我没有课外书,没有字帖,所以在它们中间挑一个好像再合理不过了。但是我又不知道自己的要求哪里没有道理。我喜欢那种盒子样的铅笔刀,我要礼物她也同意了。
我感到很委屈,甚至觉得他们一点都不爱我。
我停在文具店的过道上,旁边的货架就是我梦寐以求的铅笔刀,任凭爸妈怎么喊我我都不愿意往前走。我知道,只要我被他们带出文具店的大门,今天肯定就买不了了。
而我妈的反应也很干脆,见我低下头站着不动,两步迈到我跟前拽着我就往外走。
我什么话也不说,只是暗地里使劲儿不愿被她拖过去。
“别和你妈倔!”我妈那边传来的力气越来越大,我渐渐支撑不住,被她扯着拉出文具店门外。
从始至终,我没说过一句话。只是一言不发地表达意愿和不满。
“这么多年你还记得那么清楚,看来当时确实是对你伤害挺大的。”在我讲完我那次进城的回忆后,莎莎和我说。“不过和我比起来你很幸运啦,最起码你妈没打你。在我小的时候——可能也是因为父母有点重男轻女吧——我哪敢要什么礼物。”
“不过你不满的方法真有趣,”莎莎捂嘴轻笑,“一句话也不说,就站在那里杵着。小男孩一般不都是撒泼打滚吗?”
“我?我做不来撒泼打滚的事情。从小到大,我都是家人眼里的乖孩子。”我摇摇头,狠狠吸了一口香烟,烟灰像雾一样落在窗台上。
当然关于这件事情我还有一个细节没有和莎莎讲。当我被我妈拽得快要撑不住的时候,我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心里已经慌得要命——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慌张,好像只要被拉出去,自己就会死掉一样。所以怎么可能杵着?一个快要溺死的人,随便给他扔点东西他都会死死抱住,绝对不会松开,怎么可能直挺挺地杵在地上?
在我的一只胳膊几乎有半截被我妈拽出文具店的时候,我掏出另一只手扒住文具店转角的墙上,摆出一副心甘情愿被五马分尸的样子。
来啊!要么你把这堵墙拽倒,要么你把你儿子的胳膊拽下来。你自己选!你看着办!
我想我那时一定怀着这样一股勇烈。背水一战,玉石俱焚,或许是人类的本能。
但无论我赞颂多少次幼年时候自己的刚强,这场拉锯战还是以一种戏剧化的方式结束了。人的意志或许坚不可摧,但是我那天穿的鞋子,只是一双村里赶集时十块钱买的破鞋。随着母子二人的拔河战越来越激烈,我的身体折成了一张弓,这双鞋承受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终于,随着“刺啦”一声响,鞋面裂开,我的脚掌穿过鞋尖,露出一双脚拇指已经磨破洞的袜子,也探出一根裸奔的大拇指。
我不知道是要继续抵抗妈妈的拖拽,还是赶紧把自己破洞的袜子藏起来,还是把卡在破鞋里的脚缩回去。我的大脑混乱了,我妈一把把我拽倒,我趴在地上,再也抑制不住,嚎啕大哭起来,眼泪和鼻涕倾泻而下,和地上的土灰迅速混成黏泥,沾到我为了进城特意换的干净衣服上。我的破鞋和脚趾漏在外面,但我已经不在意了,反正我已经丢尽了颜面。我妈喊我“别哭了!屁股蛋都露了”,我没理她,接着哭。
她拽着我的帽子把我的上半身揪起来,在我脸上扇了两巴掌。爸爸随后过来给我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把我抱出了文具店。
那个我朝思暮想的削铅笔刀,自然也没买。在城里最老最破的商场里,他们给我买了一双鞋,花了十块钱。我挨了两巴掌,带着红肿的脸和孩童被撕碎的脸面,被他们带着回到村里。
——后来到了高中,当我开始学物理中的摩擦力的时候,每次老师讲到被各种外力上下左右提着摁着推着拉着的小木块,我就会想到那天被拽烂的鞋。我的脚踏在鞋里,鞋踩在地上。我的重力加上鞋子的重量减去我妈拉力的竖直方向分力,乘以地面的摩擦系数,再加上我手指勾住墙的拉力,合起来就是我全部的抵抗力。可惜它最后小于我妈拉力的水平分力,所以,失败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