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凑数的日子(585)
在人间凑数的日子(585)
11月3日 周六 晴
写于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
昨天晚上去咖啡厅看书,完事太晚,日记没写。今天补上。
昨天一言难尽。昨晚又失眠。身体出了点问题,比较虚。我觉得可以把在坦桑的日子看成在部队的日子。如之前所说,工作上一言难尽,但我一定得身体给锻炼好。这没做好,那也没做好,那实在是得不偿失,很亏很亏。
昨天下午和同事去球场打篮球。好久没打了。打篮球让我想起许多事。我身高虽然不到一米七,但我初中以及高中时,篮球水平在班里一直是主力水平。为篮球,我下了许多苦功,运球、上篮、投篮等,尤其投篮。如果我身高一米八以上,我兴许都会考虑去做篮球网红,像黄宇军、曹芳那样。我热爱一件事时,就会很想把它做好。在青少年时期,把一件事情做好动力一源于热爱,其二就源于一种虚荣,这虚荣其实是一种社交需求——我辛苦训练球技好,因而得到身边人的敬佩。我也确确实实因篮球得到不少人的欣赏。但上大学后,篮球逐渐就淡出了我的生活,一来有了新的热爱,如读书、学英语,二来也不再有此社交需求。毕业后,更是如此,而且毕业后,想法更加功利化了,希望任何事情都能对自己有帮助。这时的打篮球,于我只是锻炼身体的一种方式,也就被简单易行的跑步所代替。
不过,初高中时常年打球保留下来的那种本能习惯——喜欢篮球打篮球就兴奋开心,依旧还在。打篮球比跑步好的地方就在于,这是一个群体运动。通过打篮球,我们能获得社交上的满足。所以,偶尔打一打还是还好的。
今天又到Slipway写日记。目前是早上9点,我在这家泰国餐厅的室外区域坐着。餐厅还没开门。目之所及,蓝天、白云、大海、绿树,耳之所闻,歌声、鸟叫、人声,我在这里写作,惬意而自在。
谈起写作我确实想要换电脑了。我手机用了约7年,电脑用了7年多,Kindle用了应该将近8年。想想也算一个小成就。目前手机(苹果8P),明显感到性能下降,续航极差,充满电,看视频的话估计1小时就没电了,另外,打开应用与切换应用时卡顿极其严重,高达3-5秒。这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我对手机的依赖。哈哈。电脑的问题上周聊过了,略微卡顿,续航极差。
我确实想要换电脑。我很希望每天外出在咖啡厅坐时,都能带着自己的电脑,随时可以用电脑查点什么东西,写点什么东西。这就要求电脑要轻便、要续航强。
另外,想买一个掌阅或文石的阅读器。Kindle阅读器目前一大缺点是:不能买书,只能下载盗版书传上去。我不希望看盗版书,所以不想通过此方式来看书。这是个问题。
···
昨天做了半个春梦,没做什么,只是梦到交了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像Z明星。梦里很是开心,我们一起计划着去旅游。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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