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是一场对琐碎生活的短暂越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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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此刻的我更加心烦意乱了。
七岁八岁狗都嫌的年纪,像是身体里被装上了永动机。女儿拉着我不断穿梭在广场的各省花车间,没完没了地摆着造型拍照。我的女儿很漂亮,可能她自己也深知这一点。但如果不是这么能折腾人的话我可能会觉得她更可爱一点,只是唯独可惜了她有点兜齿。不笑还好,一笑就显得憨气十足。这一点都不像我。在广场的游览时间是两个小时,我十分感激这位导游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集合时间。当我站在一辆花车前,又一次从相机的取景框里看到女儿咧着嘴大笑的时候,我决定选择让相机在此刻没电,而我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注意到了团里的那个男人的。当然也有可能是被女儿抱着大腿吵嚷着要给相机买电池,实在无心再应付她所以我才把注意力放在了别的地方。在这个两天一夜的廉价旅游团里,他和我是唯二两个不怎么高兴的人。
短暂的萍水相逢没什么深交的缘分和必要,今天下午的广场观花车是最后一个项目,吃过晚饭这车人就各奔东西。但在被女儿烦得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我还是主动过去搭了话。男人看上去六十出头的样子,还没有太多白发,身材很瘦挺得笔直,穿一件黑色的夹克。我不是个会来事儿的人,开场显得十分刻意尴尬,好在男人也有些内向没有太在意。他在寻找辽宁的花车,广场太大了,各省的花车每年都在国庆的时候前来争奇斗艳,恐怕除了工作人员没有谁能知道每个花车的具体位置。女儿挺起胸膛表示要带路,没想到围着广场拍了又拍还有这个好处,她还记得辽宁花车在哪里。我们带着男人顺利找到了辽宁的花车,我问他用不用帮忙拍个照,他凝重的脸上才有了一丝笑容,这让他看起来慈祥了很多,他善意地提醒我相机应该是没电的。因为这个成年人之间才懂的玩笑,我和他的距离下意识拉近了一些。他说他懂我一个人带孩子的难,却不懂离异的苦,他不知道为什么两个曾经决定要过一辈子的人,会有一个中途反悔。成年人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看他对带孩子颇有心得,我们谈话的方向顺势转到了他的家庭。丧偶,大儿子已经三十多岁了,小女儿今年也大学刚毕业,现在他自己和八十多岁的老母亲一起住。听他的口音我有些意外,询问他怎么这么远一个人从闽地来旅游。他就只盯着辽宁的花车,没回我话。内向人转移话题比打开话题更尴尬。他提到还是只有一个孩子清净,我不好告诉他我其实喜欢多生几个。本来肚子里还有过一个,被拿走了,然后又回来了一个别的。
广场上有兜售饮料小吃的,女儿央求我买一个棉花糖。我着实囊中羞涩。这次我几乎把全部的钱都带了出来,一半用在去广东的车票上,剩下一半的一半付了这次的团费。可小孩儿不懂这些,他们还不明白钱的好处,以及钱该怎么花,他们只觉得这个东西你不买就是不爱他。那个时候在他们心里,爱和买东西挂钩。可在大人的世界里,买东西和钱挂钩。女儿这个要什么就必须得买的毛病也不像我。我年轻的时候就进了厂子,厂子里什么都给什么都有,什么都有什么都见过,也根本不需要什么得去外面特意买的。我们兄妹四个,都在这个厂子里,我大哥甚至还死在了厂子的车间里。因此我要进厂的时候,和工会主席提前打好了招呼,在车间干活儿的我都不想去,三班倒太熬人。我想坐办公室,但又因为性格怕生干不了销售,就想着去电站或者总务都可以,最后结果出来还是被分去了车间,和我大哥一样,在练漂。为此,我妈跟工会主席打了一辈子仗,说因为他不给安排工作已经害死了她的大儿子,现在还要来害她最小的女儿。工会主席腰板很硬,称共产党员绝不拿人民群众一针一线,也绝不会因为手里有一点点权力,就想着办事拿钱贪赃枉法。我妈没上过学没什么文化,就是个朴实的农村妇女,她不懂为什么给自己孩子安排个工作也能被扣上贪赃枉法的帽子,但她被帽子扣怕了,也只能认命。那几年我妈哭坏了眼睛,现在老了得了黄斑变性,视力约等于没有,看不见工会主席了也就不干仗了,眼不见心不烦。再后来,那个给厂子卖了一辈子命的工会主席,死之前除了几张奖状什么也没给家里留下。我妈直到现在都不让在家里摆他的遗照,到日子了我们几个做子女的也只能偷着去烧点纸,顺便也给大哥烧点。每次看着茔地里两个并排着的坟堆,我都忍不住想:如果大哥看到他工会主席过去了,能不能问他后不后悔。
男人主动付钱给女儿买了棉花糖。联想到棉花糖和爱的关系,我开始有些警惕,即使那是个已经六十多岁的老头儿。男人像是一眼看穿了我的想法,把棉花糖递给女儿后便示意自己去别的地方逛逛,不自然地摆摆手就走了。这倒显得我的刻薄和多疑。
剩余游览时间还有半个多小时,已经累得脚底板发麻也没个地方能休息一下。哪怕你只是想蹲一下,都会有群众过来厉色制止,更何况其实人多得也没地方蹲。后来我才知道那些群众是便衣,怪不得他们目光如炬,他们看人的眼光一定很准,不像我。赶上五十周年的大日子,没发生踩踏似乎已经是万幸的事。没办法,我只能带着女儿继续逛。广场那么大,大到一个团的人散进去就只能约定一个时间在出口聚齐,却小到后来我总能看到那个男人的身影。他的气质太独特了。广场上数以万计全国各地来看花车的游客,每个脸上都是喜气洋洋。只有他一脸颓色,眼神里带着哀伤,却对每个花车都看得仔细。可能是因为我的目光太热烈,还是引起了男人的注意。我带着好奇想走近他再寒暄几句,他却先收起了触角再次消失于人群。
我很好奇,好奇男人那双眼睛里的故事。因为那个眼神我太熟悉了。
我二姐是个非常本分听话的人。在家听父母的话,在学校听师长的话,在厂子里听领导同事的话,结婚了听男人的话,死了男人就没有话可以听了,于是自己到老。二姐是全家唯一一个毕业后工作被分在办公室的人,这让她自觉对其他的兄弟姐妹很是亏欠,总是主动挑起照顾父母的责任,于是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到现在我还总是馋她做的红烧肉。照理说,这么听话懂事的孩子该让父母省心一辈子,结果二姐唯一的一次忤逆,便让自己成了整个镇子上的话题。那一年,她爱上了一个南下的流浪汉。两个人是怎么认识,又是怎么产生感情的,我们一概不不知情。二姐比我大很多,那时候在她眼里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自然不会同我分享少女心事。可连二姐单位里的好姐妹都不知道,保密工作真的是做到了极致。可一个流浪汉怎么会有爱情呢?怎么配有爱情呢?我妈气得要把二姐赶出家门,全家都不赞同这门婚事。是的,那时候只要有了感情,就要谈婚论嫁了,爱情和婚姻是捆绑的,和现在不一样。二姐单位的工会主席有他的见解,认为门当户对是老一套,只要人品好穷点怕什么,大锅摆在这儿总有他一口饭吃,人品好才是真的好。一个流浪汉的人品要怎么评判,那时候可能我太小了还不明白,只知道以后二姐要过苦日子了。二姐结婚的那天,流浪汉说按照他老家的风俗,新婚夫妻要带着家里未婚的姑娘们登高。我那时没注意到为什么一个流浪汉还有老家这码子事,只记得结婚当天爬山的时候,我跟在二姐身后,她脚上那双带花边的红色高跟鞋特别好看,我看了一路。结果等回了家,那双鞋已经脏得没法儿看了。为此我闹了不小的脾气,因为我本来打算自己结婚的时候也要穿这鞋的。结果因为头天晚上下雨,鞋子上全是黑泥,洗都洗不掉,我由此对流浪汉的怨恨更多了一些。我就是在登高那天第一次看到那个眼神的。那天,当流浪汉带着我们爬到了山顶,他就这么傻站在那儿一直向北望着,然后望着,一直望着,好像怎么也看不够似的。后来我冻得实在不行了,吵嚷着要下山回家去,二姐才牵起流浪汉的手,说了句走吧。然后流浪汉回过头看看她,也说走吧。
自从二姐搬出去住就再也没跟家里要过一分钱,虽然流浪汉之前一直没有工作,毕竟是流浪汉嘛,好在二姐在厂子里的工资还够生活。家里人对流浪汉的态度一年比一年平和,尤其后面流浪汉找了个保安的工作之后。我妈虽然嘴上不松口,背地里却总让我去给二姐送吃的,虽然没有二姐自己做的好吃,但我妈后来也很少吃到二姐做的饭了。于是我每次去二姐家碰到流浪汉,我就会看到那个眼神。二姐搬出去后,跟流浪汉在镇上的火山上搭了个小房,流浪汉总爬到火山顶上往北望。后来我再见到流浪汉,总觉得他身上有股臭鸡蛋味,久而久之二姐身上也是这个味道,以后的日子我就不爱往二姐家跑了。直到流浪汉被带走的那天。我和工会主席扶着吓到腿软的我妈一路赶到二姐家,还没到二姐家就看见几个人押着流浪汉往下面走,我二姐在后面边哭边追。工会主席看这架势连忙说明岳父母的身份,想问问清楚,那也不好使,我们一路拉扯着走到道边,对方一直押着流浪汉到一辆间色桑塔纳前。要被塞进后座的时候,流浪汉急切地拧着脖子回头看了二姐一眼,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被塞进去了。街上来来往往聚集了许多看热闹的人,二姐已经顾不上只能捂着脸大哭。这是我妈埋冤工会主席的第一件事,那时候她还不知道原来后面还有这么多要埋冤的,所以两个人当街干出了打仗的气氛,我妈恨不得手边有把刀砍了工会主席。如果当年不是他不反对,女儿绝不会嫁给一个流浪至此的逃兵。工会主席不承认自己看走了眼,梗着脖子说谁都有改造的机会,改造之后就是新人。
那之后,我妈怕二姐干傻事,拉着我在她家住了好一阵,我也不知道到底做什么叫傻事,只知道我身上也开始有了那股臭鸡蛋味。
再见到那个眼神是二姐从北边接回流浪汉以后。流浪汉被判进去了几年,二姐一直在家里等着他回来,可他病死在里面了,因此我跟我妈又在二姐家住了好一阵。那会儿我正对坐办公室的一个男同事迷得不行,不愿意擦肩而过的时候身上带着臭鸡蛋味,当然不愿意起二姐家住,被我妈打了几巴掌后才服了软,心里想的是对这个刚没了大儿子的女人多包容点。二姐把流浪汉的骨灰埋在他总往北看的火山顶上,于是总往北看的人变成了二姐,那个眼神也变成了二姐的眼神。住在二姐家那阵儿,有一天半夜被尿憋醒,可想起二姐家旱厕的恶臭不想下炕,努力让自己继续睡过去,无意间听到了我妈和二姐的对话。二姐说去年她去北边看流浪汉的时候,流浪汉已经是晚期了。我妈问他最后有没有交代二姐什么。二姐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他说走吧,走吧。
走吧。女儿边说边扯着我走向另一个花车。我再回过头来看时,那个男人已经不见了。
二
晚餐照例还是那种接待旅游团的廉价餐厅,空气里弥漫着油垢和劣质洗洁精的味道。
我们一行两桌虽不互识,但几顿饭下来,大家吃饭时的坐次也基本确定下来。但今晚的我因为有了“认识”的人,于是便带着女儿坐在了那个男人身边。男人很体贴地没有表现出不适,微微点头示意后我们便各吃各的。男人抽的烟牌子我认不得,老家没见过。不过考虑对方应该是南方有钱地方来的,加上现在又是在大城市,只能怪自己见识少。席上有一道当地特色小吃,女儿问我是什么,我说是油炸的肠,结果吃了一嘴蒜味儿面粉。不知道是不是被餐厅糊弄了,正要叫来服务员理论,那个男人出声阻止了我。他耐心地给我解释这道小吃的由来,提到当初也确实是荤物的小吃,由于物资匮乏最终演变成了如今的样子。我没想到一个南方来的男人竟然对北方小吃知之甚详,以为不过是男人们一贯好卖弄,转念一想他应该不是这样的人,才信了他的话,没去找服务员的毛病。
这段小插曲让我们下午有些尴尬的气氛缓解了一些,我终于有机会再次了解他。下午聊到家庭有些尴尬,这次我便改问他的工作,却忘了自己现在的情况。男人说他原来在当地一所小学当国文老师,总跟学生提到南京和北京,自己却从来没有见过,现在终于退休了就来看一看。我看他不愿多说,本想再问问他下午那个眼神里的故事,却被内向人常用的逃避技法反将一军。男人问起了我的工作。还没来得及想好说辞,我的耳边已经响起了车间机器日夜不停的轰鸣声,过去二十多年里日日夜夜都能闻到的浆水味儿也扑面而来。
我跟女儿他爸都是练漂的。在这个车间,除了吃灰就是吃土,总之没什么好的。几年下来,机器不停工人三班倒的日子,让我没了正常的作息概念,繁重的体力活儿倒是让我长了不少力气,后来家里的饮水机都是我换桶。虽然辛苦,不过好在没重蹈大哥的覆辙。其实有大哥的例子在先,就算我自己被分到了练漂,照道理我也怎么都不该再找个练漂的,一开始我也确实是这么想的。头几年我跟女儿她爸本来也确实没什么交集,虽然都在一个车间,那会儿她爸的对象是整装的,哪是个比练漂还不是个好地儿的地方。我对那女的印象不深,只记得是个五大三粗个人,干活倒是一把好手,常常被装货的喊走帮忙。本来搞上对象了就该结婚了,毕竟再自由的恋爱也并不包括做那些出格的事儿,可惜这时候出了个意外,让我有了跟她爸产生一段孽缘的机会。
那时候,是厂子刚开始不好的几年,偷东西的开始变多了。本来这么大个厂子有点小偷小摸的也都正常,结果这股风气越来越盛,最终引起了工会主席的重视。那会儿我二哥截肢之后一直在厂里当保安队长,不负责干力气活儿,只负责指导工作,但他很是上心,为此还特地成立了个纠察队,拄着拐也要巡夜抓贼,因此很受工会主席认可。在先后抓住过几个小贼里面,最特殊的一个人就是我女儿她爸当时的对象。以至于我跟她爸结缘后,二哥总晃荡着半条腿说,是他替我抓来的男人,我得感恩他一辈子。
那天夜里,二哥正带着几个年轻小伙子巡查,老远就看见一个穿得鼓鼓囊囊的女的往外偷偷摸摸地走。小伙子们没经验,一个冲劲就要跑上去抓,让我二哥活生生给摁住了,说要悄么声儿的跟在那女的后头,得看看她还有没有同伙,一网打尽。结果,显然瘸子的丰富经验并不如小伙子们的年轻气盛好使。那女的可能是察觉到了后面有人跟踪,毕竟拄拐走道儿的声儿太明显了,于是还没等走到大门口,就一股脑儿就顺着墙翻了出去,直接跳进了外面的公厕里。小伙子们不敢耽误也赶紧跟着翻墙出去,可我二哥还在呢啊。等二哥拄着拐从门口绕到公厕这儿,那女的早从茅坑跑了,那也是个露顶的旱厕,跟我二姐家的差不多。
第二天,全厂子的人都知道有个女的偷了布从公厕底下跑了,我们当时都捂着鼻子当个笑话讲。没想到后来有一天,二哥带队在工会主席面前报告情况的时候,我女儿她爸押着当时整装的那个对象一推门就进来了,说抓到了那天晚上偷布的贼。在我女儿她爸的说法里,那贼人好生狡猾,偷完厂子的东西顺着公厕底下跑了不说,临回家前还特意拐到大河里洗了好几遍澡。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么大的味儿还是被他闻出来了。于是贼顺利抓到了,送去了派出所,被偷的布也找了回来,虽然布没法儿用了,至少让我二哥跟年轻小伙子们免了罚。后来我就没再听说过那女的的事儿,应该是离开这儿了。可没有厂子的介绍信她能去哪儿呢?又怎么吃饭怎么找工作呢?
因为抓贼又主动举报亲友的行径,女儿她爸被工会主席与保安队长大加赞赏,没日没夜地在我耳边提,时间久了我便有了个对象,再后来就有了女儿。我跟他三班倒的工作,变成了两班倒的生活,日日在厂里闻浆水味儿,夜夜在家里闻的也是浆水味儿。我记得很多年之后,大概女儿两三岁的时候,有一次好不容易赶上两口子都能在家过夜,可能也是领导考虑我们是双职工家庭,排班的时候特意给照顾了一下,好让我们一家三口团聚团聚。这还是工会主席已经病逝一年多了,不然这么一点好处我都捞不上。那天晚上,我跟她爸久违地一起躺在同一张床上,背靠背沉默地各自入睡。我睡不着,这阵子频繁的夜班儿打乱了我的作息,只能干愣愣地看着窗帘上闪过的影子。就在这时,我突然闻到了他身上飘来的一股香味儿,那香味儿像是一种花香,却不是老家这边我熟悉的那几种花。我们这边有很多花,最多的是二月兰,各个颜色的,很漂亮。正当我仔细闻着,想要辨别到底是什么花时,不知道怎么地,就想起了多年前他押着那个整装的女的到工会主席面前的事儿。当时那个女的从公厕跑了之后,在大河里涮了那么多遍才回的家,女儿她爸是在哪儿,又是怎么闻到她身上的味道的?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我,心里忽然有了个念头,原来味道是可以传染的。就像二姐家的臭鸡蛋味儿,练漂车间的浆水味儿,整装女的身上的屎尿味儿,和他此刻身上的香味儿。
今晚的我们,身上应该也会沾上油垢味儿。
那个男人显然没能等到我对于工作的回答,但女儿的心直口快让我有些尴尬,好在男人似乎没明白我女儿说的意思。我只好解释说在老家找不到活儿干,正打算带着女儿去广东碰碰运气。男人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沉默后拿了根烟,我也跟着要了一根。抽烟时我看到了他已经洗翻了毛的袖口上起了许多毛球,和蓝蓝的晕了一小片的墨水儿污渍。我翻出针线包,拿出里面的弹簧剪,举手跟男人示意了一下,帮他剪掉了露在外面的线头和毛球。习惯了,看不得这个,我解释道。我小心地尽量不接触到男人的皮肤,省得惹人家不快,好像我又什么怪癖或什么企图。我只是在做这些事的时候能感到平静,熟悉的、重复的、机械式的动作,总能带给我莫大的安慰。
从工厂出来的那一年,我经常独自在家里整理旧物。我收拾得很仔细,需要让女儿她爸拿走的归一堆,理理还能用的归一堆,能卖废品的归一堆,剩下实在没用的就收起来,攒一批拿到二姐家。二姐后来一直一个人住在火山上的房子里,没了工作也没了男人,我跟二哥这几年就总是多支援她一些。可到后面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我跟二哥也支援不动了,就只能给她这些实在想不到用处的东西。好在二姐也不嫌弃,而且总能想出我们想不到的用法。我记得有一回我家楼下死了个挺大个儿的流浪狗,狗身上还穿着一身好看的花衣裳。那阵儿镇子上乱得很,经常出现忽然一家人都走了或者突然都没了的情况,街上就总能看到各种流浪猫狗。有的运气好点儿,被人抱走养了,运气不好的要么死在街头,要么死在后厨。本来看着那死狗的样子,我心里是有点嫌弃又有点害怕的,但想着万一二姐能用呢?我也不知道哪儿来的胆子,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把狗的花衣裳脱下来了。看着眼前的狗一身油光水滑的毛,我全身的毛也一下子立了起来,站起来掉头就跑回了家。等我喘匀了气再从窗户往下看时,那只流浪狗已经不知道被谁拿走了。狗去哪儿了,那几天我不敢多想,只惦记着把花衣裳洗干净了送我二姐。过了一阵子等我再去她家——那会儿我已经不嫌弃二姐家的臭鸡蛋味儿了,谁还能嫌弃谁呢——花衣裳已经变成了花手套。没想到从来没下过车间一直坐办公室的二姐,这几年竟然也学会了做针线活儿,后来还给我女儿缝了各种小衣服小袜子,当然这些都不会是捡来的废料做的,大概率是工厂遣散后跟着大家伙一起抢到的。对于二姐学会做针线活儿这件事,直到现在我也觉得很神奇,为什么呢。
我女儿每两周去她爸那儿住一个周末,那两天就是我整理旧物的最佳时间。翻翻找找,总能发现一两件忘记穿的压了箱底的衣服。人一股脑往前走的时候,就顾不得看看自己手里有什么,没时间看,而现在我多得是时间,除了时间我一无所有。等把女儿送到她爸家,我就会回来坐在阳台的板凳上,用弹簧剪把旧衣服上的毛球和线头一点点剪掉,堆成一堆,撕块旧报纸放上面,很快就成了一座小山,很有成就感。那年的天气都比原来好了很多,冬天也总有大太阳,不再是原来总是灰蒙蒙的,虽然大家甚至开始怀念那些空气不好的日子。我就这么坐在那儿,晒一会儿,剪一会儿。等到后来,天气再好我也不敢在阳台久坐了。我怕又看到谁从我眼前掠过,也怕自己哪天打开那扇窗。
可能因为这是最后一顿散伙饭,激起了这个短暂一起度过两天的游客们对彼此莫名其妙的情谊。酒过三巡,我的背上已经开始汗津津。余光看到男人脱掉了那件黑色皮夹克,里面穿着洗黄了的白衬衫。微醺后的男人一直不停地说着,偶尔会趴在臂弯里哽咽一会儿,然后抬起头露出白天那个眼神。我看到他眼角带着泪,左臂戴着孝。
行程结束前导游收集每个人的家庭地址,要给游客们邮寄在广场上拍的合照。当时没有登记地址的除了还没落脚地的我,就只有那个男人。我听到他和导游的对话,才知道他来自当年寄不出去信的对岸,他是来给素未谋面的父亲奔丧的。
三
在南方的日子不好过,除了让人恼火的湿热天气,还有这么多年也听不懂的方言。这时候我总觉得北方人吃了大亏,这就像是少掌握了一门外语,别人骂你都听不懂。因此我总是督促女儿多和当地小朋友们玩,培养她学会这门语言,但她没有语言天赋这点反倒随了我。
趁着女儿高考后的暑假,我带她回了一趟老家,也见了我妈的最后一面。老家像是被按了暂停键,没什么太大变化,连街道招牌还是十几年前的风格。老太太临走前还在数落工会主席的不是,这也算一种惦记吧,毕竟我都快想不起来工会主席长什么样了。我妈下葬那天来了许多人,基本都是老人。老得上了岁数的人,和当年一起过过老日子的人,白事便成了追忆茶话会。女儿嫌无趣不知道跑去哪儿玩了,从小爱到处跑的性格,一直跟到她长大成人。
我跟二姐也多年没见,她还是自己一个人住在火山顶上的老房子里。镇上的平房后来陆续拆迁,很多人住进了宽敞明亮的大楼房,幸运却一直没落在二姐头上。但二姐也没什么怨言,她更喜欢那个充满臭鸡蛋味儿的老房子。我以为她心里放不下流浪汉,一直不肯再婚,镇上总是有好心人要给二姐介绍合适的对象。谁知她早就把流浪汉忘得一干二净,有时候心大得出门都能忘记带上钥匙,让走路本就不方便这两年还做了腰椎手术的二哥给她撬锁。不知道是不是这几年被二姐折磨得够呛,二哥现在下床都费劲,连老妈下葬都是让人抬着担架来的。本来我跟二姐都商量着别折腾二哥,结果人说下葬必须得儿子捧着遗照走前头。一向传统守旧的二哥不听劝,执意要来,我跟二姐不好拂了这片孝心,便专门去买了一副担架。这一整天折腾下来,差点让二哥就地躺在大哥的坟堆儿旁边,最后还是我跟二姐捧着遗照回的家。
午饭吃得简单但丰盛,绝不能亏待了每个来出份子的老人。饭桌上大家频频感慨我妈走得好,这个时候走能出份子钱的人还多,再过几年估计份子钱都收不回来了,亏。我有点想笑,又觉得场合不大合适,旁边我妈的表亲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琢磨着她是不是想哭死过去,好赚回一点份子钱留给孩子?这么一想就更憋不住笑了。饭后闲谈,我妈表亲提到这几年难过,本来想着趁七十岁前赶紧再跟团出去玩玩,没成想等能出门的时候都七十三了。聊到这儿我忽然想起当年旅行团里的那个男人,我已经很久没想起他了。我记得他的眼神,然后看了看二姐。没错,就是二姐那个眼神。可当我环视四周,却发现怎么大家都拥有了这个眼神。这个发现让我那几天都不太敢照镜子。
我妈的事情结束后,我在她的柜子里收拾出了几件当年没能带走的东西。天高气爽的一天,我打算带女儿去当年我上班的地方看看。在镇上转了一大圈,现在还留下来的只剩一排还没拆迁的平房,和当年供工人们消遣的俱乐部了。俱乐部是一栋白色的欧式小楼,很漂亮,现在依旧保持着这个风格,只是已经变成了连锁超市。图书馆没了,电影院也没了。结完账我问收银员,那现在大家想看书看电影去哪儿呢?收银员奇怪地看了看我,说下一位。探访旧日生活之旅就这么快速地结束了,我只好带着女儿坐在河边吹风,有点异想天开的想去找找那个旅行团里的男人,而女儿心里却惦记着另一个男人。我知道他还在这个镇上,但我不愿见面,只能让她自己去找去问。我不明白一个消失了十几年从没出现过的人,好奇他做什么,我哪里做得不够好吗?
女儿回来后我没问她见没见到,她竟然也没主动提,我们又在老家住了几天,然后启程回了南方。来的时候买的机票,几个小时就到了,返程我却定了一张十几个小时的卧铺。那种老式的绿皮火车现在已经很难见到了,我兴奋地以为这次坐的会是那一种,没想到只是同样刷了绿漆的新火车。这种感觉和我这次回家的感觉有些像。你可以回到过去,但回不到当年那个过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除了心里的一道疤什么也留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