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什么样的教练员能培养出冠军
作者:覃立
最近,国内高尔夫球教练界又掀波澜,说是有位花了100万元给孩子学高尔夫球的家长在朋友圈控诉教练的课程货不对板,未达到预期效果并要求退还剩余课时费。

此“百万教练”事件一出,立马引发了高尔夫球教练圈的热议,许多自媒体下场讨论此事,有的说家长人傻钱多;有的分析“百万教练”的商业炒作套路;而质疑最多的是这教练“差点”太高,自身打球水平不行,甚至直接说要打到70多杆才有资格当高级教练。本人对这件事情原委不清楚,不予置喙,也不选边站队。但从各位的讨论中,本人想到这样的问题:什么样的教练员能培养出冠军?冠军就一定能培养出冠军吗?
从知识结构而言,教练员与运动员这两个职业是有区别和侧重点的。运动技能多数属于程序性知识(procedural knowledge),运动员通过长期的练习建立了肌肉发力的大小、角度、时序和时机的运动程序,这保证了运动员在赛场上出色的临场表现。但程序性知识是一种属于本体感觉的“运动感”,比如篮球运动员手感,足球运动员的脚感,游泳运动员的水感,赛艇运动员的划感,自行车运动员的骑感,冰雪项目运动员的冰感和雪感等,是无法轻易用语言和文字向他人准确描述、完全还原的,这就是常说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仅是运动感,人体的其他感觉也是如此。举例来说,在嗅觉上,无法轻易用语言和文字向他人准确描述、完全还原茉莉花香与玫瑰花香的区别;在味觉上,无法轻易描述牛肉与羊肉的区别;在内部感觉上,无法轻易描述肌肉痛与神经痛的区别……这些都只有亲自闻过、尝过、体会过才能分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练员,就必须把上述程序性知识转化为陈述性知识(declarative knowledge),这样才能将某些运动技能的操作过程,用文字和语言描述出来传递给运动员。有的教练可以描述和传递自身运动感的80%信息,有的可能只有60%,而学员则因人而异可能只接受了50%、40%等,其他部分的信息就丧失了。此外,教练员自身并不一定需要精通某项运动技能,但应该非常清楚运动技能的控制原理。比如,在高尔夫球运动中,许多世界顶级的运动员已经具备高超的挥杆技能,但他们对这些技能动作的要领、肌肉的发力时序、球具的性能参数、运动决策的过程、球飞行的空气动力学等知识并不十分了解,而教练员必须深刻理解这些知识,这样才能发现运动员在练习中的问题并给予必要的指导。正如《师说》言道:“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因此,教练员与运动员需具备的能力的关系与区别可以总结如下:一方面,教练员必须有一定的运动技能水平,有过执教项目的运动经历。很难想象,一个不会游泳的教练员能培养出游泳冠军。体育界恰恰有一则谣言以讹传讹,流传甚广。说是一位叫谢曼·查伏尔(又译詹姆斯·康西尔曼)的美国教练,先后培养出多位著名泳坛健将,自己却是个“旱鸭子”。这事后来被辟谣了。即便真有这样的教练,也只是小概率事件,根本不具普遍意义和代表性。但是,教练员的技能动作不一定非得精通、高超,甚至是要超过自己的学员。另一方面,一名优秀的运动员不一定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教练员。现实中,有许多优秀运动员成功转型教练员的案例,比如乒乓球的刘国梁,但也有许多自身竞技水平并不出众,却培养出世界冠军的教练,比如刘翔的教练孙海平。所以,冠军不一定能培养出冠军,冠军的教练也不一定非得是冠军。之所以大量的教练员为运动员出身的一条重要原因,正是他们在长年的身体(运动)性认知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的认知成果(运动感)。而判断教练员优秀与否的标志之一,也就在于他们在多大程度上,将蕴含在自身的身体性认知成果(运动感),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将其折射出来(突破语言和文字的局限性),即能在多大程度上将程序性知识转化为陈述性知识。
经常可以看到,有的运动员出身的教练员带出来的学员的技能动作跟他如出一辙,这大概率说明该教练是经验式教学,缺乏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只会让运动员简单地模仿他自己的动作,无法深入分析讲解技术动作原理,这样的教练带徒弟成材率低。你想想,有几个人的身体条件能和教练相似?而高水平教练员应该能够根据运动员的体型、体态、伤病史、运动能力等条件,结合运动学原理设计出适合运动员个人的动作技能,使其具有个体特征或技术风格。这在挥杆动作各异的高尔夫球职业运动员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而本人经常举的例子就是迈克尔·约翰逊。在《田径》教科书上注明,短跑时上体应该微微前倾,这才是符合“运动生物力学”,但美国双料短跑王迈克尔·约翰逊不惜借助于上体直立,甚至后仰,来弥补大腿前摆能力的先天不足。在人工智能时代,教练员借助强大的计算机视觉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可以进一步为运动员设计、制定个性化的技能动作、训练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本人也在抖音、微视频等平台做高尔夫球自媒体,但通常只陈述事实,很少发表主观教学观点,就是因为没精力和时间跟自以为是的杠精争辩。你说要转重心,他说根本不用;你说要屈腕,他说不需要;你说要有延迟释放,他说不准确……其实呢,是这些人未能分清哪些是不可变的运动技术机械原理,哪些是可变的个人技术特点及风格(具体可见本人另一篇网文《论高尔夫挥杆技术的“标准动作”》)。根本原因是与其他发展较早、较成熟的运动项目相比,国内大部分高尔夫球教练非体育科班出身,只是机缘巧合有了经常下场的机会(大多是当过球童),练到了7字头的水平,便半路出家走上了高尔夫球教练员之路,未接受过系统的体育概论、运动训练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运动心理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力学、体育统计学、体育科研理论与方法、教练学等体育学专业课程的教育,无法在一个统一的术语平台与概念体系基础上讨论专业问题,导致鸡同鸭讲,驴唇不对马嘴,“我唠城门楼子有个柱子,你说胯骨轴子有颗痦子”。再加上夜郎自大,便经常在网上谁也不服谁,互骂对方招摇撞骗、误人子弟。
参考文献
[1]陈小平.论运动技术和技术训练——我国训练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体育科研,2006,(05):35-45.
[2]任杰.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3]王喆夫,何礼,张建萍.约翰逊途中跑技术动作分析[J].山东体育科技,2002,(03):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