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写《老王》,是忏悔还是优越感?
今年暑假,新改版的部编版七下语文教材删了《老王》,很可以理解。自然不是文章不好,也不是过时,只是不适合初中。适合高中吗?也不尽然。不是文章难懂,是人情人性本如此,杨绛只是把它真实深刻地写了下来。 有些人读出杨绛的优越感,有些人觉得她对待老王已是难能可贵,有些人说是知识分子悲天悯人的情怀,众说不一。这些说法,其实都指向两人身份的不同。直到现在,我觉得这篇文章可以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看待:它讲的是不同阶层、不同认知、不同生命体验的人,能否打破鸿沟和“厚障壁(鲁迅语)”,平等相处、互相理解的问题。是杨绛的优越感还是忏悔,需要看看她是否真正理解老王。从文章的叙述和末尾句来看,我认为当年的作者是不自知的优越感,而多年后是对这种优越感的忏悔,实质是对老王的理解,也是作者自我认知的发展。 理解他人是需要付出努力的事,杨绛不也是人至古稀才懂了自己、懂了老王、懂了这份关系的吗?现在想来,这篇文章写出了知识分子和劳动者之间客观存在的鸿沟,即便每个人凭着善良的本心来往,只要一方不自知地囿于片面的自我,而不是试图平等地理解他人,仍免不了关系的不对等。就像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事一样,大家都是善意的,却始终避免不了矛盾发生——因为大家不一样,但心灵没有沟通。杨绛对待老王,就存在这样的问题,她对老王,更多带了阶级想当然的同情色彩,这不能说是错。但她的愧疚,源于当年不自知的阶层优越感,这对于一段纯粹的关系、一种纯洁的心灵来说是破坏。在这段关系中,老王反而是那个更包容、更理解、更清醒的人。 是那个特殊时代,知识分子下放,让老王和杨绛本无生活交集的人相遇。人这辈子大概率只会活在自己的圈层。托尔斯泰一度走出家门,就是因为他忏悔贵族奢侈的生活,企图摆脱自己的圈层。他对安娜,并不是高高在上的审判,否则他没必要也写不出安娜的光彩,也理解不了她生命陨落前如此细致的心理。我们读读鲁迅的《故乡》,不会觉得迅哥儿对闰土有优越感,那是对隔膜的慨叹。曹雪芹写《红楼梦》,对里面的人物,怀着无上慈悲心。《道德经》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看似无情而有情。看见,尊重,理解。这是作家通过写作对理解他人所付出的努力。大而化之,怀着慈悲心创作出的文艺作品,才是有感染力的。反之是尖酸刻薄、冷嘲热讽、自伤自怜。 杨绛写《老王》,与其说是知识分子的悲悯,不如说是理解力、慈悲心在艺术创作上的必然要求。否则杨绛写不出《老王》。 超越自己的认知,了解另外的生活,摆脱不自知的优越和偏见,是很宝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