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养廉洁清风、永葆清正本色
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十八大以来,为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需要,以习近平同志为领导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纪律规范,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次,着重把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的管理放在首位,引导全体党员干干净净做事、明明白白做人,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要求:
一是党员不计眼前利,人民利益放心中。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党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不谋求任何个人利益。在党员的认知中,人民的份量大过一切,而且“公”与“私”从来都是泾渭分明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既反映自己亘古不变、为民服务的初心,更体现在为民用好权、为民谋好利的坚定行动上。一名党员既要做好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工作首位,也要把小我置身在党和国家的大我当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事业奉献自我。
二是党员不恋手中权,人民赋权为民用。共产党员要明确党的廉洁纪律,最根本的是要以铁的纪律确保自己在工作过程中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上,始终有众多“暴风骤雨”式的腐蚀在不断影响着我们,大多数人都能够抵御这些诱惑,相反却容易忽视那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在“小河沟里翻船”。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警醒,远离“小意思”诱饵,守住“第一次”关口,把握“小爱好”尺度,加强纪法教育,做到心存敬畏、秉公用权。
三是党员要束心中欲,洁身自好守清白。很多警示案例表明,一些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缺乏监督,欲望膨胀,最终跌进了罪恶深渊,教训极其深刻。作为党员干部,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友的底线,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人,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八小时之外同样遵规守纪,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慎终。“不敢”不是怯懦退缩,而是稳健前行。只有“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才能不断增强对党章党纪的认同感和敬畏感,提升自我约束的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