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条目翻译 - 功绩勋章(牙买加)
格言:“行真理的人必进入光明”(He that does truth comes into the light)
适宜人群:牙买加公民、外国公民
颁发条件:在科学、艺术、文学或其他领域取得杰出的国际成就
颁发方:牙买加政府
现状:仍在颁发
勋衔:OM
地位
上一级勋章(高一等):卓越勋章(Order of Excellence)
下一级勋章(低一等):牙买加勋章(Order of Jamaica)
功绩勋章(Order of Merit)属于牙买加国家授勋及嘉奖制度,在6枚国家级勋章中排第4。功绩勋章的奖励对象是在科学、艺术、文学或其他领域取得杰出国际成就的牙买加公民;因同样原因而为牙买加做出贡献的外国公民也有资格获颁该勋章。在任何时期,该勋章的在世获得者人数都不得超过15。而且每年最多只能颁发给两人。
获颁勋章者,即勋章骑士团成员,有权佩戴勋章,使用尊称“尊敬的”(The Honourable)。另外,他们还能将勋衔字母“OM”加到名字里,若获颁者只是骑士团荣誉成员,那么与之对应的勋衔就是“OM(Hon.)”。该勋章的格言是“行真理的人必进入光明”。
功绩勋章原本是颁发给外国国家元首的勋章,在2003年,这一功能被划归卓越勋章。
链接
官方网站:https://jis.gov.jm/information/awards/order-of-meri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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