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儒林外史》九十九:修城私挪款,新嫁逃卖文(上)
大家可能经常听到一句具有历史厚重感的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来自《诗经》的话,很直观地解释了古代中国社会的政治观念和土地制度。在古代中国,天下的土地以及这片土地之上的所有臣民都归皇帝所有。在这样一个大前提之下,土地之上的臣民利用这片土地之上的任意资源所创造出来的财富理论上也是归皇帝所有,未经允许是不允许私自使用的。这也是造成接下来萧云仙苦难经历的前提。
话说萧云仙拿着少保的将令就开始监督修城,足足花了四年,才把战后破败不堪的城市修好。他在城里盖了五个衙署,出榜召集流民进城居住,号召百姓到城外开垦田地,又觉得这地方水利不好,就带着百姓开出许多沟渠,“沟间有洫,洫间有遂,开得高高低低”,愣是将江南的光景搬到了西南之地破败的边境小城。
完事之后,萧云仙又带着木耐四处犒赏百姓。每到一处,萧云仙杀牛宰马,下令把那个地方的百姓全部召集,建一座坛场,祭拜先农,叩谢皇恩。萧云仙坐在中间,拔剑割肉,大碗斟酒,欢呼笑乐,痛饮一天。吃饱喝足,又号召百姓栽花种树。一共吃了几十天的酒,种了几万棵柳树。还在城外建了一座先农祠,不仅供奉先农,还供了萧云仙的长生禄位牌。甚至还把自己画在墙上,供人朝拜。
不仅如此,萧云仙在次年春天认识了一位姓沈的先生,又从兵里挑了十个识字的,开了十个学堂,把百姓家略显聪明的孩子都养在学堂里读书,读了两年多,就开始教他们破题、破承、起讲等等举业功名的本事。
从结果上来看,萧云仙这几年的功绩放在古今都是值得载入史册的丰功伟绩,修城、建水利、办学堂、与民同乐,夸张点说,他的功绩都可以让他连升两级,在他离开赴任的时候百姓必夹道送别,有的人甚至还会哭着求他留下来。但是从过程和认知程度上来看,他又是有点处于“逆臣”的范畴。他似乎未能理解本文开头的那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礼乐讲次序,治理讲章法,否则国家岂不乱套?他的身份并非知县知府,仅仅只是一个得到授权修城的千夫长,他所做之事已涉嫌越权,隐而不报,犯了违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封建社会底层原则的大忌。所以当他将所做之事上报朝廷的时候,得到了超乎意料的答复。
当朝廷得知他的所作所为之后,非但没有加以表彰晋升,反而是责其筑城之外若干工程,项目全未上报,挪用资金全未上报。工部核算他这几年修城等事的开支,超支将近一倍,怒责“不便听其任意浮开”,责其追缴七千余两。
闹了这么大的问题,该找爹的还是得找爹。萧云仙看了公文,只得收拾行李,回到成都。此时距离他离开家乡已经有好几年了,回到家中,他父亲萧昊轩早已卧病在床,萧云仙跪在床前,磕下头去,伏着不肯起来。他不仅不能挣得半点功业回家孝顺父亲,光宗耀祖,反而是要将父亲一辈子打拼下来的家业全部赔付出去,内心觉得“不可自比于人,心里愧恨之极”。将死的萧昊轩也算开明,既然是朝廷的功令,那也不得违抗,自己的家业算下来也有七千余两,尽数拿去归公了。此事后不久,萧昊轩便瞑目而逝。
萧云仙在外的奔波和事业上的起伏,可能使得他无法在父亲身边尽孝,在父亲生命的最后时刻未能给予充分的陪伴和照顾。这在中国传统的孝道观念中,可能被视为一种遗憾和缺失。不过他在外面奔波的几年,他的抱负和为社会做出的实际努力,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实现家族的荣誉和价值。他修城、建水利、办学堂等作为,虽然在程序上有所欠缺,但或许在精神层面上能够给予老父亲一定的慰藉和骄傲。所以萧昊轩在听到儿子的作为之后,并没有气恼,反而是将他的产业尽数交给儿子去还债,帮了儿子最后一把。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政治体制的种种问题之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萧云仙在家庭和事业之间的平衡选择。他个人的力量在大环境面前显得相对渺小,难以完全掌控自己的命运和对家庭的照顾。所以古人们才会感慨“自古忠孝两难全”,“忠”和“孝”这是困在绝大多数人身上的两道枷锁,也鲜有人能在其中找到适当的平衡。
七千余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萧云仙能否顺利偿还。下篇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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