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佐】作为“变革进程的逻辑”的辩证法(上)
【努佐】作为“变革进程的逻辑”的辩证法(上)
Angelica Nuzzo
Hawthorne译自Hegel_ New Directions(2006) , pp. 85 - 103【案:原文前半段大致对应努佐专著<Approaching Hegel’s Logic, Obliquely>第一章前半部分,因原文发布较早,内容相对简陋,愚据后者作了大量增补。(另:仅作学习用途。若有不忍请联系发布者,发布者将立刻清道跑路。)】
与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其他部分不同,《逻辑学》不仅对阐释者提出了有关特定论证及其构建阶段的诸详细问题,而且还提出了有关主体及其【生产】项目的总体目标和雄心(the overall aim and ambition of its project)的更为一般的、实际上是初步【预备性】的问题。归根结底,这个问题对“作为‘逻辑(logic)’的《逻辑学》”的地位提出了挑战。因为,要问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否真的是黑格尔之前和之后的传统所理解的【意义上的】 “逻辑”,或者要问辩证法是什么样的逻辑,这当然是正当合理的。这个问题一再被提出。试图回答这个问题的主张包括: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一种本体论,而该本体论要么回到了前-康德的形而上学,要么是在康德批判之后提供了一种形而上学的更新;它提供了一种认识论理论,意在指导所有其他哲学学科的发展;它相当于对自给自足的思维(autarchic thinking)【进行】的思辨性神秘化,或者说它是一种意义理论(theory of meaning),或者是一种关涉规范的语用学制度的理论。【1.见段末】这些说法以及类似的叙释通常【只】强调黑格尔的逻辑【计划】项目的一个【单一】方面,而忽略了作为其【计划的】‘拱顶性任务(overarching task)’的正当性证成而被他提供的更为复杂的‘理由星丛(constellation of reasons)’。因此,无论它们各自的优点如何,这些解读的解释潜力都局限于某一单一论题的【诸】结果:本体论与(versus)认识论与(versus)意义理论等等【阵营内部对抗】。在所有这些叙释中,大量的问题都没有得到考虑。而核心问题仍然悬而未决。
【1.于黑格尔的逻辑学与形而上学之间关系的讨论,见 H. F. Fulda, “Spekulative Logik als die ‘eigentliche Metaphysik’ Zu Hegels Verwandlung des neuzeitlichen Metaphysikverständnisses”, in Hegels Transformation der Met aphysik, D. Pätzhold & A. Vanderjagt (eds), 928 (Cologne:关于逻辑的一种认识论解读,见 Fulda, “Hegels Logik der Idee und ihrer epis temologische Bedeutung”, in Hegels Erbe, Ch. Halbig, M. Quante & L. Siep (eds), 78 137 (Frankfurt. Suhrkamp, 2004):Nuzzo, “Existenz ‘im Begriff’ und Existenz ‘außer dem Begriff’ Die Objektivität von Hegels ‘subjektiver Logik’”, in Die Wahrheit im Begriff, A. Fr. Koch (ed.), 17188 (Paderborn. Schöningh, 2003)。】
彼‘逻辑’的地位和专题对象(the status and thematic object)问题尤为迫切,因为这门学科在黑格尔哲学中占据着系统性的地位。利害攸关的是它与《现象学》和《实在哲学》(自然与精神哲学)的关系——同样攸关的是它在整个哲学体系内部的地位——彼逻辑既是哲学体系中的第一门学科,也是最后一门学科,(见 EL:§18;另见 Nuzzo 2004)。在这方面,黑格尔的逻辑的地位也在不同的方面一再受到质疑。尽管黑格尔将逻辑呈现为体系的绝对无预设的第一部分(W 5:689),但人们经常争论说,它展示了几种类型的预设,而这些预设确实影响并塑形了它的过程,从而损害了它所声称的体系独立性及其所谓的形式上的 “纯粹性(purity)”。因为彼逻辑,在某种意义上,预设了《现象学》的发展(W 5:423,67);但它也预设了,至少可以说,‘哲学史和逻辑史的连续相继的征服占领(the successive conquests of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 and logic)’,以及‘纯粹思想在其中抒发其形式的确定语言(the determinate language in which pure thought gives expression to its forms)’。
我的目的是讨论黑格尔辩证逻辑的地位。黑格尔在其哲学体系的第一部分呈现了什么样的理论?辩证逻辑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它的哲学目标和任务是什么?这种逻辑是关于什么的,也就是说,它主题化的是什么样的对象?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个更为根本的议题,即黑格尔的逻辑的持续关联性。黑格尔的辩证法对我们在当代世界做哲学有何作用?黑格尔哲学的其他部分最近也受到了实际(actualizing)的关注。《现象学》因其 “承认 ”的概念而备受关注,最近又被罗伯特-布兰顿等分析实用主义者发掘,而《法哲学》则【一直】没有停止激励【拥有】最不同信条的哲学家们之间的辩论。【2.见段末】《逻辑学》是否已无可挽回地归属于过去,【归】属于一个——因马克思(实际上是列宁)而最后一次焕发生机,但却注定要被遗弃在单纯的历史学讨论和语言学讨论中的——哲学剧目?或者相反,正如我将建议的那样,辩证逻辑难道不是黑格尔哲学中最现实(actual)、最生动的部分吗(见Zižek,1988)?难道辩证法不是教导我们如何在一个撕裂的、矛盾的和不断-变化的世界中思考和行动的工具(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逻辑)吗?难道辩证法没有展示出我们这个全球一体化但又高度破碎化的世界所特有【/适配】的‘相互依存性的矛盾现象’是如何形成的——我们当今时代的内在逻辑吗?(“Does dialectic not display the way in which the contradictory phenomena of interdependence proper of our globalized and yet highly fragmented world come to be – the inner logic of our present time?”)
【2.见 R. R. Williams, Hegel's Ethics of Recognition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 fornia Press, 2003)特别是第1页和第15页,以获取更多书目信息和最新论述,见 Williams, Beyond Liberalism and Communitarianism: Studies in Hegel’s Philosophy of Right (Albany, NY: SUNY Press, 2001) 和 T. Nenon (ed.), The Contemporary Relevance of Hegel’s Philosophy of Right, Supplement 39, Southern Journal of Philosophy (2001).】
我将论证‘作为变革进程的逻辑’的黑格尔辩证法的现实性(actuality)。【3.见段末】关于‘黑格尔的逻辑是关于什么的’以及‘它因此是什么样的逻辑’的问题,最好首先通过讨论它应该被置于其中并加以解读的‘问题意识的背景(problematic context)’来处理。据此,我首先要指出处于黑格尔辩证法发展的核心位置的诸关键性问题。这将给予我们一个关注‘黑格尔逻辑的目标’的独特视角,并允许我们能够衡量其与当今哲学所面临的问题之间的距离【4.见段末】。在论证的第二步,我将转向黑格尔的关于一种逻辑的 “科学 ”的概念(idea【理念】),并详细讨论将辩证法呈现为一种‘诸变革进程的逻辑’的论题。我将分析‘黑格尔的逻辑’的变革进程的某些方面,从而为评估辩证法继承‘传统逻辑’和‘形而上学’以及‘康德的先验逻辑’的方式提供基础。
【3.变革进程通常被视为等同于变化(change)、运动(movement)、过渡(transition)、发展(development);然而,它意味着一个 “唤醒意识(bringing to consciousness)”(zum Bewußtsein bringen)的环节,一个认知和承认的行为(an act of cognition and recognition)。此外,在谈到变革进程时,我还指出了一种自-变革(self-transformation)的环节(见下文)。要明确变化、过渡、发展等术语本身的不同涵义,就需要讨论变革过进程在存在、本质和概念的逻辑(the logic of Being, Essence and the Notion)中的相异的塑形方式(how)。本章为此类研究提供了背景。】
【4.我将在结论中简要地回到这一点。我不会直接讨论‘彼逻辑’的本体论地位与认识论地位的议题。我在这里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叙释,这种叙释并不必然地排斥上述其他的叙述,而只是一种更基本的(是在针对‘彼逻辑’理念(idea)的根源的这一意义上说的)、而且对我们当代的哲学化【哲学研究】也更富有成效的叙释。】
通过论述该逻辑的背景来达到彼逻辑的哲学目标的这一策略,不应该提高对黑格尔辩证法理念的发展史的期待值。【5.在这一区域中已经已经开展了有巨大价值的工作,而下面的沉思考虑到了这项工作。请特别参阅基本文本,M. Baum, Die Entstehung der Hegelschen Dialektik (Bonn. Bouvier, 1986):Bouvier, 1986)。】相反,该主张是,黑格尔的逻辑之所以被配置【塑造】为一种变革进程的逻辑,正是因为它产生于【要】对现代性的某些根本性变革给出一种哲学叙释并学习如何与这些变革共处(live with)的需求,而这些变革正是我们在当代(后现代)世界中【所】再次面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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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确切地说,我认为黑格尔将变革、过渡和矛盾视为其纪元(epoch)的决定性特征。对黑格尔来说,哲学的关键任务是对历史当下的理解,因为这【历史的当下】正面临着变化和变革的挑战。这样的任务要求他处理两个不同的问题。首先,如何在思维中概念化或接纳变革——如何以其纯粹的特性和结构来思考变革?其次,思维本身(无论是在个人层面还是集体层面上)如何能够改变其样式(patterns)和概念性工具,与不断-变化的实在性保持同步,并控制或引导世界中的变化——如何使思维发生转变并最终改变自身、即改变它思考的方式?正是这个问题的星丛,反过来指引了黑格尔对逻辑之概念【构想】的内部转变,也就是从‘早期耶拿时期’到‘1812/13年、1816年和1831年出版和再版的《逻辑科学》,以及1817年、1827年和1830年出版和再版的《百科全书逻辑学》的内在转变。
逻耶拿时期的二分体“逻辑学和形而上学”和后来取代形而上学的辩证-思辨逻辑的目的都是阐明(unravel)‘变化的基本结构’,思考和理解变化,这次【是】,“自在且自为(in and for itself)”【的变化】,即不是将变化思考为“一种单纯只是发生在某些【肯定】内容、主体、意识或基质(substrates)【基础】上的外部事件(external event)”,而是将‘在其逻辑纯粹性中的变化’思考为“定义某事物真正所是(同时也不是什么)的内在张力和动力学内推作用(the inner tension and dynamic impulse)”,【即】某事物在自我生成为或自我-制造为其所是(以及其所不是的东西)的过程中它所是的东西(what something is in the process of becoming or making itself what it is (and other than what it is))。对这个问题的探索引导黑格尔发现了“在其纯粹性中的思维在其中自身就是一个变革的进程的方式(the ways in which thinking in its purity is itself a process of transformation)”——既不是一个被赋予潜能性(potentiality)但没有现实性(actuality)的静态“能力(faculty)”,也不是一个与‘其碰巧思考的变化内容’相分离的‘绝对自同的实体【物】(absolute selfsame entity)’。据此,范畴或逻辑形式不是对被给予的诸内容进行思考和判断的模式,而是纯粹的变革的模式——既在思维和实在性中和属于二者,【即】在“客观思维(objective thinking)”中也属于它,正如黑格尔所说(both in/of thinking and reality, in/of “objective thinking,”)。
在这些早期思考的余波中,与那么多对黑格尔哲学的解释不同,我认为:在方法论意义上和认识论意义上——黑格尔的辩证法【所】支持的故事(story)——【也就是】作为其‘理论基础(theoretical foundation)’(甚至是作为‘正当理由(justification【正当性证成】)’)的‘逻辑【所】必须回归的故事’,并不是一个无与伦比的成功、进步与和解的故事,【即】一个其结论在一开始就已经被预先确定、并因此既不提供‘新颖性’也不提供“‘不可预见的变化和变革’的可能性”的故事。我们常常忘记,辩证法的灵感来自于(is inspired by)历史世界中那些撕裂性的矛盾(contradiction)、悲剧(tragedies)和不确定性(uncertainties),这些矛盾、动荡(upheavals)和不确定性贯穿于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欧洲历史,而黑格尔【则】是这些矛盾、剧变和不确定性的一个特别敏感的见证人。我的目的是要表明,这不仅适用于年轻的黑格尔,曩时他对 “人的低级需求(lower needs of man)”(Br 59, Hegel to Schelling, 2 November 1800)的兴趣启发了他的早期写作,也适用于成熟的黑格尔,适时他的体系开始并被建基于一种 “逻辑科学”——在一些解释上,不仅适用于《精神现象学》中的黑格尔,也适用于《法哲学》或历史哲学的黑格尔,而且首先适用于‘彼逻辑【学说】’中的黑格尔。由于逻辑进程发生在纯粹思维的形式【性】的——‘无时间的’和‘无空间的’(timeless and spaceless)——维度中,“它所叙述的矛盾运动(以及逻辑本身最终和直接所是的运动)【6.而彼逻辑正是这一运动;见下文】”并没有在一个‘最后的和解环节’中或一种不可动摇的统一中被抹去,也就是从未被还原为‘一种永远被抛在后的过去’或‘一处被一劳永逸地抛弃的所在’。虽然彼逻辑是随着一种‘向内且内在固有的必然性’的运动而展开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结论从一开始就已经被设置并且(如果不是明确的话,也是隐含地)被达成了,也不意味着‘这个进程!’不知道的偶然性、不确定性和含混性(vagueness),甚至【不知道】‘可供替代的可能性和决定【轮流交替的可能性和决定】’的风险(the risk of alternative possibilities and alternative decisions)。彼逻辑让我们知道构成(作为其基本要素的[根本动力])每一个变革的矛盾永远-在场并复活(The logic tells us of the ever-present and resurging contradiction that constitutes every transformation as its fundamental ingredient[fundamental moving force]【将每一次变革构成为逻辑的基本要素的矛盾永远存在和复苏】);在实在性中,同样也在思维中,它展示了——包括‘围绕【限制?关系?主宰?】一切新形成之涌现的含糊性或不确定性的空间的——过渡的本性(it displays the nature of transition including the space of vagueness and uncertainty that surrounds the emergence of all new formations—in reality as well as in thinking)。然而,在这一限度范围内,彼逻辑也教育‘我们如何在哲学的意义上与这样一种变革相关联(how to relate to such transformations philosophically)’。彼逻辑告诉我们,理解我们的历史当下就是理解——并实践——变化的逻辑。或许,马克思的《论费尔巴哈》最后一篇【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也可以被用来表达一种类似的纲领。
I. 日益增长的矛盾及其哲学答案:辩证逻辑
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对他的历史世界的 “日益增长【加剧】的矛盾(growing contradiction)”的哲学回答;它既尝试理解这样一种矛盾,也尝试提出了人们可以与之共存(live with)的方式。【7.我使用的片段、即“Der immer sich vergrössernde Widerspruch ..., [The evergrowing contadiction, ...]” in GW 5:16-18 中,并以之作为范例。有关其创作年代和编辑历史的信息,请参阅GW 5 编辑评注中Baum and Meist的注释。】这种逻辑的概念【构想】提供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础。贯穿黑格尔的整个生涯,他始终认为哲学的任务是理解当代世界。传统哲学——它可通称为 “理解【知性】的逻辑(logic of the understanding)”——它要么通过揭露世界的不可理知性【来做到这一点】,要么——最终【的结果】是一样的——通过揭露我们在面对由此带来的哲学挑战时缺乏 “勇气(courage)”来做到这一点。【8.见黑格尔1818年10月22日在柏林大学开幕词中的表述:见黑格尔 1818 年 10 月 22 日在柏林大学开幕词中的表述:“Mut der Wahrheit”(W 10: 403),这一表达在1827年版《百科全书》序言中再次出现了(W 8:13).】 传统的‘哲学理解模式’的失败导致黑格尔 “需要(need)”【9.见段末】 一种新的逻辑,即一种能够解释当代世界新的、令人不安的特征的逻辑。
【9.参见黑格尔在《差异论文》(W 2: 20ff.)中对 “哲学的需要 ”这一概念的早期思考:哲学的需要一方面是指 “已然支离破碎的和谐(fragmented harmony)”(zerrissene Harmonie),另一方面是指精神所处【/生活于其中】的 “分裂(diremption)”(Entzweiung)。】
但在这一点上,哲学思维与其内容之间的关系似乎出现了一种困难。因为,如果哲学是‘在思想中并且通过思想被反映、被领会【立义】、被表达并被最终转化的一个人自己的时间(philosophy is one’s own time reflected, apprehended, expressed and finally transformed in and by thought)——就像著名的公式【10.当然,哲学是 “在思想中被把握的‘它的时间’(its time grasped in thought)”(W 7:26).】所说的那样——那么哲学就不能脱离它的当代世界,不能从支持它的现实性中抽象出来【使用】(cannot be taken in abstraction from the actuality that supports it)。那么,逻辑的情况又如何呢?逻辑难道不正是抽象的领域,是 “纯粹 ”思想的领域,也就是,不指涉任何(实在[real])内容的‘在其自身中被使用的思维(thinking taken in itself)’的领域吗?作为逻辑的这样一种抽象学科应该如何以及为何被授予‘理解实在世界的任务(the task of comprehending the real world)’?【11.为什么不是艺术、宗教、精神哲学或历史哲学?事实上,无论是费希特还是谢林,都没有把‘逻辑的发展’看作他们哲学的根本任务。他们把理解(comprehending)和表现(expressing)真理的任务授予了其他哲学学科。】
事实上,在黑格尔的叙释中,传统逻辑的抽象性和单纯形式性正是其诸多失败和局限性的罪魁祸首之一。因此,我们可以据此推断,只有不从内容那里进行抽象——【也就是不】像‘贫瘠的知性逻辑(sterile logic of the understanding)’所做的那样——的逻辑才能完成【/满足】黑格尔为其设想的任务。诚然,康德已经看到了这一点,并已试图通过提出一种先验逻辑、即‘一种引入内容(作为认知的内容)的逻辑(a logic in which contents (as contents of cognition) are introduced)’(见B79ff./A55ff.12)来弥补形式逻辑的缺陷。【12.关于黑格尔对康德先验逻辑的参考引用,见 W 5:59.】
然而,在黑格尔的叙释中,康德也没有完成他的任务。辩证法不应该只简单地关注内容,而是应该关注处理‘逻辑形式/内容’的特殊模式或方法。另一方面,黑格尔继续把他的逻辑呈现为一种“纯粹的”以及‘某种形式上的’科学。是什么让黑格尔的逻辑变得纯粹?然而,几个初步的预备性问题诚然有序排列焉:为什么现存【/当下】世界(the present world)对于传统逻辑和传统哲学以及康德的先验逻辑和批判哲学来说都是不可理知的?如果哲学的任务只能由一种新的逻辑来满足【完成】,【即】它【该逻辑】与当代【同一时代】世界的解释性联系成为核心,那么逻辑形式的‘纯粹性’可能是什么,这种联系将如何被建立,以及是什么使这种逻辑成为一种逻辑的?
如果理性思维必须在使其【成为】“现实的(actual)”(wirklich)的必然性和【合乎】理性性(rationality)中把握“是什么(what is)”(W 7:26),这种描述为黑格尔界定了最抽象的理论(诸如《现象学》或《法哲学》)的目标,以及【界定了】更具体、更偶然的(occasional【偶因的】)作品的任务(诸如《关于德意志宪制》(1799-1803)的早期论文或《关于英国改革法案》(1831)的晚期小册子(Knox 1964))。在所有这些情况下,黑格尔的主题对象和哲学目标都是相同的:理解和解释构成当下世界的 “现实性(actuality)”的关键特征。思辨领域与经验领域之间的明显对立屈从于【/陷入】‘理解方面的同一个努力的协同一致性(the solidarity of one and the same effort at comprehension)’中。这种趋同(convergence)至少可以部分地解释为什么黑格尔的偶然【/偶因】的政治写作总是展示出一种思辨性的屈折变化和兴趣;为什么他最抽象的作品从不缺乏一种根本性的政治动机和历史动机。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逻辑学》提供了最好的例证。然而,要得出这一主张,我们首先需要检验黑格尔试图理解和解释的彼‘当下’的诸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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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1年,康德将《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中阐述的哲学计划置于“批判时代(age of criticism[Kritik])”,即启蒙运动时期(KrV Axi),从而从‘将作品定位在它自己的历史当下的这一行为’中汲取了动机和解释力,从而揭示了这一哲学项目的历史债务。在交互依存性的关系中,批判的时代引起了理性的本己(own)的批判,而理性的哲学性的自-批判则延续并激进化了遍及其纪元的社会批判和政治批判。批判的理念从这种联系中获得了力量和规范性。康德在1787年《序言》中的宣言充满了希望和乐观。法国大革命是一场尚未到来的破坏性事件——尽管要重述当时经常听到的法国人和德国人之间的公约数(common division)【法国在实践中所做的,在德国是(唯一的)思想,见最近的See,recently, Rebecca Comay, Mourning Sickness: Hegel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 1ff.】,它被康德的《批判哲学》所宣布的哥白尼革命所“预期”。
1807年,在《现象学》的序言中,黑格尔揭露了一个不同的‘当下’,它为辩证法的新工作提供了信息,且实际上也要求了这一辩证法的新工作【黑格尔将一个不同的‘当下’指涉为为提供信息和确实要求的一种(用来思考当前的历史状况以及在这个实在性中生活、行动的人类主体的)哲学的思维方式。辩证法的理念正是这样一种新的思维方式。】。《精神现象学》是在1789年开始的诸事件所深刻改变的世界中写成的。“不难看出,”他主张说,“我们的时代是一个新时期之诞生和过渡的时代。精神已经与【那个】之前【的】‘它的实存和表象【所关涉】的世界’决裂,并即将把这个世界沉入过去,以及开始其本己的‘变革[Umgestaltung]’之‘工作(work)[Arbeit【劳动】]’。事实上,精神从未处于安静的状态”[因为它陷入了一种持续的进步运动之中]。(W 3: 18).【13.也参见彼“Anstrengung und Bemühung(“新精神的开端乃是各种各样的教养形式的一个广泛变革的产物,乃是用尽各种办法并做出各种奋斗和努力而取得的补偿...”处)。许多同一时代的声音也表达了对彼时代的类似评估,见歌德《赫尔曼和多罗泰》(1796年至1797年)结尾的一段话,一位德国革命者说“人人都是世间的过客。人们如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像是过客。土地已经不再是我们的,财产也都已经归他人所有。金银器皿也已经被熔化,失去了原来的神圣。原本有序的世界变得混乱不堪,想要重回黑暗,再塑造新的样子。”(J. W. Goethe, Werke[Hamburger Ausgabe; München: Beck, 1988], vol. 2, 512f.)。政治诊断在这里变成了一种走出并回到最初的混乱的历史发展的形而上学观点。】” (W 3.19).均为作者所翻译。】
黑格尔过渡时期写道,见证了刚刚走出法国大革命动荡的欧洲,成为拿破仑全面征服计划的牺牲品的欧洲,成为新的社会、司法和政治实验的舞台的欧洲,一个工业革命已经开始的欧洲。对于当代观察者黑格尔来说,‘当下’是一个充满了不确定性的开放进程,就像哲学科学在其理解任务的开端处的工作一样。我们对即将开始的新时代一无所知,只知道它是新的而且与我们迄今为止所生活于其中的时代不同,并且它源于旧世界的诸制度和诸确然性的彻底瓦解。【一个根本性的断裂已经发生(这一革命性的断裂其开始时间可以追溯到1789年7月14日(其结束可能由拿破仑于1799年的18日的雾月政变所证实【承认】)。通过1794年的事件,从这样一个开端中发展出来的进程已经淡化了旧的社会和政治秩序,抹去了旧的制度、生活形式和理念,从而开启了世界历史的新时代。在“绝对自由与恐怖”一章中,黑格尔试图对这样一个故事进行哲学重建,作为当代精神意识的现象学发展的一部分。】如果说,黑格尔对当前时代的描绘中肯定蕴含着希望和信心,那么他也意识到了属于“代价”的努力(精神的运动是艰难的“工作(work【劳作】)”——Arbeit【劳动】;W3:18),而在这条并非坦途的道路上迈出的每一步都必须付出这种“代价”(W 3:19)。
但黑格尔的评论中,更重要的是存在一种对当前世界给哲学提出的任务的一种困惑。因为黑格尔真实关注的与其说是预测即将开始的新纪元的可能轮廓,不如说是理解彼过渡本身——即导致它【导致过渡】并产生新的过渡的过渡,即当代意识在其中(不可抗拒地)被捕捉的深刻变革过程。这才是哲学理解的真正对象,也是对它【哲学理解】的主要挑战。如何理解 “过渡(transition)”本身(或为之“诞生【创始】”[or “birth” for that matter])?它既不能被理解为过去,也不能被理解为未来,而是应该理解为在其不断变化的质性中的不断变化的当下;既不能理解为‘变革的历史进程’的源头,也不能被理解为其终点,而是应该理解为这一变革运动【本身】,即我们的生命(lifes)当前所沉浸和参与于其中的运动。【当思维与正在思考的不断变化的进程融为一体时,也就是当彼过程与其理解之间的一切距离都被抹去时(因此也消除了不同的立场观点或某种视角的可能性)时,如何概念化变革?如果为了理解而将彼过程结晶化和固定化,我们就会回到知性的逻辑,从而错过理论的目标:进程就不再存在在那里。为了能够讲述这个故事,我们自己的当下告诉我们,我们必须等待周年纪念日(anniversary)——这个故事似乎只在与过去的关系中浮现(而且似乎只是关于过去),尽管它的主要兴趣在于当下。在这一点上,我们首次面临挑战。】黑格尔会在之后的几年宣称,哲学不应该试图对未来做出预测。相反,哲学的任务是在危机的情况下、也就是在新旧之间的过渡、冲突和矛盾的诸环节中理解‘当下’。但是,如何才能将“使得‘迟钝的生长连续性(the slow continuity of growth)’与‘突如其来、不出意料的诞生之中断(the sudden unexpected hiatus of birth)’之间分离并同时相互结合在一起的矛盾张力”纳入概念性知识并加以解释呢?这些对立面如何成为同一个故事的一部分?并且这个故事又应该如何被叙述?
在与其同时代的人交谈时,黑格尔的确可以说【出】“不难看出”我们生活在一个向新纪元过渡的时代——这并不难看出,因为生活为这一说法提供了直接的明证性,以【使】之作为一个活生生的、没有争议的事实的方式。但他警告说,常识所知道的东西(熟悉的东西)仍然不是在概念意义上被把握的,【也就是】还不是哲学知识(没有被认知或辨识出)。【14.参见TW 3,35中的主张,即“在一般的意义上,熟悉者,因为它是熟知的,因此它没有被理解(generally, the familiar,, because it is familiar is nor understood[Das Bekannte überhaupt ist darum, weil es bekannt ist, nicht erkannt]”。关涉逻辑形式的普遍性的《逻辑科学》第二版的序言中重复了这一主张(TW 5,22)。】相反,容易看到、感觉到和生活在其直接的确信性(certainty)中的东西才是最难从概念上把握的东西,是哲学真正(real)的挑战。‘逐日的、按事件发生顺序记载的历史’与‘周年纪念日上所讲述的已被统一或已然联合的、据称有意义的故事【——在一个生命形式完成其历程之后(且无法再次恢复活力,只能被理解)】’截然不同。然而,这正是我们要承担的任务:
给予对变化的单纯的感觉、感知或者【甚至是】对变化“经验【/体验】”以概念性的、理性的形式;在唯一合适的时间(彼故事可以被讲述的时间,也就是,几年后),哲学性地和反思性地、但也是悖论性地讲述彼‘当下’的故事。1807年,黑格尔以《现象学》提供了一种以意识为其具体对象的‘变化逻辑(logic of change)’,也就是,作为变化发生【之所在】和(变化作为具体的主观体验而)变得可见之所在(EL:§25; W 5:49)。【15.在《现象学》中,黑格尔提供了“关于一个更具体的对象、即意识”的逻辑方法的 “例子”(W 3:49)。】据此,对过渡的哲学理解就是对‘过渡和变化如何在意识中发生和以及如何为了意识发生’的理解,后者是过渡(Übergang)的‘纯粹的【即,逻辑性的】形式’的一个具体“例子”或实例。逻辑学将是一种纯粹的过渡阶段【临时结构】的计划,【即】自在且自为的过渡的呈现【展示】,而不涉及一个变化发生于其中以及为其发生的主体。彼逻辑,作为纯粹的过渡过程的呈现,自身无非就是‘在其内在动态中被充分展示的过渡(transition fully displayed in its inner dynamic)’。【逻辑科学的计划——在它的独立于意识的逻辑形式中,它将过渡本身做为其对象——即将来到【但尚未到来】(is yet to come)。】
但在进入逻辑之前,我们应该后退一步。黑格尔对“历史性的‘当下’”的关注以及对“‘一个人的碎裂的实在性’的维度给哲学提出一个基本的‘理解任务(ask of comprehension)’(这确实是根本性的哲学任务)”的这一理念的关注,已经可以在大概写于1799年至1800年间并属于《论德意志宪制(Verfassung Deutschlands)》作品的一个片段中发现。这个早期阶段,黑格尔就已经处理了一个深度制度危机和不确定的政治过渡的情况【局面】——在这一形势下,德国人民所面临的解体和自我-毁灭(dissolution and self-destruction)的危险是一个已经切身被感受到的、令人不安的实在性(reality)。就像在1807年,哲学的起点是“不难看到”的东西的显而易见的明证性——‘逐日的、按事件发生顺序记载的历史【日常纪事】’的痛苦的和不透明的真相(truth)。对于‘已然幻灭的哲学家’【16.参见序言初稿的这句话,它在最终版本中被删除了,它在TW 1, 452 fn. 2:“以下几页是一种心灵的声音,这种声音痛惜地放弃了德国从其无意义的状态中解脱出来的希望。”】来说,真正的挑战是理解“所是(what is)”。在这个时期(即他的最后的法兰克福时期和早期的耶拿时期),在他的理论写作中,黑格尔抵达了【得出了】他的辩证法的核心思想。【一般来说,参见,Manfred Baum, Die Entstehung der Hegelschen Dialektik(Bonn: Bouvier, 1986).】。已经【可以】观察到的是,《德意志宪制》与黑格尔关于这一时期以及紧随其后的时期的政治哲学作品(《伦理体系(System der Sittlichkeit)》、《自然法论文(Naturrechtsaufsatz)》)之间的冲突给人的印象是【这些观点是】根本抵触的观点。因为,虽然哲学反思引导黑格尔去试图克服在‘历史性的世界’中被找到的诸矛盾,但在《德意志宪制》中,所有这些矛盾都作为确凿的(plain and hard)事实而没有得到调和——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作为“应该保留(should remain)”在它们的矛盾【状态】的、非中介性的特性中的诸事实。【17.Hannelise Maier, “Hegels Schrift über die Rechtsverfassung,” in Politische Vierteljahrsschrift, 1963, 340; 这一观察评述得到了Claudio Cesa的支持,“Introduzione,” in Hegel: Scritti politici (1798–1831), a cura di C. Cesa (Torino:
Einaudi, 1972), vii–lii, xxii.】这是一个重要的观察【评述】,然而,它支持了我在这里提出的一种相反观点,即关于“黑格尔的‘偶发政治写作’与他的‘辩证-思辨哲学’之间的根本连续性和协同一致性(solidarity)”的论题。两者一旦离开彼此就不可以被理解。由于对当前政治形势的理解导致了一个既无法被治愈也无法被克服的矛盾,为了【达成】对‘变化的动力学’【进行】一种概念性理解而奋斗的‘哲学的努力’,恰恰导致了一种【对】可能调和的思想以及其条件【哲学努力的】。由于真实(real)的矛盾在诸事实的现实性(actuality)中是无法克服的,所以问题是:要超越(advance beyond)当前困境,改变事物所是的方式(the way things are【事物的现状】)需要什么?这是思维的努力;思考的实际任务和承诺就在这里。
因此,我建议将‘黑格尔的逻辑’的计划项目制定【框定】为‘变革性进程’的逻辑计划项目,正是因为它从早期开始就是出于学习如何与现代性的根本矛盾和变革共存以及给出它们的哲学叙释的需求而产生的——顾这些变革【又】以新的形式在我们当代(后现代)世界中向我们显现。【见Approaching Hegel’s Logic, Obliquely第四章附录】黑格尔的逻辑理念从一开始就由要消除阻碍人类生活充分发展的诸限制的智性需求和实践需求所决定。‘通过哲学来学习生活(Durch Philosophie leben lernen)’是黑格尔在他早期的耶拿课程的一次讲座中提出的显著主张——这一主张反映了他的辩证法始终忠于的立场。【见 Manfred Baum and Kurt Rainer Meist, “Durch Philosophie leben lernen: Hegels Konzeption der Philosophie nach den neu aufgefundenen Jenaer Manuskripten,” Hegel Studien 12 (1977): 43–81.】作为一种‘变化的逻辑’,黑格尔的辩证法无法与对‘当下世界’的分析和理解分离。然而,显露‘当下’的矛盾、【已然】不和谐的特征,也同时【意谓着】要理解矛盾发展的方式以及其可能被克服的方式。
被许多编辑者置于《德意志宪制》开头的片段“Der immer sich vergrössernde Widerspruch【日益增长的矛盾】...”【在GW 5,16–18/TW 1457–460中。关于它的构成时期和编辑历史,请参阅Baum and Meist在本卷中的评论。对这一片段的评论载于Cesare Luporini,Filosofi vecchi e nuovi(Roma:Editori Riuniti,1981),58–118;另见H.S.Harris,Hegel’s Development: Toward the Sunlight 1770–1801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2), 440–450。】,同时对德国在18世纪末面临的历史危机进行了哲学诊断,并首次出现了黑格尔的‘变化的逻辑’的基本宗旨( tenet)。这里的(抽象的)问题是:什么是变化(change)?哲学家应该如何概念化【构想】历史过渡的环节,如何概念化【构思】每个人都感觉为是当前主流维度的动荡,如何概念化(为了在势不可挡的肯定性(affirmation)中幸存下来,一个人必须把握和拥抱的)对未知者和新颖者的必要牵扯(Trieb, Drang【驱动;冲动】)?事实上,不同于将生命死死固定在 “肯定的 ”制度形式及其破坏性的、已被封锁(blocked)的矛盾中,形成变革性进程的矛盾是一种生存的条件——【这种形成变革性进程的矛盾】既是个体的也是集体的,既是私人的,也是和国家。因为后一种矛盾在其自身内部孕育着一种出路的可能性和一个新开端的条件。
“日益增长的矛盾...”提供了黑格尔对一个极端变革的时期的哲学诊断——一种历史危机的现象学,以及对这种危机可能发展和解决的不同方向的评估。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黑格尔并没有指出任何有保障的涉及“日益增长的矛盾”的解决方案。不牢靠性(Insecurity【没有安全感】)和为未知者奋斗仍然是主导性的基调【18.另参见彼‘Unbekannte(s)【unknown】’in W III 18。黑格尔将德国危机诊断为由于缺乏统一,由于内部分裂和矛盾贯穿了德国社会和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这让我想起了Carlo Levi对德国纳粹主义起源的类似诊断(这次是在事后):“内部不统一是德国成为普遍危机主角的条件。”并且,“该危机[......]揭示并在事实上实施了人类统一性的破裂”(Ladoppia notte dei tigli [Torino: Einaudi, 1959], 8, 6, 分别地)。】,这是彼当前时代的困境。这个片段以“不断增长的矛盾”以及对其“扬弃(Aufhebung)”(GW V 16-17)或“驳斥(Widerlegung)”(GW V 18)之“需求(need)”————其克服和辩驳【反驳】(overcoming and refutation)——的方式表明了变化的(逻辑的)的结构(GW V 16-17)。在这里,我们已经遇到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基本术语。矛盾是历史上的一种真实(real)力量,是一种被其自身内在逻辑所推动的力量,这是一种内在发展的逻辑。矛盾现在为黑格尔定义了理想者与实在者(the ideal and the real)之间的关系,自然与生命(nature and life)之间的关系(分别在,GW 5, 16, 17/TW 1, 458, 457),以及“‘政治的和司法的制度’必须为它们的公民提供的东西”与“个体或多或少地有意识地寻求和渴望的、但这些制度仍未满足(unfulfilled)的东西”之间的关系。在矛盾中被催化(catalyzed)的张力是这样一种纪元(epoch)的标志,在该纪元中所有的确定性和安全性都已经被打碎,并且生存的唯一希望——个体和集体的【生存】——在于对变革之接受,在于面对‘生活已然被还原为否定性(the negativity to which life has been reduced)”的能力。单靠知识本身并不能引起乃至实现(effect)变革,尽管它可能是变革的条件之一。并且,甚至一种纯粹的“意志(will)”行为(无论是个体性的还是集体性的),又或是一种社会契约(social contract)或单纯只是彻底变革性的(revolutionary)“激烈力量(violence)”(GW V 16-17),都不能够带来变革(GW 5, 16f./TW 1, 459)。相反,黑格尔似乎暗示变革以某种方式存在于诸事物的本性中,即存在于内在的‘矛盾逻辑’之中——顾一旦移除了其激进化和自由发展的诸障碍,并且让矛盾在没有被固定为一种静止的、自-立着的“绝对(absolute)”(GW V 16)的情况下发展到其极端的后果,该内在的矛盾逻辑就会激活当前时间(animates the present time【激活当下的时代】)。矛盾是一种独立于人类认知和意志的力量;是一种所有人类的活动反而在其内部被铭刻(inscribed)的力量。只有“自然(nature)”,即对真实的(real)需求和欲望的承认和表达,才能导致“彼不断增长的矛盾”之链接【阐发】(articulation【起承转合】)和解决。【见Remo. Bodei, Scomposizioni. Forme dell’individuo moderno, Torino, Einaudi, 1987, p. 19.】当矛盾引发一种“需求”,从而引发其本己的“辩驳(refutation)”的运动时,变化就会发生。因为,矛盾被克服的需要——“一旦在生命(life)已然遭遇了纯粹的否定性,并且已然认识到它再也无法与之一起生活以及生活在其中”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需要——自在地就已然是变化(GW V 17)矛盾既不是一种单纯的精神实体(mental entity【心灵存在物】)或操作(operation),也不是一种实在性(reality)中的已被固定的、静态的结节(knot);矛盾是运动和发展;它是由其本己的克服行为或扬弃构成的运动。
总之,对黑格尔来说,矛盾是历史危机的标志;变革和变化是矛盾的显示(manifestation)和内在(internal)发展,即“矛盾一旦不被当作静态的和绝对的,一旦不被固定【固著】在虚幻的界限(limits)内部(因为这些界限已经被彻底变革性的(revolutionary)的动乱一劳永逸地抹去)或被压制(repressed)的情况下,矛盾所必然组织(marshals)的”运动。黑格尔后来的《逻辑学》将把这个开创性的思想详细阐述为哲学体系的第一个根本部分。然而,从基本术语上讲,黑格尔的辩证的‘变化逻辑’早在他的早期政治著作中就已经准备就绪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