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记知记打造明记守纪基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紧扣目标要求学。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坚持原原本本学。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3次修订《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新修订的《条例》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严格党纪的新要求。学习好才能领会好,领会好才能执行好。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搞清楚、弄明白,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断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真正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使遵规守纪成为自觉行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学《条例》,牢牢抓住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把政治要求体现在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当中,切实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注重融会贯通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能孤立割裂地学,而要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既要注重发挥纪律的惩戒威慑作用,也要注重发挥纪律的规范约束功能,从而实现标本兼治,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守。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回顾党的纪律建设过程、党史上纪律教育的历史经验,在以史为鉴中更好地传承严明纪律的红色基因。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这四个词汇如同一幅精美的画卷,展现了纪律教育的全过程和深远意义。它们不仅是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必须遵循的准则,更是我们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让我们在学习的道路上,始终坚守这四个词汇,让纪律成为我们成长和进步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