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拾四茶品:做稳了奴才的人,与不愿做奴才的人

作者:二拾四茶品
有一种说法,叫清承明制,明清的制度看起来很像。比如,除了明朝洪武年间,明清都没有宰相,都是君主高度集权。然而,明朝臣民的“话语权”,那是远远高于清朝的。以此为视角,明朝与清朝甚至有天壤之别。
所谓“话语权”,其实就是舆论的独立性。
卢梭把社会的风尚舆论列为除了“政治法”、“民法”、“刑法”之外的第四种法律,而且是“一切之中最重要的一种”:“这种法律……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我说的就是风尚、习俗,而尤其是舆论。”

黄宗羲说:“又岂知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耶。”
皇帝和大臣只是分工不同,并无尊卑之分。
又说:“故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我之所以出来当官,是为了天下,而不是为了国君;是为了万民,而不是为了某一姓之人。
明朝人敢说话,清朝人则完全相反。把君臣关系定位成主奴关系,这是属于清朝的特权。

明朝人王同轨,在其著作《耳谈类增》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世庙朝,蒋皇亲负盛宠杀人,大司寇见素林公执法拟死。疏奏,上不悦,下旨曰:“着林俊回将话来!”林即面奏曰:“臣官至尚书,天子无故不呼名。臣为陛下守法,而以名称,何罪?且法者,祖宗之法,陛下安得私椒房,臣又何所执也?”辞严色厉,声震殿陛。
嘉靖时期,一个姓蒋的皇亲国戚杀了人,当时的刑部尚书林俊(号见素)定了他死罪。嘉靖很不高兴,下旨说“着林俊回将话来”。(在古代直呼一个人的名字是很不礼貌的。不过君尊臣卑,皇帝直呼其名也不算什么。)
但这位林俊很不高兴,闹起了脾气。当面对嘉靖说:“我已经做到尚书了,你是皇帝就能直接叫我名字吗?我是执行祖宗定下的法律,难道你能任着性子来偏袒你的亲戚吗?”
林俊说这段话时,“辞严色厉,声震殿陛”。最后,皇帝只能让步。

曹振镛,历经乾隆、嘉庆、道光三朝而不倒,为官52年,其中任首席军机大臣15年。道光帝对曹振镛是“恩眷之隆,时无与比”。就是说,满朝文武中,曹振镛最得宠。
道光喜欢形式主义,只要八股文按规矩来,皇帝就会“龙颜欢喜”;反之则会“龙颜震怒”。至于有没有“真知灼见”,那无关紧要。曹振镛善于揣度道光皇帝,更能紧跟道光皇帝,从不会荒腔走板。道光皇帝奏折太烦,曹振镛出主意说“不管写的什么内容,您都从里面挑几个文字上的错误,交部处罚,这样就可杜言官之口了”,道光大喜。
朱克敬的《瞑庵二识》记载:“曹文正公晚年,恩遇益隆,身名俱泰。门生某请其故,曹曰:‘无他,但多磕头,少说话耳。’”

曹振镛从政半个世纪,没有贪污受贿的记录,这很难得;他一生“克勤克慎”,没有大的过失,可见官宦文化之高深。清代做官年头之长,没人能超过曹振镛。
葛虚存说:“曹振镛……箝制天下人心……造成一不痛不痒之天下。洪杨猝发,几至亡国,则曹振镛之罪也。”但这个锅首先应该由清朝皇帝来背,曹振镛只是个奴才。
他只管坐稳了奴才,地位最高、最稳的奴才。
大清国势,天下苍生,甚至洪水滔天,关他曹振镛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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