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费这个东西
书记员生涯无法回避案件诉讼费这个东西,近年来法院的诉讼费应退尽退,退诉讼费成为了一项繁重的工作,本院又要求在案件生效后七天内办理退费,没有办理还要写情况说明,我算是比较厌恶退诉讼费这项工作。
以前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印象深刻,双方当事人有意向调解,早上九点多的时候被告打电话过来说已经到了法院,我于是叫她到了审判庭等候,我到了审判庭,问了下原告没有到吗?被告打了原告电话,原告还没出发,于是我让被告继续等候,我上了办公室。这个案件原告诉求被告偿还借款20万元,利息六万多,我心想这原告是放贷的吧,利息收这么高。后来原告到了,我和法官到了审判庭,双方当事人聊了一下,我开始记录调解笔录,被告欠原告12万元,分三年还清,每年还四万。我还奇怪诉求不是20万吗?双方也没多说,诉前调解中的材料被告还说只借了原告伍万元,另伍万元是利息,而借条上写的是二十万元,我也不想理会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情况。到了诉讼费该如何处理的时候,原告和被告都很激动,原告说17年的时候就借给被告了,自己都欠了别人一屁股债,今年被告最好还五万;被告则说自己已经很好的了,没有躲避债务,今年还会还四万,算是很积极履行债务了。
法官说要不诉讼费一人一半吧,原告嚷着说自己只出六百,被告出两千。被告不同意,说本来诉前调解阶段调解就行,那个时候不用交诉讼费,非要闹到这一步。双方又开始纠缠。最后原告勉强同意案件受理费一人一半,被告当庭转账了九百元,剩下庭后现今支付。
案件受理费这个东西,庭审的时候法官会问原告案件受理费是被告直接支付给你,还是由法院退费,如果原告说由被告直接支付的话,我就会很开心,因为不用办理退费手续。但是有一宗案件法官“气”着我了,法官问完原告意见后,原告说由被告直接支付,我心中正暗喜,没想到法官又突然说案件受理费这个东西可以由被告直接支付,也可以法院退费,原告改变主意了!说由法院退费吧,于是我心如刀割地在笔录上记录退费,囧。这个事情以前我和法官说过,他年纪大一切事情都很随便也没怎么理会。
工作这件事情嘛,这几年我才改变了态度,以前还挺上心的,现在躺平了。我看到新闻说有个人50多岁了到处去旅游,说30多岁的时候就应该到处走走旅游中国,唉,有钱不用工作的话当然可以在年轻的时候四处耍。我现在虽然也能在节假日到处去玩,但是工作带来的郁闷如洪水猛兽,无法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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