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Moral Foundations of Politics with Ian Shapiro》講座筆記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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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lassical Utilitarianism and Distributive Justice(古典功利主義和分配正義)
邊沁對“最大化最多人的幸福”這句話的描述很含糊,最多人是否指的是多數人(the majority,我理解就是簡單多數、過半)?
教授提出了兩種分配方式:5-5和9-1,單位是“單位效用”,並藉此引出了經濟學的邊際遞減效應(Diminishing marginal utility)。

富人更加貪婪的原因是根據邊際遞減效應,想要獲得同樣的效用增量,就需要賺得更多的錢。【我認為這個結論也過於草率,因為它默認了人的動力是要追求同樣的效用增量;而且一切符合邊際遞減效應的物品都可以套用進他的結論中——(為了擁有同樣的效用增量)擁有XX越多的人就會想要擁有更多的XX。造成困惑的原因或許是他的結論中的物品是金錢這一最重要的一般等價物,因為它一定程度上可以成為一切物品的度量,使得結論和討論在物品價值和金錢數值的轉換中變得復雜。】
於是在邊際效應的作用下,物品從富足的人向缺乏的人的轉移就可以增加總效用,於是這會成為極端的平等主義,但是富人會在被向下再分配之前將物品燒掉(如蘇聯集體化時牲畜頭數的斷崖式下降)。【這裡還提到了涓滴效應:允許富人的不平等,這樣他會創造相對更多的財富來惠及貧窮的人】
邊沁不認為可以實現絕對平等,因為富人不會同意也不會合作。國家不產生效用,個人才是效用的直接生產者(通過勞動,洛克的觀點),國家是起到監管分配的作用,因此他抵制對個人權利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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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From Classical to Neoclassical Utilitarianism(從古典功利主義到新古典功利主義)

新古典經濟學中的“無差異曲線”(Indifference curves)。即擁有過多麵包的人願意用麵包換酒,反之亦然。由於邊際遞減效應的作用,每條曲線的形狀都是向原點凸的。新古典經濟學家(即指代新古典功利主義)想要更定性地了解市場價格變動的本質,因為過去的古典功利主義強調的是計算和量化,需要大量的信息。

如果AB二人都處於x點,那麼他麼都願意往右上進入陰影區域以增加效用(如擁有很多酒的A和擁有很多面包的B作交換,兩個人的效用損失都小於效用增加,因此x點會往右上移動,即二人效用都增加),同時都不願意走入左下方格。但是無法判斷他們願不願意走入x的左上或右下部分(橫縱軸分別是B的總效用和A的總效用)。核心思想是我們無法簡單地比較人和人之間的效用,無法通過統一尺度來作簡單的量化比較。到達帕累托邊界時,兩人不再願意作任何交換。

由於新古典功利主義(經濟學)認為A增B減的總效用變化無法簡單比較,因此和古典功利主義產生衝突。(圖中白色三角形的斜邊往右上部分都是古典功利主義認為可取的部分,但是新古典功利主義只認為深陰影部分是可取的,有爭議的部分來自x點的左上部分和右下部分)
7. The Neoclassical Synthesis of Rights and Utility(權利與效用的新古典綜合)
Mill’s Harm Principle (穆勒關於傷害的原則):個人、組織或集體只有在出於自衛目的時才可以幹涉他人的行動自由,可以違背他人意願、合法地對他人行使權力的唯一目的是阻止其傷害他人。
如何將穆勒最看重的Freedom和Utility結合在一起?

《論自由》中最長的一章是“思想與討論的自由”,他認為言論的自由是通往真理的道路。
17世紀其他的思想家都將真理和“確定性”聯係在一起,但是穆勒提出了科學證偽主義——我們的主張都只是一些尚未被證偽的假說,都可能是錯誤的(這和過去倡導的“確定性”大相徑庭),於是成熟的科學啟蒙激發你必須將尋找真理視為持續的追求。
這裡拋出了一個問題——所有人圍著一頭牛要猜它的體重,那麼是討論後得出一個答案更准確,還是把所有人的答案加總並除以人數更准確?答案是後者。講座中前一種方式被稱為Deliberation(自動字幕翻譯為“深思熟慮”)而後一種方式被稱為Argument(爭論)。穆勒希望每個人增加自己做出判斷的能力,而不是屈服(教授原話使用Kowtow)於他人的意見。
言論自由的四點理由:
①無法發出的意見也可能是正確的,否認這一點的人是在默認自己的絕對正確(Infallibility)。
②錯誤的觀點也可能包括一部分的正確,只有通過觀點的碰撞才可能得以確定真相。(這有點矛盾。按這個說法,不是應該支持上文的Deliberation嗎?)
③就算一件事是真實的,也需要通過激烈的爭論來避免聽眾以錯誤的方式接受它、或對其的理解不足。(即抄作業答案而不思考)
④沒聽懂。
真理對提升效用很重要。真理是爭論的“副產物”,就好像效率是個人自由交換的“副產物”一樣。
總結:一個行為,首先判斷其是否傷害他人。如果不,那麼你是自由的;如果是,這時要進行功利計算,同時背後要有科學基礎的支持而非多數人的意見。(應該暗指科學基礎是建立在自由討論的基礎上的)於是實現了效用和權利的綜合(這裡的權利指的應該就是自由討論的權利)。
8. Limits of the Neoclassical Synthesis(新古典綜合的局限)
穆勒認為上節提到的“傷害”其實很難定義,諸如“賣淫是否傷害了公序良俗以及我個人的價值觀”。
接下來談到了三個話題:“反應停”事件(經過臨床試驗的孕吐藥物卻導致胎兒畸形)、婚內強奸是否違法、歧視問題。討論的核心在於人們或社會看待相同問題的態度是會不斷變化,不會達到某個完美的答案。大型醫療事故的責任可以選擇由符合藥品上市流程規範的藥廠承擔,也可以選擇由社會承擔(某種社會保險或福利補償),也可以選擇由不幸的當事人承擔;1950年代婚內強姦終於在美國成為非法行為,但部分人依然可以聲稱自己受到了“傷害”——傷害了某種傳統的家庭傳統,即丈夫擁有對配偶身體的極大支配權;沃倫法官時期,一個行為是否構成歧視只需要根據結果判斷,如錄用與否和僱員種族因素高度伴隨,但隨著此後最高法不斷右轉,歧視的構成逐漸需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存在歧視意圖。啟蒙運動期待的那種,將科學與政治完美地結合,使得能夠為許多問題找出“最科學”答案的情況幾乎不可能實現。
下一節會是第十三講: Appropriating Locke Today(如今對洛克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