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现代信仰弥合超越性与理性
本文所关心的问题和思路大致如下:首先,本文以日常生活为立足点,思考建造美好日常生活的价值观基础是什么?这些价值观是不是需要信仰来支撑(还是说自己就可以足够支撑美好生活的长期继续)?如果我们需要信仰,我们如何改变当前人类理性与信仰的分离,如何处理只关注个人世俗权利的现代社会?比如,能否有一种现代信仰能够以理性为基础,既是经验真实的、理性的,又是超越性的,能提供生命意义的?它如何在个人主义、理性主义的现代文明中繁荣?
文章约有1.4w字,需要足够耐心和关心。
一、美好生活的基本价值观
站在当前的时点上,我认为现在以及未来整个社会的美好生活起码需要爱与正义,也就是基本的两大价值观。爱产生积极自然的人际关系,以及维护这些关系的社会活动。爱让人在人际关系上、道德上活得温暖、正当、愉悦、安宁。爱是发自内心的给出善意、共情和欢乐的本能。一切好的规则,如果没有爱,去记忆和遵守就会感到很麻烦;但是如果有爱,就觉得这些规则本来就是内心自生的。正义则避免伤害他人的坏事发生,正义感约束(自己或他人)伤害的意图,纠正和惩戒已造成的伤害。正义是对邪恶、伤害、仇恨的阻制,是人类习得的自律能力。人的内心有本能的正义感,同样也会觉得正义的规则是内心天然认可的。爱是积极的作为,正义是消极的阻制,两者一正一反,扶正祛邪。
基本上我们看到的所有的国内外国家大事、社会时事都不过是上一段的相关内容,比如贫富差距、犯罪与战争、经济增殖等等。所以,国家治理中99%的时间都忙于让社会平稳、安定、美好,或者在反方向用力。我们的社会,还在为活着而活着的阶段。接下去的文章内容,都会脱离这些99%的大事,脱离生存安全的阶段,以更遥远的未来为期,深入到价值与信仰。所以,如果对这些遥遥无期的事情不感兴趣可以不看下去。
爱与正义来自哪里?民众如何养成爱的习惯,如何伸展正义?谁来教导爱,谁能克制不正义、约束不正义、惩戒不正义?最终来自文化与制度,也靠文化与制度来教导和维持。家庭的文化、社区的文化让一个人习得爱、宽恕,温柔待人。如果恰好他所在的家庭和社区是残酷、愤怒、自私的,那么正式的制度尤其是教育制度和宣传制度(文化作品)应该教他去爱。社会文化我们且不去说,因为它是自发形成的,传统的。如何能够使得官方的宣传、文艺作品是充满爱的教育,官方的制度是培养爱、自由、尊严的制度,而不是充满歧视、仇恨、自私、恐惧的制度呢?这就需要官方能“有意识地”将制度、宣传,即主流意识形态建立在爱与正义的基础上。这就谈到不仅要有一个好的制度,而且好的制度要清醒自觉地建立在善的“文化”上面。
之所以当前还在生存与安全上纠结,正是因为演化而来的制度很多时候偏离爱与正义,它有着自己的力量,人们使尽浑身解数,充其量也只能一点点推着制度继续朝前演化。
二、制度移植还不够,需要文化
目前来说,适合前述美好生活的最佳制度就是现代文明的制度。唯有现代文明是有着深刻的制度设计,而非纯然演化而来,尤其是美国的制度,更加是在深厚的现代文明政治理论基础上的设计。因此,大致符合了前述的“好的好的制度要清醒自觉地建立在善的“文化”上面”、“主流意识形态建立在爱与正义的基础上”。
在现代文明之前,所有社会的传统制度都是不平等的、充满恐惧的,普通人的命运都是悲苦的,无论东亚、伊斯兰世界还是欧洲中世纪以及资本主义早期,社会制度都是主要基于掠夺和自私的价值观。只有到了现代社会,西方文明经过了七百年的努力(从12世纪到19世纪),西方改变了自己的传统社会,才使现代文明建设成熟,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才过上了前所未有的安康生活。我才能在此说人类可以展望基于爱和正义的良善社会。现代文明是人类文明迄今为止的制高点。
所以,后来第三世界国家普遍移植西方先进制度。这是我的论述中很重要的一点:大部分国家当前、未来的制度,都是被主动设计的,都是意图改变传统社会去嫁接现代文明。我们当前不处于演化而来的传统社会中,第三世界的大部分国家在积极创设所在社会的制度,尤其是我国。再强调我的重点:我们目前是清醒地、主动地在思考和参与、设计所在社会的大大小小的制度,这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人类对文明的自觉、自主、自决。
所以,我们才会来到这个问题:我们要有怎样的社会,这个社会要有怎样的文化和价值基石,这些基石如何坚固?
因此只是移植现代制度是不够的,因为制度会被文化扭曲。文化才是制度的根基。至今第三世界的大部分国家还在传统社会中,有些也只是表面移植了现代制度,社会运行大部分仍旧依据文化传统。这个观点,我认为应该在此不需展开论证。
实质上,制度创设需要创制者们,或者他们所依靠的文化精英,有一个系统性的对人性善与恶的理解,并坚持去发扬和培育人性的善。创制者应该懂得爱与正义。精英和政治家们应该是博爱的、正直的,才能选择良好的制度,建设保障爱与正义的制度。他们又如何懂得爱与正义呢?他们需要受到过这方面的熏陶与训练,让他们得到充盈丰满而正直的人格。他们需要回答:为什么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基于爱和正义的社会,如何理解爱和正义?对人性的系统性理解和彻底的论证(以及社会如何建立在此人性理解上)即我们国家的意识形态。在这个观念系统(无论是信仰或意识形态)之上,具体的社会文化、社会制度,以及更具体的生活方式,才能建立和运行。当然,另外重要一点是,意识形态、文化、制度、生活方式在公开宣传与实质运行中,应该是一致的,才是“诚”的(这也是意识形态的一部分),才具有真实的力量。所以,制度的根基是文化,文化的根基是意识形态。
三、文化还不够,需要有信仰为基础
意识形态则来自于理论,也具象为理论。理论,是指关于社会、文明、生活制度的哲学理论、社会理论以及政治理论。
西方现代制度的理论仅仅论证了人不应该受到他人的伤害,即平等、尊重是必要的,由此建立起正义,发展出各种关于权力和权利的政治制度。约束了人对人的恶,保障了人最大程度的安全、自由与互助友爱。不过,如果深思:为什么人是平等的?尊重和爱都来自良知,良知又为何会有?理论的深处会涉及一些“基础知识”,即社会科学的公理。为什么这些基础知识是共识,它有更深的基础吗?要回答深入根本的问题,就不得不回到信仰。
当然,我还是需要倒回来说一句,很多人有个误解,以为只要有正直的、一般的世俗道德和在此上的制度,再加对更好制度的学习模仿,所有社会都能够渐进地改善社会。这让人以为不需要意识形态的更新,更不需要信仰。但这是因为人们只看到当前(主要是二战后)现代文明照耀下的各国,误以为这一切理所当然,误以为之前本国套用了演化的方式去改善制度(而没有主要依靠设计)。这个误解也意味着人们还没有理性地思考社会制度。他们没有理解现有文化和制度是需要理论根基的。理性地去思考制度,就会发现信仰是必须的根基。
现代文明生成的案例告知我们:近代以来,西方整体上还是在基督教信仰基础上建立的理性的个人主义、人文主义理论,才有了现代文明。同时,我们可以论证这一点:制度的理性基础是理论,而理论的基础知识(比如良知、生命意义、价值)的论证,只能依赖信仰。关于信仰对于社会为什么是必须的,我在《论信仰对人的必然与必要》中有更详细的解释。
所以从根本到枝叶,从抽象到具体,相关概念的因果顺序如右:信仰、理论-意识形态、文化、制度、生活方式。
四、西方现代文明与信仰的矛盾
然而,西方的现代文明本身又想抛弃信仰,让个人完全自由,凭自由意志而活,不给自由意志任何约束(也包括指引)。这就有点像受过纯正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五四一代知识分子,高喊打倒旧文化。其实真的没有了旧文化(或基督信仰)也就不会有他们这代人的士大夫式的家国担当(或理性个人主义)了。经历了两百年的逐渐成熟,西方现代文明与信仰已经日益脱离。这让他们的社会价值观逐渐失去了锚点、常量,也即共识。所以很多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比如白左的一些言行、现象(如加州零元购太多,比如第三性别,比如过度的种族议题)。
所以,西方当前社会价值观的乱象更加提醒我们:现代文明或任何人类文明及其制度,都要建立在信仰的基础上。如果一个制度没有底层的牢固信仰,肯定会逐渐漂移迷失。
当然,现代文明依然是我们的社会的最好制度。人类理性自觉下主动设计的“好的制度”需要信仰的基础,但现代文明的基础——来自西方的理论却在剥离信仰。所以,我们需要为现代文明的理论重新寻找信仰的根基。
五、为什么西方的理论要剥离信仰
西方现代文明是来自于对集权式神学和宗教的对抗,所以对抗的结果是人文复兴,也是人脱离神。因此,西方信仰的丢失是西方文明历史的必然。其积极的一面是在与神抗争、与君权抗争的过程中建立了个人主义的理论,使得人类个体成为现代社会的基础。弊端当然是,这个现代文明运行超过了200年,西方传统残留的宗教信仰习惯已经被制度淡化(这说明意识形态塑造制度,制度反过来改变文化)。信仰一旦消失,基于个人理性的个人主义就如同无头苍蝇到处乱飞,价值观如同一艘船在失去了舵,找不到生命的意义与方向。拒绝信仰的约束,拒绝信仰的公共性,让每个人自己寻找信仰,本来就是现代文明产生过程中与神抗争的目的。现在这个目的实现了。
人类放弃传统信仰的第二个原因在于传统信仰混合了人类文明蒙昧期对自然世界的无知。传统宗教信仰中关于创世的说法,关于全能神,关于客观世界的运行规律,大多是无法符合科学发现和理性的。因此在信仰的真实性、经验科学的真实性(基于理性)之间发生了冲突。人类更加相信科学与理性,所以也使得人们开始不相信传统宗教信仰。既然是假的,怎么可能去相信呢?当然不排斥人们出于文化需要,内心虽然觉得某些部分是假的,但依然相信传统宗教信仰,毕竟它能带来心灵的慰藉和意义的依托。
所以,现代文明只是人类走出婴儿期的第一步,但现代文明背离了信仰,人类需要重新建立信仰。否则,我们将失去美好生活的基石。那么,我们要建立的现代信仰应该是什么模样呢?它应该有如下的基本特质。
六、现代信仰的基本特质
1、信仰承认基础性的现代价值。
基础性的现代价值是必须被信仰尊重和吸纳的,否则信仰就无法被现代人接受。这些价值是:个人作为人类的基本单位、良知、自由意志、理性、科学。反过来,有些人虽然感知到信仰对现代文明的必要性,但总是试图回到传统信仰,甚至妄想以强化传统信仰对个人的压迫来纠正现代文明的问题。但其实,现代文明是正确的方向,纯粹回归传统是死路一条;并非现代文明错了,它只是需要一个新的信仰根基,不应借助一个信仰去否定现代文明。所以,任何压迫人的,否定人类个体自由和个体生命价值的传统信仰(比如某些伊斯兰支派)都不是我在此所谓的现代信仰,不是我支持的信仰,也是会危害美好社会的坏信仰。以下是现代信仰应该秉持的现代价值理念:
第一,关于个人。我们已经走入了现代文明,承认了个人生命价值作为社会的根基。即,人类的基本单位是个人,而非家庭或集体、组织,更加不是国家。人类的价值与尊严,具体就是每个人的价值和尊严。国家(有时候我会以社会来指代国家,虽然严格来说这两者不是一回事,但是出于大家都懂的原因,我要尽量回避敏感)是个人的集合体,是为了保护每一个平等个体而搭建起来的关系结构。反之,如果一个社会危害某个“一般性的”个体,那么这个社会就失去了意义。所以,任何一个国家必须去改正每一个可能危害个体的规则漏洞,更完善地保护每一个个体。这是国家存在的目的。
第二,关于良知。人心内有善、有恶。当缺乏公共制度时,恶会高扬,善会低落;所以社会制度保护每一个人就是要惩恶扬善、抑邪扶正。善恶是可以被良知所感知的,普通人都具有朴素而深厚的正义直觉(即良知)。即使一个人长居道德败坏的社区,依然会知道这种生活方式不是他内心想要的生活。他依然希望过得安定、真诚、友善、平和。每个人都希望对自己、对他人微笑。法律以及其他制度,都是良知的具体化。良知能够让我们本能地感觉到生命的意义所在,真正有价值的快乐所在,这就是我们生命应该去往的方向。而只有信仰能够显化、具化良知,让良知从内心走向社会,形成集体的力量。信仰及其信念是全社会的集体行动困境的解决之道。
第三,关于自由意志和理性。个体是拥有自由意志、理性智慧的个体。我们尊重每一个人的理性和意志,那是个人绝对的自我领域,绝对的自由王国(虽然他实质上会受到外界影响,但是在权力上他是内心世界绝对的王者)。社会应该去尊重、培养和引导个人对理性的运用,让每个人都尽量拥有健全的心智。社会制度,应该是能够被理性所讨论、认知、认同的。社会制度应该是被绝大多数人的理性共识为合理、正义、善意的。
第四,关于科学。理性的运用,使人逐渐系统地认知了自然、自我与社会。同时,我们也认知到了理性的局限性,具有了对人类能力的反思。这些科学的知识是在我们认知范围内对世界真实的描摹。所有人类的制度都应该建立在这些真实知识的基础上。
理性向往真实,良知向往诚实。信仰应该在外合乎真实,在内合乎诚实。现代信仰是“真”的。真实是它的第一要义。内外都是真诚的,才能让生命发出真实的力量,这是生命最强的力量。
2、信仰应该拥有确切无疑的根基。
信仰不是纯粹理性的,它的枝桠生长在理性之中,它的根基是理性之外的。理性之外是感性、本能和基础知识;这三方面都是人性会认为确切无疑的,而传统能够增强这三个方面的“确切无疑”。
第一,感性。感性是非常飘渺难定的,但它可以通过仪式来固定。信仰应该扎根于仪式,因为仪式具有心境构建的能力。在仪式的步骤中,人能够逐渐随着仪式中的物品、司仪者的举动、场景的布置而融入到某种感觉中,让心灵进入一种被引导的状态。心灵状态被建设起来,人就具有了感性-理性综合的心境。那么,人就能活在一种有规矩又有积极心境的生活方式中。
其次,仪式要实现这种心境构建的能力就需要一个“信任无疑”的引子。不然,人们为什么要真诚地、投入地参与这些仪式呢?这个引子就来自于“传统”——感性熟悉的、历史的集体记忆。对传统仪式的感性熟悉会产生情感依恋,产生“信任无疑”。比如一些民众参与的风俗节庆的仪式。传统的上香拜神、祈祷、舞龙、花车游街、羹饭祭祖、灯会、诵经,以及佛像、寺庙的场景布置,这些听觉、视觉、触觉、味觉以及多感觉综合的仪式活动都是信仰仪式。这些宗教背景和风俗节庆混合的仪式在每个人的童年扎根,让人感觉到集体的历史记忆。这些场景记忆糅合了美好、归属、喜庆、宁静、尊严、关爱等多种人类的情感,让信仰成为人心甘情愿依赖的精神世界。
因此,仪式在历史上反复被集体使用,成为了集体记忆和生活方式后,就会具有情感依恋和信任。这种传统仪式就包含着大众的“信任无疑”。链接传统仪式,再做一些现代化的改善,这样产生的现代信仰仪式是能够起到心境构建的作用的。
第二,本能。负面的本能比如恐惧、贪婪。传统宗教大多设立地狱与天堂,也设立全能的审判者,就是利用了恐惧来吓阻恶行,利用贪婪来引诱善行。但是也可能相反地,邪教会利用恐惧和贪婪来引诱恶行。正面的本能比如爱、好奇。基督教新教就会传播神爱世人、耶稣的博爱精神。现代的信仰应该包含基督的精神:拯救、帮助与关爱。以此来求得人的认同。
中性的本能如控制欲(包括自律)、权威和等级。(1)人都会试图控制周围的事物,也包括控制自己。宗教都会有戒律来帮助自律和他律。信仰的目标和指引会让人产生“我也要这么去要求自己”的自律心。信仰也会通过道德、舆论、人际关系的非正式形式来控制人们的思感言行,增强社会凝聚力和社会共识,这也是一种社会控制。修行就是自律,即自我控制。信仰造成的对世界、历史、生命、宇宙、自我的透彻认知,也是对生命与外界的掌握和控制。因此,信仰必然运用控制的本能,也满足控制的本能,造成受控的人类群体。(2)宗教必然会有灵性权威的传道士(所以,西方教会称教皇为pope、称神父为father,两者都是父亲的意思)。臣服权威也是人的本能。因为现代社会建立于平等个人之上,所以应该把人臣服权威的本能尽量收缩,收缩到信仰之内,臣服于人类文明的基本信条所组成的经典,以及受严格培养的灵性传道士。(3)人们也可以在信仰内找到修行的等级,根据可靠的修行传承逐级修行,提高自己的生命境界。还有其他的本能,比如欲望,渴望平安健康财富等,都是宗教兴盛的欲望推动力。但现代信仰因为推崇理性,对欲望的利用较少,推荐科学地安排人生来实现合理欲望,同时接纳人生的不满足。
第三,基础知识在此即关于社会的公理。它是指绝大部分人都认为不需要理性去质疑的,本身就确切无疑的观念。当人们讨论一个问题,用理性去论证某个命题之所以成立的基础,这是他们会逐步进入更为深层(也是更基础)的概念、观念上,到了某个层次后,人们就会说“这个东西有什么好说的,它不就是这样吗,这还需要讨论吗?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基本知识!”那么,这些被人们认可,而且认为不需要讨论的概念就是基础知识。基础知识来自传统或自然经验。但是什么样的知识是基础知识,什么样的知识属于非基础的,需要理性求证的知识,这在不同的社会(甚至人群)是有差异的。比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在传统中国社会是不需要证明的基础知识。但是当代中国,这个观念已经不是共识的基础知识了,而是需要理性证明的(更可能被证伪)。现代信仰所谓的基础知识,是指不同人群、不同社会都会承认的那些,可以说是不需要讨论的知识中公认的最基础的部分。
举些现代社会中基础知识的例子:我们的生活和宇宙是真实存在的;生物包括人都有强烈的生存本能,都会努力试图生存下去;投桃报李是人的天性(同理心与共情心);人心含善恶也有自私与利他。但一些传统的基础知识正在被新生活方式与科学征服,成为理性可解析的对象,如:死亡是悲伤的;好死不如赖活;有国才有家。
信仰会将一些“确切无疑的”基础知识归于某个共同的第一因。现代信仰会在基础知识上再用理性和科学去推导,以及包容传统信仰的精华内容,来建立一整套知识体系。传统宗教与现代信仰的差异在于现代信仰的知识体系是更包容科学的,与科学无违的。现代信仰的第一因、公理,应该是永远位于科学之前,能够允许科学向着它们逐步推进,越推进越证明信仰之真,而又依然留有继续前进的余地,且依然不违科学最新发现。因为第一因和公理,本身就是在理性之外的,但又是与理性平稳衔接的。现代信仰的第一因和公理,不会妄想和试图做出违背科学的设想。
即:信仰的第一因是信仰内设的,不能论证的;现代信仰的第一因虽不可论证但不会被证伪。第一因之外有一些少量的基础知识(公理)。除第一因和公理外,信仰的其他知识内容都是理性所论证的,也即是可以去放开由人怀疑的。而且公理的部分会逐渐随着科学进步,被科学证明(但也有可能证伪。所以要谨慎寻找少量坚实的公理。)
3、信仰应该包容多元的理解。
信仰对世界的解释应该包容多元的理解。这也就是为什么现代信仰有包容性的第一因和少量公理。但是不仅如此,现代信仰甚至应该去包容其他信仰。它的第一因有足够的包容性去接纳其他信仰,一方面是吸收纳入其他信仰,一方面无法在理论上涵盖的那些有理论冲突的信仰,也应该将之视为人类演进的不同阶段去包容。总之,现代信仰应该是包容性的,而不是像伊斯兰教等一神教是垄断性、独占性的。它在教理上明确指出不排斥、贬低或惩罚其他信仰的信徒。
其原因在于,现代信仰是更高层面的真实,它将现有一切认知作为人类的必要探索。它基于人类的自由意志,包容和鼓励人类探索的过程,承认探索过程的价值,包容其中的失误,认可其中的真实部分。
它甚至不认为自己是完全正确,不认为自己拥有全部的真理,而这些正是传统宗教宣称的。它只是宣称自己拥有正确的原则和正确的指引。
4、信仰应该有世俗功用。
对个人而言,它有温度,能安抚人、锚定人的心灵,给与心灵一个宏伟精妙的精神殿堂。人在彷徨、恐惧、绝望之际,信仰可以在内心散发出柔和的光辉,安抚内心,让人平静下来,找回安宁和自信。当人的心灵空虚时,信仰的知识体系可以供人思考和探索,进入成就、安宁、归属。这是信仰对个人的世俗功用。
对集体而言,这种抚慰不仅是一些仪式、祷告等心理学上的技术,也包括生命意义的寄托,以及社会理论上核心的要义(即认知上的寄托)。比如,从信仰的第一因、公理可以用理性推导出只有爱与正义才是社会的价值基石。进而,这些理论还能产生其他道德原则和一系列社会制度,最终建设一个安宁愉悦的社会,共同塑造美好生活。
5、信仰要具有超越性。
除了世俗的美好生活与温暖关系,部分人还需要远大于自己的东西来寄托生命价值,从而安放生命的意义追问。他只有在信仰中才能找到终极关怀的真实,让生命不再迷惘,更加坚定安宁。
信仰给与生命超出世俗生活的目标和指引。如果一整套观念系统是对人性、历史、社会的整体理解和价值规范,那么这一套系统是意识形态哲学。如果这一套意识形态哲学还对人类文明和宇宙历史的根本源头、本质给出解释,有对自我生命价值、人类本质及其形成的解释;同时它指出了所有生命以及宇宙演化的意义,那么这一套意识形态哲学就是一种信仰了。
6、信仰是本身独立成立的。
信仰不为了人类需要而设立,不因为任何其他事物而成立,也不是被人创造出来的。信仰是一种独立的真实。按照前面五条,似乎信仰是人有意识地设立的。但其实不是,信仰是我们有意识地寻找到的。我在寻找,而不是在设立,其实它一直在那里,等着我们去发现。如果我们把信仰看成是人创造的,按某些功能需要而设计的文化产品,那么它就成了果,人反倒是成了因。信仰的核心必须是先验的(第一因、公理),是先在、遍在、永在的。人只能是信仰中被解释的后起之灵物。这才是人与信仰的合理位置。所以,我们在探索、寻求现代信仰,即我们发现了传统宗教的不足后,我们重新去寻找宇宙、社会与人心的真实,将已发现的连贯的核心内容发掘出来,告诉世人那是“最真信仰之当下可见部分”,立为经典,加以信仰和学习、遵守。由此,在真实、诚实的基础上建立现代文明的社会。
7、现代信仰是可进步的。
它不是完全的,封闭了的。它公开承认自己是“最真信仰之当下可见部分”,即它离最真信仰还有距离,但它总是现在所有知识中最底层的那些完整真实。
那么,现代信仰与传统宗教如何相处呢?
七、现代信仰的包容性:传统宗教与人道信仰的融合
传统宗教,无论是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或其他,都有很多早期蒙昧无知的对神与历史的设定,夹杂了真实历史的传说与人类的编造,同当前的科学(经验真实)有冲突。但是偏偏,传统宗教将包含有这些虚假设定的经典封为神圣,认为经典的内容完全都是真实的,这些经典是宗教的核心内容。于是,经典中虚假设定日益被科学证伪,就让传统宗教逐渐失去了人们的真心敬畏和信服。更何况,经典之外有更多宗教内容也被科学证伪。传统信仰由此在现代文明中崩塌。
但是科学和人文本身又不具有超越性,它们没有第一因,也不能给予生命意义。所以,前面说现代信仰具有包容性。它是涵纳了传统宗教、现代文明基础价值以及科学真实。它舍去了传统宗教中的虚假设定,但是承认其作为人类早期认知探索所发现的真实部分。同时,它也承认科学作为人类认知探索所发现的真实部分。它进而给与包容性的第一因,设立全人类可以共识的公理来展现更大的真实,将人类发现的部分真实在其中展现。所以,看上去,它似乎是各种传统宗教和科学知识的拼接。其实,这对又不对。不对在于,这件事要反过来看:传统信仰是被古人错误认知后零碎了的现代信仰。各种传统信仰是人类所瞥见的真实信仰的一部分,有时候还被看错了。现代信仰却是当前最完整的真实信仰,只是把传统信仰中看错的部分筛出去而已。即,真实在先,现代信仰其次,传统信仰是较零碎的真实。
现代信仰立基于现代文明,有非常高比例的人道成分,即它是以人为本的,是从人类生命价值为出发点的信仰,为了人类生命更为精彩璀璨的信仰,它是人类的信仰。因此,它不会为了神而背离人、伤害人。它是宇宙之道为人类展示的圣卷,而非奴役人类为某“神圣目的”服务的刑具。
因为现代信仰是人道的信仰,所以它也包容、支持了现代文明的世俗性。现代信仰认为世俗生活也是真实的,也是有价值的,它甚至是信仰的目的:让人的生命在现世(而不是来世)舒展和安宁。人的信仰给予真实与自由,在地上实现爱与正义基础上的美好社会。但世俗生活不是信仰的全部目的,信仰还指引人们探索人类生命更好的可能性。只不过,神圣也在世俗生活中,神圣即在此时此地。凡圣一体,神圣的内容必须借着世俗的内容才能出现在尘世。这也是信仰的超越性的部分内容。
八、一个例子:现代信仰如何理解生命与自我
用一个例子来说明现代文明的价值观困境,以及现代信仰给出的答案。
现代人大多数都会认为老年生活如果无法自理或者失智,不如死掉。因为无法自理和失智的情况下,生活的乐趣就没有了,反而可能很悲惨。这种无法自我掌控的、悲惨的生活,如果可以避免是最好的。而且既然都不自主、不清醒了,估计安乐死比起来更加不痛苦吧。
为什么现代人会这么想?这就是现代文明关于生命价值、自主、世俗个人理性的意识形态在起作用。现代社会是纯粹的世俗社会,信仰只是个人关起门来的私事(类似当下的方言)。所以宗教信仰是趋弱,逐渐消亡的。因此,价值观主要是资本所建设和填充的,资本以个人权利、理性(世俗、经济的)为由头,让人将物质欲望、个人享受、成功等作为公理。所以,人从理性出发,对自我身体、生命的控制欲极强,希望身体总是年轻,欲望总是满溢,而生活总是围绕着欲望的舔舐和满足。这被我们理解为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也是我们理解得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反之,当身体已经无法自主时,那还算是自己的吗(失去了个人理性的控制)?当没有任何欲望可以满足,连欲望都没有或者表达不了,那还有快乐吗?没有快乐,那还叫生活吗?所以,纯粹物欲的世俗生活,让人无法接受不自主、失智的老年生活。
但是,正如金观涛所说:即使这种生活人们不想要,但随着医学进步、寿命变长,人们大概率会进入身体还能支撑但脑子不行的日子,也即这种无法自理、失智的衰老期大概率会碰到,这是一个事实。如果这已经是生命正常的一部分,而人们总是拒绝它,走向自我毁灭,是不是我们自己出现了问题?是的,那就是我们的价值观过于物质自利,在拒绝自然的生命历程。即,生命与人类之间出现了矛盾。人们如同一个巨婴,只接受快乐的生命,拒绝不快乐的生命。
从信仰出发,我天然地感觉到这是不对的。生命的多姿多彩应该包括每一段旅程,生命不应该是人凭着肤浅的喜好随意地选择。虽然结束生命是人正当的权利,但人们结束生命的理由应该是谨慎、庄重的,而非巨婴式的。
这里我从我对现代信仰的理解将不自主的老年生活分为两个主题来分析。一是痛苦与生命;二是自我与生命。因为厌离不自主的老年生活,无非就是感到痛苦(不快乐)、不自主(失去自我)。
1、痛苦与生命。
我们反思了快乐,我们发现“生活应该开心”不是一条基础知识。
现代信仰是厚重的,尊重生命的,它不会认为生命是人们凭着某个短暂时代的一时之见就该被随意看待或处置的。生命是宇宙最宝贵的产物。
第一类痛苦是生命中自然遭遇的痛苦。生命中也包含了痛苦,那是自然给予生命的。很多时候痛苦是有意义的,比如生产的阵痛带来了婴儿,伤口的痛苦提醒我们为自己疗伤,降低对身体的过度使用。生活的苦难也在提醒我们去做出改变。所以,生命与生存是一个“公理”。它是亿万年演进的天然存在,是“确切无疑”的传统,是所有生命的基因刻画的使命。因此,我们的信仰也崇拜、敬畏生命,守好自己和万物的生命。不能随意去用几十年的人类社会思潮去否定亿万年的生命自然演化结果。如果生命的厚重必然带来痛苦,那么我们作为个体生命就应该去承受这痛苦。我们相信生命,所以也相信痛苦是有意义的,生命的痛苦一定会给我们回馈。
当然,过度的痛苦使人灵魂枯竭,甚至走向了恶,是很多普通人无法承担得起的。因此过度的痛苦,应该受到同类的帮助。如果是自然造成的病痛,不一定是去完全地结束,比如医生说发烧是人体的自我疗愈机制,不发热反而有害。
对于自然遭遇、自然历程的痛苦,我们要尽量去接受和经历。当然也会本着对个体灵魂痛楚的不忍与共情,选择对过度的痛苦去给与扶助。机体上,比如手术后的痛苦可以有缓解疼痛的镇痛棒(但信仰并不支持完全消除疼痛);社会生活上,比如贫穷带来的心灵痛苦,可以给极端的贫穷各种福利、工作和再教育的机会,但不会给予相对的贫穷以公共服务的帮助,那需要个人自己做出选择和努力。
第二类痛苦是人类施加的痛苦。我们反对任何他人的伤害,也要去结束因为他人伤害而来的痛苦。现代信仰支持的是爱与正义的社会,正义的基本信条是平等与尊重。所以要避免人与人互相伤害。总之,消除人为的痛苦是正义的,天与的痛苦是建议自受的。
基于以上生命公理的理性推导,我们建立了对痛苦、生命的理解。在此理解下,受虐的(他人施与伤害)的老年生活是不值得的,但不自主和衰老本身是应该去承受的。而且,对于衰老不自理带来的痛苦,现代社会还会给与一定公共养老服务的帮助,并不是说让个人自生自灭。人应承受衰老和不自理,但不必弄得屎尿满身;给与老者照顾,对年轻人也是一场生命的教育和洗礼。所以,人应该去体会完整的生命历程,尤其是如果不自理的阶段还能有他人良好照顾时。失去自主行动力,失去人类的理智,进入动物本能,如同一只受伤、老去的动物,这也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正如我们从爬行动物变成哺乳动物进而成为智人,衰老是返回去从人走回动物。他人也借着照顾和观察我们的衰老,得到生命的教育,体会到生命的厚重,思考和探索生命的意义。肤浅而世俗的快乐肯定不是生命的要义。
2、自我与生命。
现代社会承认个体生命是组成人类社会的基础单位,人类是以平等个体而存在的群居物种。然而,也要关注人类是集体生活的群居物种,而不是原子化的机械组合的个体集。
第一,针对我执。小我感知到的身心是生命可控的场界。界内才是自己的生命。人们习惯于掌控,也执着于这个自我的一切恒定的存在。但是,佛教早就对自我做出了很深入的批判和解构,认知到自我的虚无与流动。“我”对身心的控制或许是一种幻觉。
人的自我,其实是流动的、运动着的生命状态所形成的投影滞留,如同走马灯形成的电影。此外,“我”在自我的关系中感觉到存在,在全体同类中存在,众生之中存在。每个生命、每个人类的自我都是同质、同构的,只不过复制略变、异地而处。
所以,如果自我不能掌控身心(不能自理、失智),就是非常大的困境吗?这对于我执的小我当然是痛苦的。但按照信仰的理解,这本身就是一种修行,人类应该学着放下小我掌控一切的幻想,承认自我的弱小与局限,同时走向与同伴、同类、众生的大我。这才是生命最终阶段的不自主所想要引导我们的,所以,痛苦提醒我们生命的意义,提醒我们自我在哪里。
第二,针对世俗享乐的经济理性。大多数人把自我理性,理解为世俗的关心经济利益的那种智能。所以,当他不能掌控自己去为享乐、利益而做出生活计划并行动时,他感觉到了自己没用了,生命意义崩塌了。“年纪大了,啥事都干不动了,生活乐趣也没了,做人还有什么劲啊!活着没意思!”然而,我们应该去听一听先贤先哲对生命的诸多深入思考,他们所展示的理性智慧绝对不至于世俗的享乐。只有当人有信仰时,才会真正相信并感受到:自我的生命意义和乐趣在于生命全程的不同体验,体验之后的感悟与喜悦。
九、现代信仰是可能的吗?
我所说的现代信仰是不是要统一思想?如果是,它本身就是一种控制,就是在权力关系上回复传统。我认为现代信仰是尊重个体权利,包括言论和思想的自由,以及个人行动的充分自主自由的。它不应该带来思想的压迫,不应该带来专制。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由个人充分表达意见,就难以形成共识同意,尤其是就抽象玄妙的信仰而言。我想,这应该是忽略了底层真理的一致性。我们并非要在细节上、具体事务上达成一致,而是要在非常基本的关于宇宙、生命、社会基本规则上达成一致。我们也不会追求每个人的同意,我们更在意文化精英的看法。我相信在我们这片土地上,真实的知识更多存在于文化精英。比如,国人中的精英会否认创世神的存在,也不会认可多种多样超能神在世间干涉世俗生活;大部分国人相信真理的客观、统一和永恒(这也是一个公理),也相信道德是人类生活必要的规则。因此,我认为在本国,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现代信仰是可能的。在西方,他们更难认可真理的客观、永恒、统一。
鉴于我们对客观真理的相信,对理性能够普遍认知客观真理的相信,我认为充分尊重个人理性,不通过权力专制,而是通过全体个人广泛参与的现代信仰追寻工作是可能的。
但是,追求现代信仰所须的社会行动过程是难以启动也难以完成的。在宗教信仰不具备正确性的当前当地,要公开宣扬建立一个信仰确实非常难以被接受。所以我更多认为我的设想仅仅是一个美梦,但这我坚持认为这是人类走向美好社会所需要的一步。我们将历经更多战火与磨难,才会开启信仰的新渴望,在遥远的将来走出这一步。那时再回望今朝,已经沧海桑田。
十、建立现代信仰的制度原则
这一部分是制度设计,只能随便讲讲,不能作真,但其中包含着可靠的原则。目前因为法规和管理的原因,暂不方便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