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一些启迪】关于涉外律师的培养与发展
回看了《刘思达:如何成为国际法律人才》,记录下这些启迪我的建议:
做涉外律师,要具备的能力:英语能力、法律素养和商务意识、法律专业知识和学术修养。
要懂国内法,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是大陆法系的,法理和民法是基础,一定要多花时间研读。和涉外业务相关的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当然也要学好。
具有中国法律环境的实践经验(我国的正式法律体系日渐完善,从事涉外法律服务需要经常打交道的商务部、发改委、国资委、证监会等中央部委也都变得很专业,再加上客户类型越来越复杂,不仅包括来华投资的外商,还包括许多大型国企和一些民营企业,于是真正能胜任涉外法律工作的律师就不但要系统地学过中国法,还要有在中国法律环境下执业的经验。)
心态上要淡定一点,不要有那种非涉外业务不做、非外资机构不进的幼稚想法。
北京、上海的十几家涉外商务律师事务所(中央部委都在北京,大型国企总部也都在北京,在国家掌控着律师业乃至整个经济发展命脉的现状下,北京的事务所自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了。另外也有一些地方文化上的原因,北京的事务所在发展策略上往往求大求全,体现了北方文化的大气,而上海的事务所在发展策略上则往往强调“精品所”的思路,体现了海派文化的精细,二者各有各的长处。)
大所品牌效应明显,但其中的合伙人水平也有可能参差不齐,不是人人都能成为你未来事业的好老师;而小所专业领域明确,虽然能接触到的业务类型有限,但也更容易培养出专业方向,合伙人对所内律师的关照程度一般也相对更高。因此,在就业选择时,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来考虑,套用一句俗话,没有最好的事务所,只有最适合自己的事务所。在刚入行的时候,能有一位真正关照你、肯花时间和心血培养你的合伙人,或许比品牌、待遇那些身外之物更重要。
如果把培养一名好律师作为法学教育的终极目标的话,那么最重要的是培养一种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而这需要大量的理论阅读和思考,不仅限于法理学的范畴,也包括哲学、历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在毕业之前也都能花上一点时间,研究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如果你真用了心的话,就会发现,你从这个过程里得到的收获要远比多学一门所谓“涉外”课程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