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读书稿
现实社会中的我们大多数出身于普通家庭,却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地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但是往往很多人在奋斗的过程中逐渐迷失了自我,妥协于眼前的苟且、亦或是在现实的困境中迷茫挣扎,终将忘了自己曾满腔热血的梦想。
在经典名著《红与黑》里,也有一位主人公于连——一个出身于木匠家庭身份低微的人,他有着聪慧的天资,却常常幻想着像他崇拜的拿破仑一样,凭借手中一把长剑,能成为叱咤天下的主人,但天不遂人愿,在当时的法国时代背景下,一切都是“空想主义”,他曾对资本社会愤世妒俗,却又想要跻身其中,最终,他走向了属于他的“高贵”。
《红与黑》这部长篇小说是由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原名马里-亨利·贝尔,司汤达是他的笔名)创作的,也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的文学奠基之作。小说首次出版于1830年。作者司汤达生于法国,少年时代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氛围中长大,父亲原是一位富裕的律师,信仰宗教思想保守,司汤达深受父亲与家人的压制和束缚,自小就憎恨家庭,崇拜拿破仑,并多次追随拿破仑的大军征战欧洲。1814年波旁王朝复辟后,侨居米兰,同意大利爱国主义者有来往,后被驱逐出境,回到巴黎,在此期间他依然是波旁王朝激烈反对者,但却一直郁郁不得志。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的这部小说的灵感来源于当时的报纸上一起十分轰动的杀人案件,也许是这个灵感加上司汤达自身的经历,塑就了带有矛盾色彩性格的小说主人公于连。
对于标题《红与黑》的含义与解释,有一种广为流传的说法:红是拿破仑时期军队制服的颜色,代表着革命、进步;黑是修道院教士们长袍的颜色,代表着封建、禁锢。
于连自小受到拿破仑英雄事迹和十八世纪启蒙思想的影响,聪慧帅气的他,原本前途光明,但他一面仇视上层社会,一面又为挤入上层社会而不择手段。他对自己学的东西半点都不相信,但又格外用功,他极度渴望被爱,但他似乎又是带着目的来爱。他常常想,如果自己生在拿破仑时代,就一定能穿上一身军装改变命运,但往往他不得不身披教士的黑袍,因为那是他想要成为人上人的快速通道。
于连通过自己的出色学识和惊人记忆,被德·瑞那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临出发前,他和父亲还在为不与市长家佣人共食而讨价还价,要知道,面容姣好的他竟有一颗百折不挠的决心,他想着哪怕是九死一生,也要活出个名堂来,求个飞黄腾达。
然而在进入市长家后,他却与市长瑞那夫人产生了感情。瑞那夫人十六岁就嫁给了市长先生,在面对市长常年的冷落中,长着一副英俊面庞的于连成为了让瑞那夫人的心有了悸动的感觉,在瑞那夫人的眼里,于连那高贵又傲慢的心灵有着迷人的光辉。
同样的,对于连来说,也是在瑞那夫人那一声声温柔的尊称他为“先生”的那刻,为她着了迷。
双向奔赴的感情,如果不是碍于伦理,那他们一定是相互赏识又幸福美满的一对。可是现实是冷酷的,于连的爱似乎掺了些别有用心,他把男女之情在某个角度当做是自己“私有的欲望”,他想要跻身进入上层社会,得到一位优秀美人芳心。
不知道瑞那夫人是不是于连带着这样目的来爱的,在爱的过程中,于连敏感、纠结、理性又冲动、自负又自卑,他那复杂的内心活动,总让人觉得他的爱有所保留。就像书中所写于连的内心活动:“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但是瑞那夫人真诚、奉献、单纯的爱,让于连得到免费上神学院的机会,最终的结果实现了于连的目的,他成功晋级到他人生的下一个阶段。至少,于连他想的是改变自己。
最终女仆艾丽莎爱而不得写下的匿名信,促成了瑞那夫人与于连见不得光的感情告一段落。于连去神学院进修的时候,再回来看瑞那夫人,却发现她由于思念的痛苦已经不成人样了。
初到神学院,绝大部分的学生都是平庸的,而于连凭借着自信又一次迅速获得了成功。但在这样伪善的地方,于连很快就被排挤到辞职不干,并且被彼拉神甫介绍给侯爵一家,担任侯爵秘书。
在侯爵的赏识下,于连很快接收到了贵族社会的熏陶,学会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为一名公子哥儿。
也正是此时,于连与侯爵小姐玛娣儿特——一位非常秀丽又有些冷酷傲慢的小姐相识。尽管起初于连觉得玛娣儿特的性格并不讨喜,但当他想到这位侯爵小姐可以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的丈夫时,于连又一次“心动”了,并展开了疯狂的追求。
尽管玛娣儿特认为于连出身低微,她却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一面考验着于连的胆识,一面又纠结与懊悔自己不该如此。但最终在于连的欲擒故纵的手段下,捣毁了玛娣儿特的傲慢心理,最终屈服于连,求他爱自己。
不得不感叹,于连能够让这样一位出身贵族的侯爵小姐,为了自己不惜一切坚持要嫁给他。也许对一个人来说,最吸引她的不是司空见惯的,玛娣儿特长久居于上流社会中,见惯了名和利,像于连这样的人的出现让她欣喜。侯爵小姐这位富家千金想要的是轰轰烈烈的爱情、叛逆的爱情。
当于连获得十字勋章时,当他征服了侯爵小姐,接受了侯爵赠与的领地、封号和骑士头衔,以为即将实现自己的一切愿望时,他大喜过望,陶醉在野心满足的快乐,在他的人生终于即将飞黄腾达的时候,却像修道院被熄灭的“左边第二支蜡烛”一般,一夜崩塌。
黄粱美梦醒了,恼羞成怒的于连愤恨瑞那夫人的告发,带着枪,射向了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在两声枪声中,瑞那夫人倒地,于连自是入了狱。
但开枪的那刻,书中的描写于连自是有些悔意的,但也许更多的是美梦的破碎、野心的幻灭吧,他也感受到了耻辱。
于连的两枪没有致命,瑞那夫人并没有死,但她还是愿意买通狱吏,请求于连免于虐待,玛娣儿特也从巴黎赶来,希望能够营救于连。
但公审的时候,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在于连走向断头台后,玛娣儿特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而瑞那夫人也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着自己的孩子,离开了人间。
有人说,这一切的罪恶都源于于连的野心。于连是一个有野心也有能力的人,但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这样的出身是不该有如此的野心。可出身低微是原罪吗?富人常说钱没用,但没钱的人却会为了金钱而舍命。也或许,于连该一辈子追随侯爵,不动非分之想。
于连的结局本该有逃生的机会,可最后的法庭陈述是他亲自抛弃了这个机会,激怒了那些虚伪的阶层,而不容置疑的得到了死刑。那是于连野心的幻灭。
最后,他走向了属于他的高贵。
在现代看来,“红”代表当代人对实现自我价值的渴望,“黑”代表各种负面情绪、迷茫挣扎、无奈与现实安于现状等严肃的现实道路。当今的我们在被时代澎湃的巨浪推着向前跑时,逐渐忘了自己追求什么,随着红与黑的色彩渗透,渐渐趋若成黑。
英国作家毛姆曾评价:“于连在司汤达笔下非常生动,是各个时代都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
所以在读这本书的我,往往在于连身上看到了曾挣扎的自己,得到了一次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