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







“花儿”,流传在中国西北部甘、青、宁三省(区)的汉、回、藏、东乡、保安、撒拉、土、裕固等民族中共创共享的民歌。
“花儿”产生于明代初年(公元1368年前后),因歌词中把女性比喻为花朵而得名,以汉语演唱。“花儿”又称“少年”,男青年唱的叫“少年”,女青年唱的称“花儿”。由于音乐特点、歌词格律和流传地区的不同,花儿被分为“河湟花儿”“洮岷花儿”和“六盘山花儿”三个大类。人们除了平常在田间劳动、山野放牧和旅途中即兴漫唱之外,每年还要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自发举行规模盛大的民歌竞唱活动――“花儿会”,具有多民族文化交流与情感交融的特殊价值。
2006年,“花儿”列入第一批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9年,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