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因之解
人类理性是依靠因果关系、形式逻辑来推动的。可是因果关系一直溯源就会有一种无限循环下去的错觉,但其实源头是没有办法无限循环的。
在哲学上,这个因果关系的源头(假如有的话)有个专用名词,称之为第一因。第一因问题确实是无解的,无限倒推也没什么实际意义,所以唯物主义者的很多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认识这个世界,只是我们永远不可能真正完整地认识这个世界罢了。
关于第一因问题,很早就是哲学家们思考的主要内容,真正有效解决这个问题的其实是一个唯心主义哲学家,他就是康德。
为了解决第一因问题,康德提出了一组二律背反:“正题:仅仅用自然因果律是无法说明自然的,有必要假定自然有一个自由因。反题:没有自由,世界上的一切都服从于自然因果律。”
在这组二律背反中,正反题都是成立的,其正题成立的原因是:自然的因果律必须要有一个起点,否则因果律倒推就会无穷无尽,所以必须设立一个自由因成为一切因果律的起点。而反题成立的原因是:因果律的前提就是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条件和原因,所以自由因本身就不符合因果律。
这里的“自由因”是一个典型的哲学术语,它是指可以成为其它事物的原因,但其本身不能再有原因,在很多时候它也被称为第一因。
为了解开这组二律背反,康德提出:物自体刺激我们的感官引起的表象的总和,可以称为现象界,那么物自体就是现象界的自由因。
康德进一步指出,在没有自由因的现象界,一切都符合自然因果律,也可以说现象界只有必然性,没有自由性。但是,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特殊的存在,这个存在既服从于自然因果律,同时也是一种自由因,那就是作为人的我们。
这个观点其实不难理解。作为物体的一种,人是在现象界中,所以人应该要符合自然因果律。但同时,人也有主观能动性,所以人也一种事物的自由因。而决定人作为自由因的,或者说人有主观能动性的,就是人有“应该”这个观念。正是因为“应该”使人拥有了一种先验的和消极的自由,也是一种无法认识和规定的自由。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因为不可知,自由才是可能的。如果自由是可知的,那它就是必然的,而不是自由的。
人因为有“应该”这种动机,所以人的行为在很多时候都是不符合自然因果律的。比如一些不会游泳的人却跳下河去救人,比如一个本可以逃跑的人却因为某些道义上的目的选择从容赴死。这些例子虽然少见,但都是真实存在的。而在自然界却是不可能发生的,也都是不符合自然因果律的。所以我们可以说,作为一种自由因,人的很多行为导致的连锁反应,都不应该被视为自然界的必然。
现象界内一切因果律都缘自现象界之外的物自体。所以,身处现象界之内,我们就无需找到这个第一因,况且也没办法找,因为我们能有效认识的只有现象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