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发文: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须下基层1年【牙满分整理】
最近各地高级职称评审都开始了,有些评审条件大家都很关注,比如「晋升副高需要下基层满 1 年」。
10月19日,湖南卫健委发布关于《湖南省卫生系列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下基层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医生晋升下基层,予以了明确的规定。

图源: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全省城区(含县城)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三级民营医院年龄50周岁以下(截止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的执业医师,不分编内编外,含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类别。
上述人员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应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一年以上,每次连续服务不少于3个月。
执业医师注册后曾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满一年且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相应证明的,视同完成下基层服务。
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平台上录入执业医师下基层服务期间工作量等相关信息,由派出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出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者方可申报副高级职称,不合格者视为未完成下基层服务任务。在不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下基层服务的,要分别进行考核。
出台此政策的初衷是,希望能够锻炼“城市医院医生”的同时,还能够提升基层医疗单位的卫生服务水平。
多地卫健委:晋升副高级职称
需1年或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近年来,安徽、山东、贵州、云南等省市都发布相应的措施。
云南省:基层服务累计满一年
10月17日,云南省卫健委也发布了一则《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图源: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材料要求中提到:
到基层服务累计满一年证明,须经被服务单位及其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对曾在卫生院(所)或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 1 年的,可视同已完成基层服务的时间。
贵州省:晋升高级职称前,累计服务2年。
2023年7月27日,贵州省卫健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件对基层服务划定的很细,其中继续强化服务基层工作经历这一条中表示:要建立和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截止申报评审当年9月30日前男不满55周岁、女不满50周岁)服务基层长效机制,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药、护、技)

安徽省:晋升副高累计1年及以上
安徽省卫健委发布了一则《关于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服务基层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
在安徽省所有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工作的执业医师(以下简称执业医师)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应当在中级职称任期内,到县级及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累计一年及以上的医疗卫生服务。
晋升副高级职称后,在县级及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累计 6 个月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正高级职称。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须到乡镇或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山东省:晋升副高需累计1年以上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做好 2023 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要求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一直是近些年来深化医改所坚持的原则,再加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国家不断出台着各种政策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但仍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不足、人才短缺等问题。
“2020年发布的《基本医疗与卫生促进法》中,对医师职称晋升中有类似要求,目前是各地在逐步落实。”中华医学会医院管理学分会会员徐毓才表示,根据基本医疗与卫生促进法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这是因为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基层医疗服务留不住专业人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弱,需要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
徐毓才表示,要吸引医师人才到基层为老百姓提供医疗服务,根本上是要让医师愿意到基层,赋能基层更好的实现分级诊疗,优化配套措施。
鼓励医生下基层,还有其他哪些模式?
此政策一出,很多医生认为,“下基层”大可不必和“医生评职称”联系起来。
如果只是单纯想要提高基层医疗单位的卫生服务水平,就“鼓励医生下基层”方面,其实各地相关部门早已开展了多种模式:
第一,“多点执业”模式。
2009年9月,原卫生部就下发了《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医生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在《医师执业 证书》中增加执业地点,原则上应当在同一省、市内,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
而从2014年8月1日,北京市实施的《北京市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了多点执业门槛,其中医生办理多点执业注册的申请材料中,不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院同意证明。
第二,“医联体”模式。
医联体,就是将一个区域内的二三级医院、社区医院甚至乡村卫生院的医疗资源整合在一起,形成医疗联合体。
在2019年,我国医联体建设就已经全面推开,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均参与到医联体建设中,社区居民就可以在家门口享受到三级医院的医疗服务。
第三,“县镇一体化”模式。
2011年年底,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陕西省根据《关于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全省推广“县镇一体化”模式。
也就是将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管理权限并入县级医院,从而镇卫生院人员与县医院人员在福利待遇、职称评审、选拔使用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第四,“全面托管”模式。
2013年6月18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浙江省关于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施意见的通知》,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全面托管”。
其中包括鼓励各类三级甲等医院与县级医院建立全面托管式合作办医模式,以管理、技术、人才、信息等为纽带,实现城市医院的人、财、物下沉流动,也就是更倾向于力促“名医扎根基层”。
国家想方设法“强基层”,特别是在“鼓励医生下基层”方面,但效果可能并不是很显著。目前各地的相关政策仍未停止探索,或许以上这些比“评职称的医生下基层”更加有效得多。
只能说,没有十全十美的医疗政策,只有不断完善的落地制度。
医改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世界各国都是个大难题,希望大家能多一些理解与耐心,但更希望相关部门能听听底层最真实的声音。
只有了解了医改中最真实的短板,才能快准狠地一招制“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