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万居间费收不到?怎么税收筹划更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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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业务已成为许多人的赚钱途径,通过撮合买卖双方的交易来赚取居间费。
但是,很多居间人都会发现自己的居间业务收不到居间费,造成了不少困扰。那么,如何让居间费省下一笔税费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什么居间费收不到的原因。
一方面,有些居间人会觉得甲方和乙方是他们的人,认为业务不会跳过他们,导致收不到款项;
另一方面,一些居间人忽视居间合同的重要性,没有填写完整的条款,导致收不到款。

因此,在居间业务中,不仅要做好业务的撮合,更要重视居间合同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确保收款。
除了注意居间合同,居间人还需要掌握如何合理合规降低税负压力的方法。

第一种:自然人代开
居间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在税收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这样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核定个人所得税为0.5%~1.5%,增值税1%,综合税率3%!
最快当天出票,并且出票即出完税证明。这种方式无需注册公司,只需提供合同,确保业务真实即可。

第二种:个体工商户
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做业务,就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前成立个体户,然后以个体户的名义承接,用个体户完税,申请核定征收。
在这种情况下,核定个人所得税只需要1%,增值税1%,综合税负2.5%-3%左右。整个入驻流程无需法人到场,方便快捷。但是,必须确保业务真实。

总结来看,居间人在进行居间业务时,一定要注意居间合同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以确保业务顺利完成并收到居间费。同时,居间人应该掌握合理合规降低税负压力的方法,以减轻税务处理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