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托邦》笔记(三)
关于道德与幸福
在哲学上论及道德的部分,他们所进行的争论和我们相同。他们探究灵魂上、肉体上以及外部才能的善。他们又提出这样的问题:善这个名称是应用于以上所有三者呢,还是专门应用于灵魂的特性。他们讨论德行及快乐,但他们主要的辩论是,构成幸福的是什么,是一件事物,还是几件事物。关于这个问题,他们似乎过分倾向于某一学派,认为构成人类的全部或主要幸福的是快乐。
尤其令人惊讶的是,他们竟援用他们的宗教为这种软弱无力的学说作辩护,而他们的宗教则是认真的,严峻的,几乎是一本正经的,冷酷无情的。他们一讨论幸福问题,总是把哲学的理性和宗教的原则联系上。他们认为,没有这些原则,理性本身就削弱到不足以展开对真正幸福所在这一问题的研究。这些原则可举例如下。灵魂不灭,灵魂由于上帝的仁慈而生来注定享有幸福。我们行善修德,死后有赏;我们为非作恶,死后受罚。这些固然是属于宗教的原则,然而乌托邦人主张,理性使人们承认这些原则。
一旦取消这些原则,乌托邦人便毫不迟疑地主张,一个人如不千方百计追求快乐,便是愚笨的,只不过他须力求不要贪图小的快乐而妨碍大的快乐,也不要贪图会招致痛苦后果的快乐。追求严峻艰苦的德行,不但不尝人生的甜蜜,甚至甘愿忍受不会带来好处的痛苦,乌托邦人认为这是极不明智的行为。
实则乌托邦人主张,构成幸福的不是每一种快乐,而只是正当高尚的快乐。德行引导我们的自然本性趋向正当高尚的快乐,如同趋向至善一般。相反的一个学派把幸福归因于至善。乌托邦人给至善下的定义是:符合于自然的生活。上帝创造人正是为了使其这样地生活。乌托邦人说,一个人在追求什么和避免什么的问题上如果服从理性的吩咐,那就是遵循自然的指导。
当自然吩咐你善待别人,它不是反而教你苛待自己。乌托邦人认为,自然指示我们过舒适的亦即快乐的生活,作为我们全部行为的目标。乌托邦人把德行解释为遵循自然的指示而生活。
乌托邦人所承认的真正快乐分为各类,某些快乐是属于精神的,又一些是属于肉体的。属于精神的,他们认为有理智以及从默察真理所获得的喜悦。此外,还有对过去美满生活的惬意回忆以及对未来幸福的期望。
他们分身体的快乐为两类。第一类是人能充分感觉到的鲜明的愉快。有时,由于自然热而亏损了的某些器官得到恢复,就产生愉快。这些器官是通过饮食而回到原状的。有时愉快来自排泄掉体内过剩的东西。当我们或是拉屎,或是夫妇行房,或是搔痒抓痛,都会有这样的快感。然而我们不时感到一种快乐,既不起于恢复身体某部的亏损,又不是来自任何苦痛的消除,而是由于有某种东西,它触动我们的官能,使它感到一种秘密的非常动人的力量,吸引住它。这就是从音乐产生的快乐。
另一类身体的快乐,按照乌托邦人的意见,在于身体的安静以及和谐。这其实是指每人享有免于疾病侵扰的健康。苦痛不入的健康本身即是快乐之源,虽然并无从外部所引起的快乐。比起饥渴者强烈口腹之欲,这种快乐诚然不那么明显地被感觉到,可是许多人承认健康才是最大的快乐。几乎全部乌托邦人把健康看成最大的快乐, 看成所有快乐的基础和根本。只要有健康,生活就安静舒适。相反,失去健康,绝对谈不上有快乐的余地。在没有健康的情况下而不觉得痛苦,乌托邦人认为这是麻木不仁而不是快乐。
总而言之,乌托邦人特别不肯放过精神的快乐,以其为一切快乐中的第一位的、最重要的。他们认为主要的精神之乐来自德行的实践以及高尚生活的自我意识。至于身体的快乐,他们首推健康。饮食可口,以及诸如此类的享受,他们喜欢,然而只是为了促进健康。这种享受本身没有令人向往之处,而仅是由于其能抵抗疾病的侵袭。一个明智人力求避免生病,而不是病后求医;总是使痛苦不生,而不是寻求减轻 痛苦的药。同样,与其享乐于前,后果难堪,何如不要这种享乐。
如有人主张这种享乐构成他的幸福,他就势必承认只有过这样的生活,不断饥渴, 不断吃喝,不断发痒,不断用指甲挠,那才算非常幸福。谁不知这样的生活是可厌而悲惨的呢?那些快乐是最低级的、最不纯的,因为伴随这种快乐的决不能没有痛 苦作为其对立物。例如进食的快乐和饥饿有联系,而且两者不均衡,痛苦较强烈而且更持久。痛苦产生于快乐之前,直到快乐和它一同消失它才结束。乌托邦人认为对这种快乐不应给以过高的评价,除非有必要。然而他们也还是享受这种快乐,并且感谢大自然母亲仁慈为怀,非常亲切地引导她的儿女使用经常必需的一切。倘使 我们每天用以治疗饥渴的,正是医治其他所有较罕见病的苦毒药物,我们的生活应该是多么的难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