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视角、道德厌恶与自由
要寻求对事物更丰富多层次的理解,就必须借助不同的人格类型的不同的感知和判断功能。 而这不是一个人(一种人格类型)能达到的。 为了借助其他人格类型的视角,就必须与他人建立关系,才能有幸窥得其他视角。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做这件事,但这件事对我就是有极大的诱惑力。 就像无法抗拒塞壬海妖的歌声的水手。 对事物不同的思考,会产生不同的价值,而每一种不同的价值都会带来不同的自由。 也许,这就是我被诱惑的原因——更大的自由。 不同的感受力和情绪以及判断,会带来多元化的价值。 价值多元化到一定程度,相互之间不仅不相互排斥,而且可以多向流动。 美妙啊!这就是真正的上帝视角! 强烈的道德观来自于单视角。 只口头说多元化,并不能让你真正接受多元化。 因为你没有看到。 没看到,你就仍然会被激起生理性的道德反应(强烈厌恶与自己道德标准不同的人) 只有真正看到,道德才会被解构,你将不存在道德厌恶。 没有道德厌恶,你就离自由更近了一步。 注:不道德厌恶,不是指不进行惩罚。 例如:我们用蟑螂药毒死蟑螂时,并不伴随道德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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