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译】托马斯·索伦·霍夫曼 | 黑格尔:自由的哲学
译自Thomas Sören Hoffmann, David Healan (trans.),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A Propaedeutic. Brill, 2015. pp. 1-7.,为原书导论章第一部分A Philosophy of Freedom。译文仅作学习交流使用。
哲学只是学院的智力游戏吗?上述想法只可能出自对哲学工作的严重误解。对黑格尔来说,写作哲学的目的绝不是要让其成为学人书架上的摆饰或专业圈层内的谈资。黑格尔的实际旨趣要深刻得多,我们或可用一个精巧而有力的词语做出概括:自由(freedom)。
在黑格尔看来,哲学的使命在于促进自由的思想与行动;这自在地构成从事哲学工作的理据。两方面的关联事实上远比一般理解深刻:不以自由思想为前提的自由行动与没有实践后果的自由思想都是不可能的。黑格尔哲学的根本原则是自由。在这点上,他与康德及德国观念论(German idealism,德国唯心主义)的其他代表人物一致。德国观念论的初始动机在于给出一套“自由的语法”(a ‘grammar of freedom’),以为一个更加人道与非异化的世界提供可能。没有这样一套语法(即解释世界的方式),作为人类他者的世界不仅与我们相分别,更是殊异与无法把握和接近的;我们无法栖居(habitation)其中。在黑格尔与谢林的早期写作中,他们都讲到一种“客观世界的恐怖”(a ‘horror of the objective world’)。这是一种对于尚未完全从自身的自由之内理解自身的意识(consciousness)的压迫:“客观世界”藉由一种糟糕的必然性统治人类意识。因而,对于这两位年轻的哲学家来说,在理论上与实践上挣脱这种直接性(immediacy)的(也因而是不明晰的)统治关系是迫切的需要。两位哲学家同时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客观世界的恐怖”持续变换着自身的表现形式:现代的文学与历史、哲学与艺术当中充满了异化的标志与反乌托邦的图景,这点是显而易见的。如下见解可能就不那么显见了,即为了重整平衡,一种以自由作为出发点的、积极的与动态的哲学实践是绝对必要的。这点应当如何理解呢?
整个德国观念论哲学(包括末处的黑格尔哲学)合法性的根据在于下述公理,即我们可以在一种反思性的关系(a reflexive relation),即一种自我关系(a self-relation),中发现并系统性地陈述外在客观之事(everything externally objective)的终极意义(ultimate sense)。我们不仅仅是在搬弄一些自律的概念(concept)【理解外部现实】,作为主体,我们自己就是这些自律的概念。因而,这种自由的关联为超越外部现实【与主体的对立】提供可能。外部现实无法抵御反思性的关系。第三人称的指代(“它”)总是伴随着一个第一人称(“我”),更确切地说,还有一个“你/你们”和一个“我们”。这里出现了一种自由的共振,而自然,在黑格尔看来,也正是因此才能够被【知性地】理解。这当然不是说像这样各种思想的、社会的、科学的异化就可以被永远消除了。我们不应做此期待,即各种不自由的思想形式与体系结构在此之后就不会再获得历史性的权能;相反,为了发现与创造、探索并解释自由的领域,我们需要不间断的工作。思想与行动自身的自律性只在持续的、争取自身的斗争中才成为现实的,即它要求在每个个别的情形中为我们成为现实的。如果这样一种工作停止的话,即如果思想放弃自己的权能的话,那在一种“诳惑”当中,现实就被拱手让渡给了“那些被给价最高的,并以之作为自己的尺度,使自己能够被度量”(引语出自阿多诺《最低限度的道德(Minima Moralia)》)。思想若要在其全部丰饶的生命当中从世界里退却并把自己固定为一个事物(如大脑),那自由就必然要消失了。然而,显见地,即便人类选择如此退却并将自身摆置在一个物化的领域(objectified realm)当中(比方说将自己同自己的基因组或大脑混同),他们也只能通过思想的特定形式(figures of thought),即范畴(categories)去这样做;而范畴是人类的原初的自我决定,或作为人类本质的知识过程(process of knowing)的官能(functions)。人类整体的命运,如同其它事情那样,被我们从事思想的范畴与范畴阶次决定。
正因此,从康德到黑格尔的思想进程围绕“范畴批判(category critique)”展开。这是一种破斥那种试图废黜自由的自我理解的逻辑的尝试,其方式在于把所有逻辑的根源定位在反思性的自我关联当中,即将之稳固地置在现实的追求知识的进程之内。上述操作不仅仅服务于实践的目的,而如下文所将详述的,这首要地出自理论的和逻辑的原因。康德首先提出,要对“事物自身(things in themselves,本体/物自体)”保有尊重,他使哲学转而考察那些使事物成其所是(即被理性地规定)的理论的与实践的形式要件(form constituents)。费希特注意到,【认识论意义上的】“观看(seeing)”总与外部事物相关,受到第三人称的支配;他于是将“对观看的观看(seeing of the seeing)”提升为哲学上本质首要的。对费希特而言,哲学是关于知性过程(process of understanding)的实践知识,它不应屈居于客体,即被知性理解的对象的支配与强制当中。谢林进一步尝试区分认知过程的现实内容与其主观模式【即我们对事物的把握】;他认为前者需要是无条件的,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绝对知识(absolute knowing)”的概念。这种“绝对知识”自身就是理念(idea),是绝对的现实性。黑格尔在其关于自我与自我性的辩证逻辑中借用了这一概念,将其与诸完备规定的、确定的(determinate)客体性(objectivity)与主体性(subjectivity)构成(constitution)的【个别】形式相联系。
上述将客观的化约为反思的思想轨迹的后果在于下述见解,即【诸】确定的客观性(determinate objectivity)在自身之内便是反思的:反思不能仅被限制在思想的领域之内,要使得反思具有内容,它必须同时在(纯)思想的他者中发生;即,反思发生的领域是本体(in-itself),它同样发生在实体(substance)当中【黑格尔所谓“实体即主体(substance is subject)”】。在这里,反思明显不是在“【关于】反思的哲学(philosophies of reflection)”的意义上给定的(黑格尔将费希特也归诸此类)。此处的关键在于,作为知识过程的概念通过将据说是其理解对象的他者包含在自身之内而真正在自身中展开自身;而在“反思的哲学”那里,他者在其直接性中外在于哲学反思。作为知识过程的知识(knowledge as knowing)不再仅被理解为主体的一种“表现(performance)”(如在康德处那样,而当代认识论依然持此理解)。黑格尔认为,认知(cognition)绝不首先是主观精神的哲学,或心理学,的考察对象。首要地,知识过程是绝对的基础(absolute foundation),是主体性以及对这种主体性展开的世界的存在的根据(ground of being)。我们不是先存在了,然后还会知识;我们仅作为追求知识的过程存在。这不局限在认知的领域而可以涵括我们生存的所有方面。在认知发展自己并将自己稳固地建立为外显的主观性(explicit subjectivity)之后,知识(knowing)到达自身;知识(knowing)的此在是自我澄明的纯粹中介,是知识认识到自身的三段论(the syllogism of conscious knowledge)的中间项{注释1}。在其耶拿体系草稿之后,黑格尔可以明确知识过程是上述自我认识(self-awareness)【在主观性】的一侧;它实际是一种连接(linking)、一种现实的自我关联、一种有差异的统一。
正是上述见解使黑格尔回到古希腊的逻各斯(logos),即筹集着的关联(the collecting relation),概念,将之恢复为哲学思考的核心。逻各斯总同时是客观的和主观的,它的原始涵义是在自身之内奠基(ground)自身的关联;是可理智的(intelligible)一展开自身为多并在多中重整自身为一的过程。古希腊的逻各斯在主观认知之先,主观认知最初只能通过识别(recognition)知识(know)逻各斯;而按黑格尔的理解,以【自身的】显现(manifestation)作为完成的知识过程(knowing)也是一种自我关联,它在个别的知识行为(individual knowledge act)之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将两者等同。当然,这里个别的知识行为是哲学的,它需要认识到被知识的内容并不殊异于自身,即它【最终】不过是在为自己赋声。在此需要注意黑格尔与希腊世界的分殊:对于希腊世界,哲学的知识行为只偶然地是知识过程的一个部分;而对于黑格尔,哲学的知识行为就是知识(knowledge)本身的存在方式,是知识在世界中的来临。
黑格尔将上文简述的基础洞见视作处理自由问题的关键;而如前所提示,他的处理方式是批判的。黑格尔批判地考察了自我【从世界中】分离出去的各种形式;【在这些形式中,自我与世界的形式关联(即自我对世界的表象或世界对自我的显现)】例如外部的【一般】存在、抽象、图像或专断的权威。如此开展的道路是知识的自我否定,是知识【永在地】从给定自我的根基处偏离。值得一提,前述“精神哲学”的面向也在黑格尔的逻辑学文本中据有位置,尤在其中超出逻辑而指向自然哲学与精神哲学(即所谓“实在哲学(Realphilosophie/real philosophy)”)的内容处最为显著;这个方面于二十世纪后半叶在相关研究中得到突出{注释2}。需要注意,前述批判道路的决定性后果在其肯定的方面(the affirmative dimension):这条道路牵连出了那个同逻各斯一般肯定自身并在差异的自我关联中建立自身者---它在自身超越(in itself transcendent),并因此是自由者和绝对者。这种“如其所是的概念(the concept as such)”【或“纯概念”】,如黑格尔所惯称,在“极端”的个别性(individuality)中仍凭自身持存。在此,黑格尔前所未有地思维了主体的“无本源(anarchic)”性:主体性是无本源的,因为它在自身包含使自身成其所是并如此持存的根据(its own sustaining arché, its origination);这些内容本己于主体,因为它们无法被归诸任何异在的原则。至此可以说明为何通常锚定黑格尔的“总体(totality)”观点与“体系(system)”观点的批评无法成立:这样一些批评尚固执于“对客观世界的恐惧”;这些批评者尚认为主体只有对立于全部真理(the whole truth)才可能作为一种被隔离起来的直接性(fenced-in immediacy)获致保存。黑格尔的全部哲学体系恰恰可以说明,这种关于主体的理解是抽象的、浪漫主义的、甚或虚无主义的;主体在此没有在其彻底的否定性(the radicalness of its negativity)的意义上给定,没有作为实在的(real)绝对知识的处所(topos)给定。黑格尔试图表明,得到确实把握的主体不仅是能够使用概念【思维】者;相反,主体性就是实存着的概念本身(the existing concept itself),它在总体与个别合同的地方(coincidence)发生(emerge)---正同“我(I)”总同样指代一和万有、真实的自由总同样是所有人的和每个人的自由、知识总同样为单独从事知识者与世界所有一般。而显见地,如若黑格尔所谓总体化(totalisation)与个别化(individualisation)的同时发生(simultaneity)要【在思想中】被摒除,我们的存在方式和价值取向(ontologies and axiologies)都将发生根本变化。【我们的】现实若要从【纯】概念(the concept)当中退却,它就要在坚实的、外在的事实(facts)中获得确准;仿佛“善(the good)”要下降为一种经验的动机,要下降为抽象的道德(abstract morality)---这种抽象的道德要在每个个别的情形中都否认一种自持的、现实的善的实存,并要得意于自己“在事实里边根本找不到‘善’”的洞见(而这样的洞见并不空穴来风)。我们不妨回想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序言“凡是合理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理的(What is rational is actual and what is actual is rational)”(GW XIV/1, 14)一句的集体性排斥;仿佛黑格尔想说的是什么所有事实上存在的东西(包括那些事实上不合理的东西)都是值得赞美的和神圣的一样。这种分离事实与价值判断的要求本质上同属于前述经验主体(empirical subjectivity)(于是当然也不空穴来风),而经验主体从来意识不到自己的前提。事实上,经验的主体总是隐含了下述预设,即理性是无力的,而理性的发生只是主观的活动;意即,理性是自身并非理性的【某种】力量(power)的事务;于是世界中的罪恶也被默许了,毕竟理性不是决定世界的力量{注释3}。黑格尔哲学要求同这种宣称理性的非现实性(the unreality of reason)的观点斗争。如果我们将观念论(idealism)理解作乌托邦式的空想的话,那黑格尔显然不是那种意义上的观念论者;倒不妨说他是理性的实在论(realism of reason)者。黑格尔哲学声称,我们参与现实的方式同我们所幻想的那样非常不同;我们的所是、所言、所在、所行都远比我们所意识到的更加现实(actual);这些东西的实体性内容(heart)绝不只是对完全分别于思想的某物的外部反映(external reflection)。黑格尔所谓辨证方法(dialectical method)正是深入实体性内容的方法;它要求提升意识到达下述事实,即存在是连接(being is linking),而所有的规定(determination)都从关系当中产生。正如体系思维在黑格尔哲学处不意味着要达到全知,辩证法(dialectic)也不是什么能够解决一切问题的万能钥匙。辩证法意指具体化的思维方式,即将差异视作潜在的建立关联的可能,于是知识能够循着这条道路获得持续更新;而即便是思有的终极对立也当作如是观。这样的思维方式对于总体也是要紧的,毕竟后者向来不是一个简单的陈述或图像,也不是一条紧致的公式。或可如此描述辩证法:辩证法是被系统地破碎了的总体(methodically broken totality),它同时抵御对总体的拒斥和【虚假】总体的强制。辩证法在于下述要求,即严肃的哲学工作不能以未经检验的信息或貌似便捷的公式为满足。
本书将在描述黑格尔精细化其围绕概念的哲学工作的过程中带领读者认识黑格尔及其哲学;这首先要求读者抛弃对黑格尔哲学的公式化理解。在二十世纪起始,一位颇为警觉的思想家卡尔·约埃尔(Karl Joël)就批判过学术工业分类一切并把一切都看作史料的倾向。人们惯于“带着几本大众旅行指南游览各个时代与各个思想家的著作”,并“在所有那些童话城堡里边只能看见一些蛛网和荆棘”。作为哲学领域的相关论据,约埃尔特别提到了黑格尔哲学在学术工业内的处境。他嘲讽道:“对于要参加考试的考生来说,黑格尔大概是很叫人头疼的。他们得背上个一堆‘绝对精神’、‘辩证发展’之类的玩意。”约埃尔接着质问:“谁没事会愿意打开一堆贴着这种标签的瓶子呢?”本书的写作意图绝不是要找个瓶子把促使黑格尔从事思想的根本冲动装在里边;与之相反,本书试图为这些思想背后依然鲜活的灵动赋声。一者黑格尔思想的根本冲动是自由,而它只对同怀自由思想的精神的人们敞开;再者,只有如此,黑格尔才能成为我们的同时代人,才能与我们对话并共负思想的责任。
【注释】
1. 黑格尔,《哲学科学全书纲要》(1830),§ 577。在《纲要》最后一节,认识到自身的“哲学的理念”是理性的绝对三段论的中间项;认知于是不再如在“反思的哲学”处那样仅是头脑的思维(mind)。
2. 米夏埃尔·图埃尼森(Michael Theunissen)的研究是个中典例。在他的黑格尔解读中,《逻辑学》获得了历史哲学与社会哲学方面的意义。当然,需要说明,这种解读里存在对文本的一定歪曲。
3. 【关于这点可以做下述类比:】我们说有机体在其现实性(actuality)中是健康,不然疾病就无法存在或被定义。另有一种观点认为,疾病才是有机体的现实性,而健康只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被外部干预诱导出来的产物;这样便混淆了概念(the concept)同其匮乏状态(privation),于是这样的思想便只能产生匮乏。黑格尔的意思从来不是不自由应该存在;他也从来不会反对不自由能够存在并获得广泛统治一点。然而如此给定的糟糕情形只能通过已然现实的自由(already actual freedom)的权能克服;仅凭以自由为目标的筹划(projects)是不足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