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厌烦伦敦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因为“When a man is tired of London,he is tired of life.”

2017年七月份,我第一次来到伦敦。可惜的是,我完全失去了坐地铁的记忆,只记得伴随流浪歌手的吉他声,走出地铁站的一刹那,看到了大本钟下半身被包着绿布装修。

还有和朋友(现在已失散)一起转过的街头,有席地而坐看书的人。

哪怕那时候我14岁,只是身为游客来过这里。但在以后苟且的日子里,这里异国他乡的这里的一切,无一不让我魂牵梦萦。
六年以后,我已经上了大学。我再次来到了这里,以一位学生外加citizen的身份。
然而,就在今天,在国王十字车站人群中,因为后方有疯子大声呼喊学狗叫,我害怕的到处乱钻。
我的伦敦生活就此进行——

地铁有160年的历史,座位包浆,通风很差,人坐久了会胸闷气短。没有任何信号,轨道错综复杂。

公交车就好很多,然而时常晚点,不提也罢。

再一个是孤身一人在异国他乡的孤独感。从北京首都机场安检开始,我一人拿着机票经重庆转机来到伦敦,于是在异国他乡开始了学习与旅行。现在想来甚至有点恐怖。在此以前,我甚至一个人国内游都没有过。
经过了一周,我忍不住崩溃哭泣了起来。
周围的同学不是美本,就是ABC,而且来自Chicago。至少也是香港的。英语已经基本到了native speakers 的水准。这种peer pressure让我喘不过气。

课程安排很不合理,学校在治安奇差的南伦敦,于是此后我展开了我的逃学威龙……
一个人在博物馆









吃惊于伦敦的文化艺术资源,近距离观看大师笔触的机会,伟大的画传达出的情绪,stunning.


我想那些真正值得的东西都在这些免费的博物馆里,真的,而不是在折磨人的课堂上。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随着时间的推进,我的精力在一点一点被消磨。






我不喜欢伦敦,我很厌倦大城市生活。如今的伦敦遍地流浪汉,drug dealer,creeper,恐惧时时刻刻蔓延。
肮脏的街道,跪地的可怜的难民。Convent garden逛街的privileged 白女白男们,ironic contrast.
毫无疑问这里的Diversity是最耀眼的,原来世界这么大,原来世界上有这么多不一样的人,伦敦的多样性让任何一个外来者都能融入这个城市的背景板。

我的身份是什么?是东亚女的面孔,是好欺负的。和颜色鲜亮的本地人比起来,我代表的是黑白灰蓝压抑的东亚人的一生。
这里的空气是自由的么?我只知道酷儿文化的渗透,逐渐成为一门生意,一种侵占女性的认同。但他们开心就好。

广告也让我明白,这里的教育不是投资而是消费,是一门生意。而且音乐剧在伦敦真的很赚钱,伦敦人真的很热爱文艺。

在这里自由很简单,简单到廉价。我一个人自己在多年被我回忆百般美化过的地方生活,想念的更多却是北京的食物和我许久未见的猫咪。
我想我明白英剧《Fleabag》为什么被翻译成《伦敦生活》了。是的,伦敦生活注定是邋遢的。
最后,我由衷的钦佩每一个可以在异国他乡打拼出一番天地的人,他们笃定而强大,我想我也尝到独立的滋味了,这恐惧该死的甜美。也许是我年轻所以软弱,我想的最多的是远在八千公里以外的北京的家。
阴天与落雨,博物馆和街道,再见伦敦,希望再也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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