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追忆(四)
薄暮时分适合吃根冰棍,橘色的,和日落时晚霞的颜色一样。
我发现,任何土地在薄暮时分都会从地底深处升腾起一种淡蓝色的雾气,我自己称之为地雾。我经历过许多那样的时分,当太阳隐没在南方的群山之后,地雾升起,我的故乡呈现出美丽娴静的样貌,沉默,有点点若有若无的妩媚。那雾温热,带着地球深处的温度,将我整个笼罩其间。
我作为享受这旷远美景的人类的一员,常常在放学后刻意等待这一刻的降临。每当地雾从我的脚底升起,一直攀升到头顶,我就感到从地壳深处涌上来的那一股浓厚的温柔在抚慰我,我也因此屡屡感到一种宁静的喜悦和广阔的幸运。这是我在自己的家中极少体会到的。
接下来我将要细细地描绘一下这个对于我来说特殊的时刻。薄暮时分正是我放学回家的时候,我对这个时刻有着特殊的诗意的眷恋,这大概还是要从我小时候是一个零食爱好者说起。上了学以后,我口袋里不管怎么说,还是有一些零花钱的(钢厂的职工有十多年的黄金时代,那会他们大多还算殷实),我用这些钱几乎全部买成了吃的,统统塞进了嘴里。当我独自迎着晚霞回家的时候,我买过何止橘子口味的冰棒呢!我买过的小零食太多了:腌制的甜姜片、腌制的已经带有酒精味道的白萝卜块、辣刀豆、菜梗、包菜、酸梅粉、蜜制的杨梅干青梅干陈皮干……还有太多太多的各种话梅,甜的酸的辣的咸的……我几乎可以只从话梅四溢的香味中就可以判断出哪一种是来自上海的高级话梅。它们往往蕴含了一种富有侵略性的带奶香厚重香气,比我的故乡本土加工厂制作的话梅味道要更加复杂一些,层次也丰富得多。那种令人难忘的香气会快速地将我整个浸润,一直侵入到大脑深处,叫人产生一种置身于另一个世界的幻觉。我对香味的启蒙,正是从品尝各式话梅的体验中产生的:植物果实被多重浸泡而散发出的香气,我至今还没有在什么大牌子的香水中闻过呢。也就是说,在我的个人感官世界里,少年时候所闻过的话梅香,是全世界最有冲击力的香味了。
在我居住在平房区的十来年里,我总光顾的,是隔着一排平房后小街对面的那间瞎子杂货铺。那家店的实在名字我已经忘记了,很有可能几乎没有名字。因为老板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壮士盲人,这家店就被我偷偷称呼为瞎子杂货铺。不同于我之前谈过的与我父亲偶遇的那家灯火通明的国营杂货店,瞎子杂货铺没有任何装修,也不舍得开灯,终年只在柜台上方挂一枚五瓦的昏暗黄灯泡。瞎子大叔成天在那刚刚只够转身的四个平方左右的店里守着,他有时候听广播,有时候望着外头发呆,有时候趴在玻璃台面上睡觉,有时候抱着碗吃饭。他身后那堵墙,排了三只顶高的货架子,上面摆满了油盐酱醋茶,那是我屡屡以锐利的目光扫视的区域。大概是因为一次偶然的相遇,我在它那里买到了比国营店更便宜的话梅,从此以后就成了日日光临它的老主顾了。
有趣的是,在那段日子里,母亲从不追问我每天都从哪里买来的小零食,或者她知道,却也从不以严厉的口吻追问我,有时候甚至与我一起共享买来的小零食。这与她后来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母亲在四十岁后的疯狂确实与她工作上的变化密切相关,而绝不仅仅是因为她自身思路的紊乱。
我日日自作主张地买东西回来吃,一边吃一边做作业,并没有太多大人的管束。有时候歪背着书包在学校附近的小林子里闲逛,有时候光顾瞎子大叔的生意,几乎如流浪汉一般自由自在,天地任我行。
我在瞎子杂货铺买过的最夸张的零食是他有一天兴致冲冲地向我推荐的香槟酒:色泽金黄,泡沫丰富,入口甘甜清爽,一块钱一瓶。在他向我介绍的时候,好像完全忘记了我是一个读小学的学生,年龄在十岁左右。我很爽快地买了一瓶回家品尝。因此,朋友们,我想要讲述的那个时刻来到了。
那一天,在那个薄暮笼罩大地的时分,在黄昏之前,在太阳完全落下之前,我带着一瓶香槟酒回到了家中。父母都没有下班,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当然,我还买了其他的零食,比如新到货的腌姜、甜话梅、或者是咪咪虾条,我像一个老酒鬼那样笑眯眯地满怀喜悦地回到了家中,掀开豆沙红的短窗帘,将窗户下的书桌收拾了一番,摆上我的酒,我的下酒零食,一本作文书(那会的作文书往往是各类小小说和散文的合集),开启了我的薄暮之旅。
我对自己的酒量很有把握(大概五六岁时我就可以独自喝下一杯啤酒),用启子打开香槟,手忙脚乱地把喷涌而出的泡沫抹了抹,咕咚咕咚喝下一大口!随后,我坐在藤椅上细细品尝这酒的滋味:很浓的糖精味(和爆米花的甜相似),酒精所特有的朦胧的刺激几乎没有,但是香味浓郁,我的大脑几乎瞬间就感到愉快起来。我投入地喝了一口又一口,吃一口这个零食再吃一口那个零食,那派头好像一个儿子快要结婚的六十岁左右的胖大伯。我带着一点点醉意埋进书本中,作文书里的故事也好像香飘十里,回味无穷。
就是这样了。我所反复想要谈到的薄暮时分就是这样的静谧时刻了。
那个时候,父母忙于自己的事情,也许父亲正与恋人商谈未来生活的细节,母亲正与同事们聊着电视剧和婚恋杂志里的奇异话题。从我现在的眼睛看过去,正是钢城正常燃烧着的高炉和源源不断烧红的铁水赐予我生命中这华丽的起雾的无与伦比的薄暮时分。这是我多年来怀念故乡,感谢钢城生活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我的少年生活中绝不能忘记的重要时刻之一。以至于当我在河北广阔的平整的农田上待到黄昏之前时,也能准确地嗅到地雾上抬的曼妙香气,那带着地下炙热世界厚实温度的香气,以及一旦身处这样的时刻,便会感到无比的幸福。
从我后来的人生来看,这样的时刻正是我的禅修之时:我与天地在巨大的宁静中彼此默契地对望。这为我后来产生了一些自己的思想埋下了伏笔,也就是那种可以称之为推崇天人合一的自然主义思想,或者叫做原始主义思想。这当然有好有坏,但总体来说,这样的思想令我在面对许多失败和挫折之后依然有闲情逸致端起酒杯喝一点,从而淡然地活下去。这淡然有时甚至接近于一种自嘲般的冷漠,可冷漠是常常有用的。对世俗生活、社会规则的冷漠,当然更容易使人获得一些简单的快乐。至少从逻辑上来说,是这样的吧。
这样的悠闲自在在我努力刷题成为一名好学生以后就消失了,直到多年后我成为一个缝隙里的人时才又重新跑了出来,这让我不免想到,也许我内心深处,确然住着一位爱在家门口喝小酒的老大爷,甚至听听京戏,拉拉二胡,都是十分乐意的。我所写到的薄暮之旅,是我作为一个普通的散淡人在回顾过去时所想到的自己的黄金时代,混沌,懵懂,但自成一体,自娱自乐,不要求他人,也不要求自己。
在我的高三一整年中,我离这样的境界隔膜得实在太远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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