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的葡萄园(2)因信称义之“义”
马太 20:1-16 葡萄园中,分配“工钱”不是按照“公平”;“公平”概念有别于“公义”,经文中的公义有三层含义,
第一层,神是公义的,这属于神本身的属性,所以神不能容忍任何不公义也就是达不到神的标准的行为,所以神会因罪而愤怒,会审判罪人,这是公义的表现。但是如果仅止于此,就没有一个人能在神面前称为“义”的,因为全得被审判死了,所以有第二层含义,神公义地以一个无罪的义人代替不义的人,承受不义的人本应该承受的审判,就是耶稣的“替代性救赎”,公义的手段,公义的实质,神的公义被满足,这个层面上的义其实是救赎,就是被翻转了的审判,核心是耶稣基督。第三层含义,基督的义像衣服一样赐给那些蒙拣选的信徒,他们虽然是罪人但因为披戴着基督用代赎赚来的义,神就称他们为义,不是他们拥有义,而是神看他们是义人(基督的义赐给了他们),这个含义叫“称义”,罪人在神的眼中被看为义人,也就是达到了神的标准。
比喻中,葡萄园的工人,干的活不一样,工价却都是一样,因为都是领受了“义”这个恩典礼物,第三层含义上的,跟人的功劳大小、罪的大小无关,对人来说不存在不公平。
关于公义的理解,第一层,是“义”的标准,第二层过渡到第三层是神指派耶稣,人们跟从他,达到“称义”的一个过程;摘取葡萄的工人无论做工多少,都得到工钱,是比喻只要跟从他,只要都是领受了“义”,最后便都能够“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