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三名篇
《 史上法学著作三名篇 》陈再明23.5.16
一,《法者,天下之至道也》 一一选自《管子》 法令,是统治者统治百姓的唯一办法;百姓贪图私利,是被统治者之所以侵法乱主之所为。所以,贤明的君主便设置仪法而坚持守法。有才干熟习法度的人,也许会用他的智能乱法惑上,有自強私勇的人,也许会用他的威势侵犯欺侮。若是如此,要求实施法令,使国家得以安治,是不可能的。(如是而求法之行,国之治,不可得也。)
二,《治国无法则乱》 一一选自《呂氏春秋》 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不变法则行不通,行不通则无法统治国家。社会变更,时代变迁,就要实行变法。譬如一个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原来可以使人增寿,现在却使人夭折。所以,办事必依照法令行事,变法者循时而发展。若是这样的话,循时而发展则不会犯错。(世易时移,娈法宜矣。)
三,《一代有一代之法》 一一选自明-黄宗羲《原法》 一代有一代之法,子孙以效法祖宗之法为孝。只要无私,即使无法,法也自然而立。前世的君主不能克制自己,满足利欲的私心,而创立了不合法的法。后世的君主不能克制自已,满足利欲的私心,而破坏了不合法的法。破坏不合法的法固然会害天下,而创立不合法的法也未尝不曾害天下。因此,陷于祖宗成法而不知变革,却谓天下之治乱不系于法的存亡。
来自 豆瓣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