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癫与文明,一点感想
《疯癫与文明》是福柯的博士论文(简版),也是福柯未来种种研究主题的种子库。随便记点,以备忘:
(1)疯人院与异托邦
表面上,“疯人院”通过“禁闭”这种事实存在和“疯癫/正常”这种语言区分在社会中划出了两种空间:理智的人的空间和疯人的空间。但是,福柯通过分析“医生”在疯人中的权威来源,以及疯人院的医疗方法发现,治疗的效果与其说来源于实证科学,毋宁说来源于病人依附于医生的结构,这种结构是“资产阶级社会及其价值观的庞大结构的一个缩影,即以家长权威为中心的家庭和子女的关系,以直接司法为中心的越轨和惩罚的关系,以社会和道德秩序为中心的疯癫与无序的关系”,医生正是从这种结构中汲取了医治能力。换句话说,社会就是一个大疯人院,相同的结构散布在社会整体,又向疯人院集中,但只有在疯人院里才被语言“标记”出来。因此,疯人院成为相对于“正常社会”的异托邦,既与后者相同又与它不同,既被后者驱逐又讽刺性地反映着后者。它为处于正常社会规约的人提供了一个以逃离自身视角的方式观看自身的可能。
(2)疯人和现代个人主体
很容易看出这样一条线索,即罪恶感模糊但又坚定的发展方向:逐渐内置于个人。文艺复兴时代的疯癫是超越个人的,是世界真理本身的模糊性和存在本身的虚无的展现。疯癫可以随时“附身”任何人,因此疯癫基本上是自由展示自身的。古典时期,疯癫被禁闭起来,但这还是一种集体惩罚,而且理性还未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从各种非理性或泛泛的越轨行为种抽取出一种特殊的“疯癫”。依然还有展览疯癫的做法。对疯癫的定义也有模糊性,一种视疯癫为激情,另一种视其为谵妄,即疯癫可能有一种特殊的语言,和理性语言既相同又不同。但是,疯癫已经被放置在个人和真理的联系之中,是“错误的联系”,是个人是“偏离理性却又相信自己在追随理性”,因此疯癫被视作耻辱。而近代的精神病院“解放”疯人后,又将疯人单独放置在一种“正常”的道德环境里,并用“缄默”对待疯癫。疯人被迫依附于具有道德审判权的看护;看护既是被引入疯癫世界的“理性”的他人,又是疯人自我意识中的理性“超我”,因此,疯癫成为个人与自己的关系。内在审视种产生的罪恶感使疯人成为“自由又负责任的主体”(这里隐约浮现出“权利与责任”的滥调,现代法律主体不也正是这样被定义的吗?),也早就了现代的个人主体。
(3)缄默
疯癫“在缄默中被释放,而陷于一种不被承认,徒劳展示自己的真实中,因为它不再是一个景观,甚至不再受到羞辱,因而再也不能趾高气昂……肉体的束缚已被一种自由所取代,这种自由几乎无异于孤独;谵妄和与奚落的对话已被一种语言的独白所取代,这种语言在他人的缄默中逐渐枯竭;狂妄和凌辱的表演被冷漠所取代……其他人都变得清白了,不再是迫害者。罪恶感转移到内心。它向疯人显示,他不过是被自己的傲慢所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