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树生花》之:陈显达戒子弟
陈显达戒子弟
《齐纪四》
齐武帝萧赜永明十一年(公元493年)
春,正月,以镇军大将军陈显达①为江州刺史。显达自以门寒位重②,每迁官,常有愧惧之色,戒其子勿以富贵陵人;而诸子多事豪侈,显达闻之,不悦。子休尚为郢府主簿,过九江。显达曰:“麈尾③蝇拂是王、谢④家物,汝不须捉此!”即取于前烧之。
【注释】①陈显达(427—500年),南朝齐名将。仕南齐官至太尉,封鄱阳郡公。东昏侯萧宝卷即位,擅杀大臣,显达于永元二年(500年)起兵反,兵败身死。②显达起于卒伍。③麈(读如煮)是一种特殊的麋鹿,有“麋大成麈”的说法,尾能生风辟蝇,晋王公贵人多执麈尾,以玉为柄。在日本奈良东大寺内正仓院存有实物。《世说新语》:庾法畅造庾太尉(亮),握麈尾至佳,公曰:“此至佳,那得在?”法畅曰:“廉者不求,贪者不与,故得在耳。”又:王夷甫容貌整丽,妙于谈玄,恒捉白玉柄麈尾,与手都无分别。又:王长史(濛)病笃,寝卧镫下,转麈尾视之,叹曰:“如此人,曾不得四十!”及亡,刘尹(惔)临殡,以犀柄麈尾箸柩中,因恸绝。王导常捉麈尾,《晋书·王导传》:导……遽令命驾,犹恐迟之,以所执麈尾柄驱牛而进。张海明《读<世说新语>札记二则》对麈尾有全新注解:“麈尾既然常悬帐中,待清谈高手殷浩来方解,可知麈尾专为清谈而备,并非是一般的名士饰物。其实,麈尾之于清谈的重要之处,首先不是名士身份的象征,而是论辩中主讲一方(正方?)的标识。就是说,麈尾在谁手中,意味着谁是主要发言人。所以,随着主讲人的改变,麈尾就需要转移,交给别人,如果论辩激烈,你来我往,就会频繁地交换麈尾。‘彼我奋掷麈尾’,即是对此种情况的描述。事实上,《世说新语》等书所记清谈场面,似乎没有同时存在两条麈尾的情况,因为并不需要。不过,多之不必,无之则不可。《陈书·张讥传》记:‘陈后主所造玉柄麈尾新成,曰:当今堪捉此者惟张讥耳。即以赐讥。后主幸开善寺,使讥树义,时麈尾未至,命取松枝代之。’没有麈尾,便不能开始讲谈,麈尾的重要性于此可见。在某种意义上说,麈尾有些像今日讨论会上的话筒。”④王、谢,六朝望族琅琊王氏与陈郡谢氏之合称,后成为显赫世家大族的代名词。永嘉之乱后,琅琊王氏和陈郡谢氏族人,从北方南迁至金陵,后因两家之王导、谢安及其后继者们于江左五朝权倾朝野、文采风流、功业显著而彪炳史册。刘禹锡有诗“旧时王谢堂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