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丨 投出你手里的石
那天晚上吃饭时我问她,如果说学物理化学对她的思维方式/认识有什么影响,这影响会是什么。她迟疑一小下下说大概是觉得万物都是由元素构成的。
同样的问题问自己,做律师对我的思维方式/认知有什么影响,答案大概是从「结果至上」变得「稍稍注重流程」:你知道自己当下的每一个举动都会被记录在案,后来调取卷宗者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是夸是骂就不好说了)。
我们接到很多相对棘手案件的咨询,都已到了相当后期(再审甚至申请检察监督)的地步。梳理前期的材料/文书,会发现当事人前期的诉讼行为存在很多难以理解/令人发指的纰漏:明明对笔迹真实性提了异议 你为什么不申请鉴定?明明主张证据无法取得 你为什么不提交调证申请?明明是双务合同,被告你也要找对方要钱的,怎么不在一审中就反诉对方?提了能不能得到支持是一码事(起码会被记录在案,记录在案、成为事实,就是价值),直接不提又是另一码事了(后面接手的人会超难做啊喂)。
只有当我意识到投石本身会被记录在案,才理解投石入水的行为并不徒劳。 同理大概可得,对建立关系的尝试也不是徒劳;因为尝试本身会被记录在尝试者心中。 过程并不徒劳,朋友。
无论如何害怕/纠结/患得患失,投出你手里的石(碳酸钙;二氧化硅;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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