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网课一节没上 余款能不能退?
基本案情:2018年4月,小丁在网上购买了一家在线培训机构的“1对1”外教口语180课时网络课程,支付全部课程费21780元,课程有效期为开课后540日,根据购课协议约定,课程开始之日起超过30日,学员不可以解除合同或要求退费。然而购课之后,小丁因为自身原因一直未曾预约上课,课程有效期过半时,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曾电话提醒小丁上课。2019年8月,小丁主动询问课程情况并提出退款,培训机构认为应按合同履行,拒绝了小丁的要求。2019年11月,小丁再次询问课程情况,培训机构回复称小丁所在的班级,已于2019年10月17日结业。2020年7月,小丁再次提出退款,同样遭到拒绝。遂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课程费用。 法院观点:法院认为,学员以预付费方式购买全部课程,培训机构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来制定合同条款,在双方合同地位、权利义务均不对等的情形下,培训机构制定了“超过30天不得解除合同或要求退费”的格式条款,对学员解约退费的合同权利作出严格限制,违反公平性与合理性,应属无效。但培训机构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学员注意课程有效期的条款,在课程到期后,小丁未能举证证明培训机构存在违约情形,而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合同虽到期自然终止,但不影响合同费用的结算,对于预付的课程费用,小丁未曾预约上课,培训机构也未提供对应的课程服务,于情于理于法应对未使用的课程费用进行结算和退费。 关于退费金额,由于小丁单方放弃服务存在过错,影响了培训机构的预期利益,另一方面,培训机构对于网络课程的开发、推广、客户维护、师资管理等运营中也产生一定成本支出,法院依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酌定由培训机构退还小丁课程费用6000元。 来源:“浦江天平”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