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论陶
《陈寅恪论″陶渊明的思想″》陈再明23.4.7
论陶渊明的文学者,不在少数,论陶渊明的思想者,为数不多。若论陶渊明的信仰者,舍陈寅恪一人外,绝无仅有。 陈寅恪研究陶渊明的思想,认为是和魏晋清谈有关系。同时,他指出陶渊明的家世血统属于溪族的少数民簇,陶氏族类的宗教信仰为天师道。陈寅恪认为:″陶渊明的思想为承袭魏晋清谈演变之结果及依据其家世信仰道教之自然说而创改之新自然″。 新自然说和旧自然说,大有区别。陈寅恪认为:″惟其为主自然说者,故非名教说,并以自然与名教不相同。但其名教之意仅限于不与当时政治势力合作,而不似阮籍、刘伶之佯狂任诞。盖主新自然说者不须如主旧自然说之积极抵蚀名教″。所以,新自然说者是不主张名教说的,而且他们的主张也不抵蚀名教。 主张新自然说的陶渊明,其为人乃外儒而內道。其养生不求学神仙,惟求融合精神于运化之中,即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所以,陈寅恪认为:″因其如此,既无旧自然说形骸物质之滞累,自然不致与周孔入世之名教说有所触礙″。 这里,要把″名教″和″旧自然说″释明一下。 所谓名教,依魏晋人解释,以名为教,即以官长君臣之义为教,亦即入世求仕者所欲奉行者也。其主张与崇尚自然即避世不仕者适相相反。此两者之不同,陈寅恪认为:″而所以成为问题者,在当时主张自然与名教互异之士大夫中,其崇尚名教一派之首領如王祥、何冶、苟觊等三人,即佐司马氐欺人孤儿寡妇,而致位魏末晋初之三公者也。其眷怀魏室不趋赴典午者,皆标榜老庄之学,以自然为宗″。 所谓旧自然说者,即指″竹林七贤″而言。稽康、阮籍、山涛、向秀、阮咸、王戎、刘伶等七人,相与为善,游于竹林,号为“竹林七贤″。陈寅恪谓:″当时诸人名教与自然之主张之互异,即是自身政诒立场之不同,乃实际问题,非止玄想而已″。又谓:″但凡号称名士者,其出口下笔无不涉及自然与名教二者同异之问题″。 关于陶渊明血统之属于溪族,陈寅恪据《后汉书-南蛮传》章怀注,认为庐江郡(陶渊明的出生地)之地即士行乡里所在,原为溪族杂处区域。而士行后裔一代逸民之《桃花源记》本属根据实事,加以理想化之作,所云:″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正是一篇溪族纪实文字。士行少时即以捕鱼为业,又出于溪族杂处之庐江郡。士行自鄱阳徙居庐江之寻阳,士行之家,当是鄱阳郡内的少数民族。 关于陶渊明家世信仰天师道,陈寅恪谓:″《搜神记》中载有《桃花源记》一篇,疑其为陶渊明之初稿本。其文著录武陵捕鱼为业之溪人姓名为黄道真,黄氐乃溪洞显姓,至道真之名颇有天师道色彩。然则溪之一族似亦属天师道信徒。陈寅恪案,″庐循所将之众,皆三吴旧贼″。这就是说,庐循、徐道覆之部众,乃孙恩领导下之天师道宗教军队。 关于陶渊明何以不受佛教影晌?陈寅恪认为,因其平生保持陶氐世传之天师道信仰,虽服膺儒术,而不归命释迦。中国自来号称儒道释三教,其实儒家并非真正的宗教,决不能与释、道二家并论。所以外服儒风之士,可以内宗佛理,或潛修道行,其间并无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