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友兰(二)
《冯友兰《南渡》摘文(二)》陈再明23.3.4
三,论 感 情 (节录) 有人说, ″ 感情并不是一种冲动,而是同情心,亦即儒家所谓仁,西哲所谓爱″。我叫仁爱是道德。宋明道学家主张,″圣人有情,而不为情所累″之说,这有道家所说的″以理化情″的好处。我主张"有情而无我″,这只是一种最琐碎,无意义的感情罢了。 有情无我,与有情有我的分别,我以为是一个公私之分。公私之分,就是从前儒家所谓义利之辨。有许多人以为儒家不注重利,就是不注重任何生产事业。这是完全错的。此所谓利,是指个人的私利,不是社会的公利。个人的私利,是与义冲突的。 社会的公利,则不但不与义冲突,而且就是义的內容。有情有我,是因为个人而有的喜怒哀乐,是有私的。有情无我,是为国家社会,为正谊,为人道,而有的喜怒哀乐,是为公的。前者普通谓之为情,后者普通谓之忠爱或义愤。这中间是有分别的。你可不赞成这种称谓,但我们只须注意这种分别,不必在用字上起争执。
四, 儒家论兵 (节彔) 孔子说:″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这就是孔子的论兵。打仗是要经过认真的预备训练,否则″是谓弃之″,就是说,叫人去送死。你叫人去打仗,你就应该先叫他们吃饱穿暖,叫他们练习使用各种兵器。孔子说:″以生道使民,虽死不怨杀者″,你叫他们有充分的练习准备,再去打仗,否则就是叫他们去送死。 荀子《议兵篇》,就是讲用兵之要术。谓:″用兵攻战之本,在乎壹民。″所谓壹民,就是把人组组起来。谓:″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所谓善附民,就是亲民,把人团结起来,亦即孟子所谓人和。孟子说:″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这″委而去之″和孔子所说的″是谓弃之″的道理是一样的。 苟子说:″仁人之兵″是″百将一心,三军同利。臣之于君也,下之于上也,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若手臂之捍头目而复胸腹也。″ ″故仁人之兵,聚则成卒,散则成列,延之则若莫邪之长刃,婴之者斩,锐之则若莫邪之利锋,当之者溃。″这是组织团结的效果,也就是壹民亲民的效果。 《议民篇》认为将有六术五权三至。以组织完密,团结坚固的民众,兵器精良训练纯熟的军队,加上深明六术五权三至的将帅,这然后,才可为仁者之兵,王者之师。其攻无不胜战无不克,是不成问题的。 这就是儒家的兵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