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余华的处女作和出名作,那时候余华大概27、28岁。早期的余华被誉为先锋派作家,在八十年代末花了一下午写出了这篇五千字的短篇,一战成名。
文章的故事很简单,就是书名后面的故事,十八岁出门远行经历了一场抢劫。很多年前读过一遍,并没有什么感触,这是实话,而且文字简洁的过分。如今再读起,确实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我不想过分去解读里面的细节和隐喻,并不是不喜欢,反而是解读的太多,就像文中被抢劫的货车,不仅抢走了货物(苹果),连轮胎和车窗也被抢走。
有两个方面需要说一说,一个是读完的整体感受,不再是像之前那样单纯的觉得文字简洁,这种写作是把文字铺出来,都是笔画少的字,都是常用字中的常用字。我在阅读时能很直观的感受到书页中的留白,这里的留白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留白,似乎也节省了一些墨水。读起来很轻松,小学生也可以一目十行。这种轻松就好像是作者故意给你的感官体验,等你越放松的时候就越是缺少防备的时候,突然给你袭击,让你把心提到嗓子眼,让你汗毛立起,背后发凉。余华是擅长这种东西的,温情与残忍,直白与冷冽,这里面甚至有一种美学的东西。
另外一方面就是人物,事物,时间的广泛性意义了。人物: 父亲和儿子,司机,农民;事物: 货车,自行车,拖拉机,旅店,苹果;时间: 十八岁。这些因素构成了一幅幅画像,而且是人人都能看懂的画像,司机就是司机,农民就是农民,苹果就是苹果,旅店就是旅店,十八岁就是十八岁。这些画像放在哪个国家都能看懂,但是这些画像放在一起时,在不同的国家会发生不同的情节走向,背后表达的荒诞确是一样的。如果你要翻译这篇短篇小说,大概中学的词汇就足够了,就是这样。作为写作者有很好的借鉴,即要写的有寓言故事逻辑性,又不能有寓言故事的目的性,开放度很高。十八岁是暴力的吗?苹果代表着性吗?被抢劫了应该奋起反抗还是束手就擒?两种都可以,但你仍然可以写出第三种非理性的东西与其他理性的东西存在于同一场景。这可能就是魔幻主义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吧,写作就得胆大心细啊。
最后就是小说里特别重要的东西,如何开头和如何结尾了,这个实在需要些天赋,就不再赘述了。毕竟那是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