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人”和现实的人
我国的法学研究通常提出一个概念上完美的法官,然后激励和要求法官去实践这个概念。苏力评价说,这是一种“压抑人性”的道德规范模式,不可能得以实践,或者说是一种关于法官和司法的意识形态。我以为,我们一直都在这么做。从传统中国始,孔孟等均提出了一个“完美人”的概念,往里面填充内容,人人照着去做,可是实践在打脸,真正做到的古往今来有几人?特别是当下,坐在主席台上的人,屡屡提出要怎么去做的,可是就是这些提要求的人纷纷落马。故,我认为,我们的思路出了问题,或者逻辑上出了问题,把“理想人”和现实中的人割裂了。理想可以有,可以向理想迈进,但是现实中怎么去做、怎么要求、怎么完善制约制度……我们都需要从头去思考。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