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陈桥驿杀小卒,这事你怎么看?
关于宋江这个人物,一直以来众说纷纭,喜欢的人很少,讨厌的人更多。
看过央视版《水浒传》的观众都知道,央水对宋江几乎是一边倒地批判,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招安,而央水在意识形态上对招安是持发对的态度。所以,宋江作为招安的主要代表,自然要被痛批。
这种观点在剧里几乎是从始至终一以贯之的,尤其是“陈桥驿斩小卒”这一段。
不瞒各位,我当时看的时候就差直接砸电视机了,和我有同样心情的肯定不在少数。

简单叙述一下剧情,朝廷接受招安后,准备南征方腊,按照宋朝的规定,在将士出征之前,皇帝会赐给他们一些酒肉,用来鼓舞士气。
可给梁山发付酒肉的官员竟然中饱私囊,吃了回扣。
有一位叫何成的水军将士不高兴了,他去找官员理论,结果这个官员竟然辱骂梁山好汉,说他们是贼。
何成怒了,手起刀落,一刀把人给砍了。
何成这个人物并不是第一次出现,阮小七偷换御酒时,他就在场;梁山水军活捉高俅时,他也在场,说他是第109位好汉一点儿都不为过。

导演看热闹不嫌事大,还特意加了这么一段——何成死后,宋江跪在地上,阮氏三雄闻讯后赶来,他们把皇帝御赐的酒肉直接扔在了宋江的身上。
就这么一个细节,彻彻底底让宋江站在了梁山的对立面,也站在了观众的对立面。
这段在原著中是存在的,只不过这名小卒没有名字,和阮氏三雄没有关系,他是项充、李衮所管的牌手,当然也没有后面的扔酒肉事件。
一直以来,宋江“陈桥驿斩小卒”被看作是出卖兄弟、向朝廷示好,即使就原著剧情讨论,也有很多人持这种看法。

但我有不同观点,这个可以分开来讲。
一是为官处事之道,二是杀人在众多犯罪行为中的特殊性。
当宋江接受招安之后,他就不再是啸聚山林的土匪,而是需要接受国法制约的公务人员。
所以,他们第一个要学的就是为官处事之道。
为官处事之道,不仅仅是怎么治理地方和百姓,还需要处理上下级以及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其实,克扣酒肉这个事可大可小,往小了讲,就是两个部门之间发生了矛盾,只不过因为这名小卒不会为官处事,才把这事闹大了。

举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我们在工作中经常会和其他部门发生矛盾,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出了差错,结果把锅甩到了你身上;亦或者他们在暗地里做了一些手脚,弄得你焦头烂额。
那你会怎么做呢?
有的人可能会以怨报怨,你给我做手脚,那我就给你使绊子;
有的人可能会直接告诉领导,让领导来主持公道。
但今天突然有个人因为部门之间的矛盾,跑过去把人打了一顿,甚至还闹出了人命,那这个事就不再是部门之间的矛盾,它就上升成为一个刑事案件了。
这就要提到我说的第二点——杀人在众多犯罪中的特殊性。

违法犯罪的行为有很多种,如果按照大宋的法律,克扣酒肉也算其中之一,但比起杀人来讲,实在是不值一提。
不管是在任何时代,夺取他人性命都是最严重的罪行之一。
克扣酒肉的那个官员是有错在先,但所犯之罪是否就一定致死呢?恐怕未必。
我想起了《权力的游戏》里的一段剧情。
小恶魔和三傻结婚后走在街上,迎面走来两个人嘲笑他,然后他就反复念叨这俩人的名字,三傻问他,你把这些人的名字记住是打算找机会把他们一个个都杀掉吗?
小恶魔诧异,你开什么玩笑呢,就因为他们嘲笑我,我就要杀人吗?后来三傻给他出了个主意,让他找人把羊粪塞进他们的床里。
这名小卒完全可以用另外的方式去报复,就像梁山第一次招安时,阮小七捉弄那个虞侯一样,整治一下即可,可他却选择了最极端的一种方式杀人。

我们把这个事件引申到今天的社会。
在今天的社会里,杀人自不必说,即使是动作暴力行为,也是无法容忍的。
今年年初的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主持人洛克开了威尔·史密斯妻子的玩笑,史皇护妻心切,直接上去给了他一巴掌。
这一巴掌不仅打出了奥斯卡收视的最高峰,也把威尔·史密斯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好莱坞演员金凯瑞有这么一段评价,他说得很在理,大意如下:
即使是洛克冒犯了他,他完全可以站起来义正严词地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第二天在网络上伸冤,哪怕是去起诉他侵犯名誉罪呢?可威尔史密斯是怎么做的呢?上台直接打人。
如果所有人都像威尔史密斯一样,那我们的法律还有什么用呢?大家遇到了事直接动手不是方便多了吗?

不同于外网对威尔史密斯的批评一边倒,在国内替他撑腰的声音却不在少数。
比如有人就说:史皇真男人,洛克就欠揍。
持这种观点的人和批评宋江杀小卒的人是一群人,我愿意称之为情绪化的人。

举个例子,A杀害了B,作案经过正好被人拍了下来发布到了网络,网友看到之后个个义愤填膺,什么直接死刑,什么凌迟处死......
同样是A杀死了B,但没有被人拍到,官方的申明也只有这么一句话“A因为琐事杀死了B”。网友看到这个报道,心里的冲击就不会很大,很多人更是直接略过。
那么问题来了,A犯罪行是一样的,可为什么大家认为前者的A要比后者的A更该死呢?
因为我们在用自己的情绪去衡量犯罪行为。
我一直认为,今天我们法治化道路的艰难除了众所周知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因素是民众的情绪化造成的。
法律是理性的,如果让合格法官去衡量罪行,他不会因为有这么一段视频就给罪犯多定罪,或者没有就少定罪。
说一千道一万,我们还是没有摆脱人治的规律,只不过现在的我们不想让皇帝一个人说了算,而是希望“我们”说了算。
等什么时候,我们学会用理性来思考问题,大概才能对法治窥其门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