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
“
夫人敲门的时候,瑞大爷正端坐在镜子前想念着凤姐。他痴痴地望着,似乎那可人儿就藏在镜子里。看,在那铜色里面的,不是瑞大爷那副病鬼面相,倒是一张细腻的脸蛋儿在半透的纱袖下若隐若现。想着想着,他将手伸进了衣裳,伸过裤袋直到胯下,哼哼起来。此时,那跛足道人似穿门而入,无声息地就进来了,也不顾这腌臜光景,便把贾瑞面前那铜镜一扣,又掏出来一面铜镜拍在他面前。
砰的一声响,瑞大爷惊住了,扭头一看,恍惚间,却好似看见他早已离世的娘亲。贾夫人的魂儿便对他说:“瑞儿啊,这镜子,只可照了它的背面,千万不可照正面,要紧,要紧……”说罢,那魂儿便散了。瑞大爷揉了揉眼睛,拿其镜子的背面,定睛一看,哐一下地吓得摔倒了地上。他就躺在那里,颤抖,缩成一团,身上散发着腥臭。
”
***
“你昨日过的如何?”
“如何?每日如此,这里如同仙境。”
“我是说,昨日伺候你那姑娘如何?”
“姑娘?那难道不是你吗?”
“我与她长得像?”
“像,但也不太像。”
“你以为那是我吗?”
“对!那不是你吗?我还以为这镜子里人儿都是能变换模样的。”
“你是说,你并不知道那个不是我?”
“对!我,我不知道。”
此时天快黑了,月亮恰好从两座山的夹缝里升了起来,她看过去,不再看我。
“不,你知道。”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凤。
回忆起来,在我捡回这面镜子前,很长很长的时间里,它就开始出现在我视线里了,公司的墙上,商店的橱窗里,小巷人家的门前,路灯基座的旁边,我一直不曾注意到它。现在想来,却不是我捡到了它,是它找上了我。最早的记忆可以追溯到什么时候呢?这一面镜子,村头电线杆上的乌鸦巢里的是它吗?母亲洗衣服的那条小溪,河床底下鹅卵石里面闪着光的,是它吗?
我将它捧在手里,左右看看。小小的一面,手掌大小,翻过面来背后镂刻的夜叉像吓得我一个冷战。我忽想起红楼梦里贾瑞的那一面风月宝鉴,背后也是刻着渗人的骷髅——那厮当时也如我现在一般被惊吓一番——不禁一声冷笑,便将这镜子扔在了一边。
我的枕头已经睡得变形了,工作很累,夜晚也不那么舒适。我的床板不是很平整刚搬来的时候,我常常因为床板硌背而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不过我想,下月发工资之后,就可以换个新枕头了,如果一切顺利,再过两月,我还可以租一个大一点的房子,有一张软软的床。我就这样遐想着睡去了,眼皮沉沉地闭上,思绪却像冻在冰里的蚂蚁,不能动弹但又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这时候,我听到一个声音:
“若把胡子剃干净了,兴许也是个清秀的哥儿。”
恍恍惚惚,这个声音有些熟悉,仿佛朝夕相处,又好像是一个早已不联系的童年玩伴,在想象中长大的模样。我背过身去,心想一定是太过疲倦产生了幻觉吧,便紧紧地闭着眼睛,只想赶紧入眠。可是此时,却又有一道光在我眼前愈发明亮起来,几乎刺眼。“怎么回事?”我心想“难道不是不觉中,我又将夜晚熬过去了吗?”我抓起被子将头蒙住,想抓紧时间再睡一会儿,却又止不住担心下一秒闹钟就会响起来。纠结一会儿,我还是打开了手机。一看,还是夜里两点,窗外望去依旧夜阑人静。
房间还是亮得晃眼,我揉揉眼睛,四下搜寻,发现那面镜子里照出了淡粉色的光。我到将它拿起来看,里面却没有照出我的脸,而是一个红衣女郎,好像穿着古装,梳着刀髻,耳垂上挂着一堆金色的凤凰耳坠。我顾不得去想她是人是鬼,只被她的面容吸引着移不开眼睛。我没有见过她,但却仿佛好久不见。
她的周围烟雾缭绕,看不出来身在何处,这时,她向我勾了勾手,我心中一喜,伸手试着触碰镜面,荡悠悠地便好像进到了镜子里。
我本有满脑的疑惑,此刻却像被打入深沉的梦境一般,所有的思绪都从我身体里面抽离出来一般,变成了一幕幕的场景,念念飘过,脑里空空,只任凭身体随着一幅又一幅的画面流淌过去。
我记得,起初是一片草甸,又好像是草原,仿佛有小溪流过,又仿佛厚厚的青草下面是无底的湖泊。我分不清哪里是水,哪里是陆地。草甸和湖泊被夹在两座巨大的雪山之间,天被雪山劈开成v字形,放眼望去,不知道这道长长的山谷要蔓延向何处。天色很蓝,蓝得很深,没有云,也没有太阳月亮,却很明亮,我分不出是白天还是晚上。雪山的山壁是紫色的,山顶盖着亮晶晶的雪。
我们站在一条长长的栈道上,没有护栏,木头看着很破烂,走起来却很结实。她走在我身前,我跟在她后面,她仿佛看不见我似的,稳稳地走着。我记得好像,她的红衣用细细的金丝镶了边,她的发髻上扎着一只祥云纹样的檀木发簪。她走起路来衣袖轻摆,可是耳朵上的凤凰耳坠却纹丝不动。
耳坠上的凤凰长着三条长长的尾羽,每一根羽毛都细细地雕刻,羽毛的尾端还嵌着一颗红色的菱形宝石。凤凰的身躯绕成了环形,抱着一颗银色的珠子,不怎么光滑,却能嵌在这样的地方,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宝物。
栈道很长,她在前走得很慢,我在后跟得也很慢。我不知道我们走了多久,在梦里我感受不到时间。我一会儿看看水,一会儿看看山,一会儿看看她,她一袭红衣在山间缓缓移动,宛如一轮落日。
我们走出雪山,到了一片草原,草原的中央有一面湖,像一颗宝石一般镶嵌在这里,湖边有一棵奇怪的树,矮矮的,枝叶也不舒展。此时青草正长得肥,那棵树却秋天似的红遍了。等我们走进一看,才发现那原来不是一棵树,而是一张挂着红色纱帐的床。她走过去坐下,这时她终于再一次地面对了我。纱帐的颜色正是床被的颜色,也是她红衣和红唇的颜色,透着细细的纱看过去,她仿佛已经融进了那张温床里面。
她向我招了招手,朱唇轻启,但没有声音。我看见她在说“过来”。
我忽然明白了她的意思,心跳不止,这个世界依旧宁静,所有的喧哗仿佛都禁闭在了我的胸腔里面。我眩晕不止,又忽然明白,原来我捡到的,就是贾天翔那面风月宝鉴。
我应不应该过去?我会不会像贾瑞一般沉沦?可就算我变成下一个贾瑞,这样的死法究竟值不值得呢?
恍惚间,我已经坐到了床帐里,坐在她身边。我不敢看她的脸,那让我窒息,像一盅毒酒,像滚烫的风迎面吹来。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嘴唇微微张开一条缝,我抓紧床单,不停地吞咽口水,她突然抓起我的手,我手足无措。
她看着我,摇了摇头,拉着我的手,摇了摇头。
这个时候,闹钟响了,我睁开眼睛,天微微亮。
起床后我赶忙将那镜子背扣过去,背面的骷髅再将我吓瘫在凳子上,它比昨日更显狰狞。
***
正午的阳光照射下来,像一个暴徒伸手撕开了我的衣服。阳光白得锋利,不留余地地驱散了所有的阴霾,世界上于是不再有阴暗潮湿的地方。你知道的,那肥沃的土地,肥沃得肮脏的土地被阻隔在了水泥和地砖的下面。而我,将像一只蚂蚁一样被晒死。
遥远的前方,似乎一片迷雾,人们在迷雾的入口排起了长队,我问他们这是在排什么?他们告诉我,“前面在发水嘞!”我闻声,咽了咽口水,此刻自己的喉咙里仿佛卡着一颗咽不下去的太阳。于是我渴望地,渴望地加入了队列。我用两只手将公文箱举过头顶,剩下的四只脚在地面交替爬行,前面的队伍好长好长,我不时昂头巴望着。
发水的女人身影逐渐清晰了,她穿着藏青色的长裙。迷雾逐渐把我卷入其中,我感受到清凉、轻盈,我的公文箱也在这时候消失不见。
终于,我走近了,到了那个女人面前。她捧起一碗水对我说:“喝吧,喝了就到那边去。”可是,她却不把水给我。
我眼巴巴地看着眼前碗里清澈的水说:“我渴了。”
她说:“喝吧,喝了就到那边去。”
我说:“我渴,我渴了,母亲。”
那是多么清澈的一碗水,它一定很甜。仿佛是来自一面宝石般的湖泊。那湖泊一定镶嵌在一片无边的草原里面。湖边还会有一张床,床上应当挂着红色的纱帐。纱帐里面,坐着一个红衣的女子,她微微张口,但没有说话,她看着我摇了摇头。她抓着我的手,看着我摇了摇头。
“不,我不能喝。”
“喝吧,喝了就到那边去。”
“不!我不能喝!”
我抢过碗摔在地上,逃命似的跑开了,朝着迷雾的出口,朝着刺眼的白日照耀的城市。
***
我在华莱士餐厅的塑料板凳上清醒过来,我的公文箱在桌子上,可乐在旁边咕嘟着气泡。我的箱子里有几支笔,几本书,一个破烂的闹钟。其余的东西都是公司的财产,他们收了回去,我甚至没有来得及传出电脑里的私人照片。我被裁员了。
“喂!”
我走到半山腰的时候,听见有人叫我。回过头去看,大约是几十节台阶下的地方传来的,那里竟还有一个没有被拆迁的房子。再往下,山脚台阶开始的地方立着一个牌坊,我想起来,自己是从那扇门中走进来的。一个女人,从小房子的防盗门里探出半个身子,嬉笑着跟我打招呼:
“过来玩儿吧。”
我环顾四周,没有看到别的身影,便指着自己问:
“我吗?”
“对,就是你,来玩儿一下呗。”
我不知道她叫我有什么意图,但我此时无处可去,我觉得自己身上也没有什么可供人图谋的。于是我便走了过去,像一只被人呼喊的流浪的狗一样走了过去。
“你要全套还是半套?”
“什么是全套?什么是半套?”
她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笑了笑,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全套二百,半套八十。”
她长得其实很好看,如果不是眼角的偏斜。她的五官整体分布十分规整,鼻梁很高,鼻翼很秀气,眉毛很浓,眼睛其实也很大,只是左右眼的眼角朝着明显不对称的方向耷拉着,像融化的蜡像。我为她惋惜,若非如此,她哪怕从事这个行当,也可以去更好的场所营生,不必只收取如此低廉的价格。
“我身上只剩下五十。”
她收拾床铺的手停了下来,转身看看我,捏着下巴自上而下打量。走过来,捏着我的肩膀,把着我转了一圈细细地看,然后看着我的眼角,赞许的眼神又似乎有一些羡慕。一套动作下来,仿佛她才是嫖客一般,我不禁扑哧一笑,她也跟着笑了。她说:“算了,看你长得也不差,今天就收你五十,算新客优惠了。”
于是,她脱掉我的裤子开始给我做半套。我忍不住哼哼,我闻到房间里的气味,潮湿,有许多人的汗的味道,已经淡掉的廉价香水残余,房间角落发霉的味道,还有山间竹叶上的露水被日光晒干的尸体气味也从窗户飘进来。
混合的气味里,我睡在这张床上,就像睡在霉菌的菌丝上一般。但我却觉得很舒适,因为这里没有遍布的日光,腐烂的人们做着腐烂的事情。我有些难过,在风月宝鉴里,在天堂一般的地方,我拒绝了那个红衣女子,那般模样的人只能存在于古希腊雕塑或者大观园里面。可是现在我却沉沦于这烂泥一般的引诱。我感到羞愧,但在这温热的泥壤里,羞愧也让人舒适。我闭着眼睛,露出不堪的表情。
女人突然起身,呛到似的不停咳嗽,白色的浓痰从她喉咙里呕出来。
“龟儿狗日的,𣬠𣬶呛死老子了。”
我被她的话音震住了。“龟儿狗日的”,“龟”和“儿”的音像一口老痰一样被团成了一个音。“龟儿狗日的”,她说话的口音像我的父亲。
***
父亲,对我来说是个多么遥远的名词。他在几年前死掉了,而我远离他而去是更早的事情。两件事情的发生,都曾让我由衷的舒了一口气。
“龟儿狗日的”。我所生长的那个地方,人们喜欢把“龟儿子”和“狗日的”等脏话拼在一起讲,这样毫无意义的杂合是紫色的土壤千年的酝酿:以性行为的动作表达激动,用同动物的性行为或亲属关系来称呼人杂种。于是,这种积攒千年的土地的情绪孕育出了脏污的智慧。脏话所诞生的地方,如今正埋葬着我的父亲母亲。
父亲一生扎根在那里,脏话从他嘴里吐出来,就像稻穗上挂满了稻粒。
“龟儿子老张,又让我顶班……”
“狗日的小偷,偷了工地一大捆线缆……”
“龟儿狗日的,你小子终于出息了……”
……
我第一次升职的时候,请了我的上司来家里吃饭,他是我的大学里的学长。我用母亲教我的手艺做好一桌子菜。我们打算喝酒,所以他没有开车,我去地铁站接他。我没有想到父亲会提前回家,一般这个时候,他要在工地守夜班,我忘记告诉他我要请客,也没有在路上撞见他。
等我回家的时候,父亲已经自顾自的吃了起来,他给自己倒了一盅酒,鞋子脱了扔在餐桌下面。他用右手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左手抓着自己的脚板,他的脚板上有一道被镰刀劈开过的长长的疤痕。我们进屋的时候,他和我的上司面面相觑,不知作何反应。我站在一边,面色凝重。父亲见状,赶忙放下脚,在桌子底下摸索自己的鞋子,却不小心踢到更远。他低着头,尴尬的伸手示意我们坐下,却突然想起这只手之前抓在哪里,赶忙收回了。那一块红烧肉还含在他嘴里,没有嚼。他眼神躲闪着,好像被人抓住的小偷一般。我不记得那天是怎么收场的。父亲早早地就说困了。学长很照顾我,拉我到一边告诉我,今天是他还好,以后对其他领导可不能这样。我回答说,好,我说得很大声,我知道父亲没有睡着,
后来,我没有言语责备他,但是也没有说什么别的。我那段时间很忙,很少和他说话,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再后来,他告诉我说自己还是不习惯城里的生活,想要回到乡下去住。我没有挽留,我如释重负,我说:“也好。”
那之后的第二天,父亲就收拾东西动身回家了。铺在客厅的小床垫撤掉了,灰尘在地面沉积出方形的轮廓,父亲走之前打扫过,但清理不掉这个痕迹。我看着空空的方框,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母亲去世后,父亲用蚂蚁般的辛劳养大了我,把我送进大学,像一只蚂蚁把一粒稻米高高地举过了头顶。我的成绩不错,也找到了一份还不错的工作。于是实习结束转正的时候,我打电话跟父亲说,让他到城里来和我一起生活。
我说,我可以在客厅里给你铺一张床。
我说,爷爷奶奶和母亲都已经不在,那片土地也没有什么值得眷恋了。
我说,我们千辛万苦才让我才城里立了足,现在你也应该到这里来。
我说,你可以在工地找个守门的活儿,也不担心没有事情做。
他说,好。
我从前以为,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从我故乡紫色的泥土里孕育出来的。我曾以为,是泥泞当中挣扎生长出来的米粒供养了城市的高楼大厦和车水马龙。所以,我把父亲的勤劳和“龟儿狗日的”一并写成了一篇故事。很久之后我收到了回信,信上说:“这篇文章虽有精心设计之初,但里面使用了太多的脏话。可能有些人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但是我们的读者是有修养的人,我们从小就是有修养的,在我们小时候,如果说了脏话会被罚跪搓衣板,还会被长辈狠狠地撕烂嘴巴。”
我把父亲接来城里是在一个假期,我回了趟家和他一起收拾行李。那是我的故乡,但我没有什么牵挂,父亲的一生和我的半生都在致力于离开这个地方,我们做到了,我将成为一个有修养的人。父亲也没有什么牵挂,他给爷爷奶奶各自上了柱香,又在母亲的坟头从下午坐到了傍晚,然后便回来开开心心的收拾起行李来。隔天,我们提着编织尿素口袋装的行李坐上了大巴车。大巴车晃晃悠悠,磕磕绊绊,但是那个时候,我们,我和父亲,我们觉得自己就像坐在轿子上面一样,我们战胜了命运,飞上了枝头。
大巴车到了县城,我们换成绿皮火车。出川路有很多隧道,我们一条一条的穿过去,隧道又黑又长,一个紧接着另一个,条条隧道仿佛是我们一路以来经历过的重重困难,如今都化作一道道大门向我们敞开。在那无尽幽深和黑暗的洞穴背后,仿佛是一片无比光明的沃土。
后来,我的父亲原路返回,再后来,他死在了那里,和我母亲的尸骨一起被地下的蛆虫和霉菌啃食,腐烂在那片孕育了他们的土壤里。
我怀念他,可是我同时还庆幸,我与那片土地再没有了任何关联。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我必须做出选择,父亲耗尽了他的一生才将我推上了枝头。可是这枝头的生活却并无法接纳他,他已经在泥土当中根深蒂固。我应该怎么选择呢?让那些辛劳都白白葬送?又或者,抛弃我的父亲。我别无选择。
***
奈何土里的蚂蚁就算爬上枝头也当不了凤凰。我不过成了一只,树上的蝼蚁。
***
我问凤,她那耳坠中央,凤凰的怀抱里镶嵌的是什么宝物。她告诉我,那不过是一粒银珠子。我便又问她,如此精雕细琢的金凤凰里面为什么要镶嵌一粒粗糙的银珠呢?她说,其实那也不是银珠,只不过在一个铁珠表面厚厚的渡了一层银。而那其实也不是铁珠,铁块包裹之中,不过是地里随手能够捡来的一粒晒干的泥巴。
我于是更加困惑,但又不知该如何提问。欲言又止之时,凤伸出手指堵住了我的嘴巴,自己接着说道:“因为越是低贱的物件,就越会不可收拾地包装自己,一层一层往外重叠着,非要把最金贵的物件都在自己身上套上一层才算完。变得奢侈,变得金贵,变得富丽堂皇,变得直到最后,连这内里原来是个什么蠢玩意儿都能不再记得。”
我还是说不出话,只是摸索着凤的耳坠上那一粒银珠。我躺下,沉进红色的床被,我陷入其中,绸缎将我包裹。就像一粒泥巴嵌入一只金色的凤凰。
那么,大观园里的贱物是什么?是宝玉?还是通灵宝玉?但是我想应当是贾瑞,有什么能比这色鬼更贱的吗?在若干多年前,他与我有过相同的命运,我们在不同的时空坠入了同一个幻境。他就是那粒一文不值的土坷垃,大观园正是为他建的,为了从未踏足其中的贾瑞。红楼梦也是为他写的,为了这个淫棍,病鬼,为这个早早死掉的人。把一粒石子埋入金碧辉煌的宫殿,为了将它掩盖,为了把它遗忘,为了让他销声匿迹。
这风月幻境里的贱物又是什么呢?毫无疑问,是我。我是这里唯一的泥土。这里的湖泊是深不见底的,这里的草原是生长在水面上的,这里的大山坚固的不能凿下一粒石子,这里的天空没有星斗,也没有日月。我是这里唯一肮脏的东西。我问凤,既然如此,她为什么还要这样陪伴我,她说,这一处幻境,就是为此而存在的。
镜子外的城市呢?其中的贱物又是什么?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直到夜晚也灯火通明。整齐的路灯在夜晚照耀着每一条大路和小路,照亮人们不分昼夜的辛劳。在这个时候,乡村的人们已经入睡了,对于他们而言夜晚不是从钟表上看来的,是从天上看来的。他们被夕阳驱赶入梦境,又被清晨的公鸡叫醒。但当他们来到城市,深夜的路灯就是为他们点亮的。毫无疑问,为了辛劳的人,而辛劳的人正是卑贱的,高贵有素养的人不需要不分昼夜的辛劳。这里的贱物是谁?我,当然。不过还有我的父亲,曾今来到这里却又离开这里的父亲,还有我的母亲,早早死去的,从未来过这里的母亲。还有所有缺乏教养的人,眷恋于土地的肥沃与肮脏的人,肥沃的肮脏孕育出丰盛的鲁莽,将“妈卖批”,“鸡巴”和“龟儿狗日的”挂在嘴边的人。我们是这里的贱物,是用繁荣的城市装点自己的石子。
我们来,是为了被遗忘。
***
在那以后,我没有再见过凤,幻境里陆续出现过一些别的人物。而我遇见陈鸾,是在我摆脱这个幻境很久以后的事情。
她与凤是那么如出一辙,以至于我一见到她就想起了那对金色的凤凰耳坠,那一身红衣,还有我第一次见到凤时的一见如故。我终于想起,我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认识陈鸾,反而凤,才是我在环境之中照着陈鸾的模样拟造的妄想。
呵,梦寐原来无非是梦寐,是我纵情妄想。每一个形象,每一个人儿,或许都能从我的历史中寻到一个起点,只不过,那个起点早已被我遗忘。
我的人生不过三十年,看起来是一段十分有限的时间。但是,这个有限时间的起点早已被置入遗忘的深渊,因而,追忆是不会有尽头的,因而,每一个人已经活过的时间都是无限的。在记忆之外,在遗忘的幽微之处,那些不明之物抛出一个个隐喻,变成了风月幻境里扁平的欲望的形体。
回想起来,有一件有趣的事情,镜子里面的每个姑娘都喜欢用不同的方式称呼我。
先是平儿,她总是叫我老爷。“老爷不该惹凤儿生气的,她心里可惦记着您呢”。“老爷要是想再见见凤,平儿兴许能替您说说情”。“老爷总是没正形,凤还在生你气呢,你还在这里臊我”。平儿很温柔,不像凤那般冷漠。只是她每每都提到凤,时间长了,便像是在指责我一般,于是我就厌烦他了。
接下来是蓉儿,蓉儿喜欢叫我叔叔。我叫她侄女她还不答应,偏偏要我叫他侄儿。我便依了他,可是这幻境倒像是又让人心想事成的魔力似的,时间一长,恍惚间我总感觉蓉儿身上也长了个𣬠𣬶似的,于是她也使我厌烦了。
再后来是一对姊妹,妹妹叫环儿,姐姐叫玉儿。环儿管我叫相公,她老喜欢在玉儿不在的时候说她的坏话,相公长,相公短的。可是每次都会被玉儿发现,但玉儿却好似看不见似的,不仅不在意甚至有些轻蔑,仍然照旧使唤环儿,但也不针对她。这偏偏让环儿更记恨她了。环儿对我说,她的这个玉姐姐,从前本是个玉哥哥,从娘胎里生来的时候便带着一个通灵的宝物。只是某日,玉哥哥又撒起他那混账脾气来,竟真的将那宝贝命根子摔得个粉碎。谁成想,这宝贝没了,他自己身上那命根子也化作乌有,玉哥哥于是就变成了玉姐姐。但奇怪的是,“明明是他将自己的命根子糟践掉了,可怎么我也跟着变成女儿身了呢?”
而玉儿最是有趣,第一次见到我便一把拉住我的手说:“这位相公,我能把你唤作妹妹吗?我从来喜欢女儿不喜欢男儿,打我记事起就想要有一个贴心的妹妹陪伴着,可是只有环儿那个不争气的东西,我这愿望可是从没有实现的。相公随时男儿身,但我一见却不似其他污浊之辈,便喜欢得紧。要不,我们各论各的,平日里我叫您相公,您愿意怎么叫我,我都应着,但在床帐里,你就叫我哥哥,我管你叫妹妹,如何?”
……
如此,种种。
可是,凤呢?她喜欢怎么叫我?她从不叫我。在她的言语里,没有我的名字,也没有称谓。甚至连一个“你”,我也不曾听闻。有什么话要讲,她便直直地说了,仿佛此时此地只有她一个人一般,仿佛这里并没有一个我。于是有时候,她便不说话,只是看着远处,看着远处,话语和思绪沉默在目光里,在视线的尽头飘散。在凤的面前,我没有名字。
我是怎么从这个温柔魔障里逃脱出来的呢?逃脱真的是可能的吗?纵使知道,这里的一切都是虚幻泡影,纵使知道,会落得贾瑞那般下场,可若是你捡到如此一面镜子,又能够忍耐得住姑且一试的愿望吗?姑且一试之后,又真的能从中抽出身来,不再回想吗?你可以逃脱吗?在这样一个幻境,未得满足的欲望在此处膨胀成无尽的邪淫,这都是假的,都是影子,都是风一吹便会消散的云烟,可是,什么又是真呢?你那所谓的真实生活,何处又比这虚幻更好呢?
虽然如此,我仍从中挣脱了。具体是怎么样的一回事?我不知道,我已经忘记,我所记得的是,在那之后我如获新生,可是这新生的肇始早已被拖入了遗忘的无尽幽微。它已经离我无限遥远,我如同遗忘母亲痛苦的分娩一般遗忘了它。
我醒来,骨瘦如柴,浑身散发着臭味。我很饿,我发觉自己身边有一堆空的食品包装,它们宛如被兽齿咬碎一般,我在恍惚的时候把这些东西吃掉了。我不知道它们为什么出现在了这里。
然后,我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我把镜子带到旧货市场卖了二百块钱,换取了几日的饭食。我开始打零工,再之后,又在另一家公司找到一份与从前的职业相似的工作。
等我与陈鸾再见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个在正常的社会秩序当中生存的人了。而那副与凤一模一样的面容我一眼就辨识了出来:我们在童年时期就是好友,随后渐而走远了,这些记忆太过久远,以至我竟然不知,原来我是依据陈鸾的模样在幻境之中拟造出了一个女子,原来凤竟只是诞生于我对于陈鸾的眷念。至于我与陈鸾的旧事,在故事之前的故事,它不值一提。
如今,我已经又有了稳定、富足的生活。我和陈鸾结了婚,我们一起买了一套房子,房贷很高,但我们一起也足以承受。我还把那面镜子赎了回来,时长照一照它的背面,用骷髅和夜叉的凶相警醒自己。
这日,我做了一个梦:
我坐在一把藤椅上,我的面前放了一面镜子,镜子里小人在跳舞,她的身影越来越远,越来越淡,慢慢消失不见。当她完全褪去之后,我看见了我,面色苍白,眼窝深陷,衣衫不整,我的身上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想要看看四周,可我发现自己已经动弹不得。这个时候,有几个仆役和侍女推门而入,最强壮的一个扛了一块门板进来。他们将我抬了上去,摆正了身躯。
可是,正当他们把我抬出卧房的时候,我忽诈尸一般惊坐而起大呼:
“王熙凤啊王熙凤,原来那风月的风,就是风流的风。张开了嘴,就是风流的风,哈哈哈,咳,咳咳咳,哈哈,哈,风流的……!”
登时,一个老嬷嬷用手帕捂住了我的口鼻,我吸不进气,昏死过去。
“你们今儿个都记住了,瑞大爷临了说的话都给我死死压在心底儿最犄角旮旯的地方,不许再提。要是谁嘴巴漏风传到二奶奶耳里,定吃不了,兜着走!”
***
某日,我看见陈鸾拿着风月宝鉴在照,心里一惊,赶忙走过去,果真在镜子里看见了凤的脸。只感觉胸闷气紧,面色涨红。陈鸾见了,又疑惑又担心地问,“你怎么了?”我缓过神来,才明白镜子里面的不是凤,只是与她长得一模一样的我的妻子陈鸾。我也鼓起勇气,拿起镜子的正面照了照,才明白,那原来已经只是一面寻常的镜子了。里面没有女人,没有草原和雪山,没有床帐,里面空无一物。除了我,如我一般的我。
陈鸾夺过我手里的镜子扣到桌上。她走到窗前,我跟过去,从背后抱着她,开始种种怀想。我们是从何时相识?何时重聚?我何时堕入幻境?何时挣脱?我现身在何处?在做些什么?
这时候,陈鸾缓缓抬起了头,顺着窗户看向了远处,又更远处。似有风在吹,又似有言语沉默进了她的目光,散播到了远处,视野的远方,又更远方。
“看!”
她没有叫我的名字。
可是,我的名字是什么?
故事之外
我给那个人做了半套。我一招呼他,他就像小狗似的跑过来了。可是他没有带够钱,我只收了他五十块。
然后他离开了,我开始觉得不甘。我已经好几天没有什么生意了,可是我已经在做着轻贱自己的营生,又怎么能在价格上一贱再贱呢?我应该要回我的三十块钱,那是属于我的,那不过是三十块,他无论如何也能够凑得出来。
我没有打手,没有皮条客,我是自己一个人来做这门生意的。找上门去,他必定不会搭理我,所以我拿了一把菜刀在手上。我远远的跟着他,快到他家的时候几乎跟丢了。不过我顺着窗户找,还是找到他。
但是这个时候,他已经瘫倒在了他家的客厅,仿佛是手里拿着一面镜子,不住地颤抖,似乎是在哭。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猜想他或许很饿了吧,仿佛自己是看见了一只在路边发抖的瘦弱的野狗一般。
所以,我到了便利店,给他买了一些吃的,从他的窗户里扔了进去。便利店老板没有收我的钱,我觉得很奇怪,后来才明白是因为我手里的菜刀。
然后我被便利店老板叫来的警察抓走了。我花了很久才解释清楚,编造了一些无关紧要事情以便隐瞒我工作。我被拘留了三天然后放出来。离开派出所之后,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了他家门口。从窗户看进去,我看到那些食物完好无损,他什么也没吃。
他还那样缩在地上,死了。
原载于公众号:这是个人(the_very_hu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