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关于对平均律音阶的感知可不可靠
这些记录的灵感,和一篇关于欣德米特对平均律半音阶理论的反思和建立的论文-高艺源-《身体现象学视域下的欣德米特半音阶理论构建述议》有关
转一下论文摘要:
20世纪,哲学美学展现了从身心二元论到身心一元论的历史转变,即“身体转向”。对此,本文以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中的身体理论为切入点,重视欣德米特半音阶,并在社会人文视域下解读欣德米特为何在已有的平均律半音阶的前提下,构建以感知为前提的欣氏半音阶
至于欣德米特所建立的半音阶框架的内部关系,作为外行人和闲聊的原因,没有仔细、暂时无法理解文章的第二部分,看完后也许能更具体地明白欣德米特是如何受现象学意义上的身体感知启发。大概地说,这是欣德米特基于泛音而非基音(一个一般意义上的音里频率最低、听起来“最单一、清晰的那‘个’音”)的体系。具体的内容,还请大家去看原文。
关于被抽象出的平均律半音阶CDEFGAB,和单纯音高,和体验所感知到的欣某人所说的半音阶的关系
另外,半音阶所依靠的频率概念所涉及的波概念中,以波长概念为例,这是个在直观上含混🕳️但在抽象和计算上却能理解的“东西”:
它是1)实在的又是粒状的范围的单位-速度(m/s)和2)是实在的又是波状的范围内的单位-频率(Hz)(单位时间内通过的波数)的比值,这个比值的单位却仍然是米,厘米,微米,纳米
但我们该如何理解它的内容—m/s和单位时间内所通过的波数的比值呢,这有些抽象,除非我们认为,当我们谈论波的理论,必须用到粒的一套理论。 所以当谈论波长(Hz)时,我们必须用到速度(m/s)。
那么,当我们谈到平均律,7个音之间分成由12个半音,有“半”的概念,正是因为我们在抽象的意义上认为,彼此相邻的两个键的波长比是一样的,所以我们也就有了单位,也就有了音准
但是呢,回到上边的波长概念,波长λ的单位并不是可感的比如两个粒之间的物理距离(粗糙地说),正如它的计算公式,是速度m/s和频率Hz的比值(Hz便是单位时间内通过某一指定地点的波数,显然,波数之波,并非粒状,那么Hz便是一个在直观上相当含混的、但在抽象和计算意义上却是无比清晰的概念),虽然它也是用微米、纳米、厘米、米这些带有米的来作单位
再次感谢所参考的论文作者高艺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