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及村委会职责
村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会议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
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向村民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群众依法履行各种应尽的义务,依法纳税、服兵役,实行计划生育,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承包,管理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荒坡,水利设施和其他财产,制止非法占用土地,乱砍滥伐林木、毁林开荒、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
三、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组织村民整修道路,兴修水利,植树造林,整治村容村貌,兴办科技、卫生、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落实好五保户”的供养。
四、组织村民制定实施本村发展规划,抓好粮食生产,开展多种方式推广科学技术,发展商品经济,组织村民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引导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五、关心青少年的教育和成长,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动员集资改善学校设施,提高办学质量。
六、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七、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八、依法调解民间纠纷,搞好村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关系,执行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
九、组织制定和执行维护社会治安,搞好综合治理,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
十、依照法律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保外就医的人员进行教育监督。
十一、教育村民发扬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大力倡导勤俭办婚事、丧事,树立科学、文明的新风尚。
十二、开展创建“文明村寨”、“五好家庭”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十三、教育村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