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正在挣扎的一人法务 | 法务实务大家谈(80)
【阅读说明】
《法务实务大家谈》是法务阶梯微信群的互动实录。常见的实务问题,不同的处理方式,不一定正确,也不一定唯一。但相互帮助和借鉴,绝对是真真切切。
【本期关键词】
表决权/停工停产/基金备案/竞业限制/公证文本/委托公证/限制出境/商标侵权/保密义务
1、【表决权】Q:请教一下大家,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重大决议是三分之二,对于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比例有没有具体要求呢?
A1:没有。
(Q:在章程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只占公司股比的10%,是不是认定这10%的出席股东只要过半数通过,决议就生效了?)
A2:对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总数占比没有要求,只要通知到位了,是否参会是股东个人意愿,不出席不影响决议效力。
A3:有约定从约定,建议再认真看下公司章程。
2、【停工停产/工资】Q:请问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因疫情原因企业未能安排工作的,其工资是否也要按“非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条款执行?
A:我的理解是,非全日制用工,法律上是规定不能低于当地最低时薪,以小时计酬,只设置了上限,没有设置下限,相当于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在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那他们没有提供劳动,应该是不用支付薪资的。
但按照广东省发布的文件,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一个月内按照劳动合同支付薪资,第二个月起支付最低工资80%作生活费。这里的文件并没有限定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所以说如果想按未提供劳动不支付薪资,最好还是通过一些书面方式(微信、邮件等)与这些员工确认。
3、【基金/备案】Q:请教各位:公司在管的公司型基金,在委托管理前的注册资本是5000万,但委托时账面净资产是1000万,这种情况向基金业协会做产品备案时,产品规模是以注册资本为依据还是以净资产为依据?
A1:私募是注册资本。
(Q:如以注册资本作为产品备案的规模,是否可以等同于管理人自主管理的资产规模?计提管理费也以注册资本作为计提依据?)
A2:一般私募证券产品,管理费是按基金资产净值计提。
(Q:好的感谢。)
4、【竞业限制】Q:大家早上好,请教一个有关竞业限制的问题:限制条款中的竞业对象,是否必须明确列示出具体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如“…不得与任何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个人或企业…直接或间接地建立事实或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合作关系、代理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不为其提供任何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工作…”,这样的条款,效力如何?约定是否明确?
A1:不必列举具体的公司名称,有效的,但还要注意以补偿金的支付为前提。
A2:比如说我的公司是网约车公司,有同样业务的公司都是不行的啊,比如滴滴,斑马,嘀嗒这些,而且以后也会成立新的公司啊,也不可能穷尽列举啊。
(Q:好的。那如何认定是否有竞争关系呢?如果仅仅是工商信息中的经营范围有重合,是否足以证明?)
A1:不足以,重合的多了。
(Q:好的,谢谢。)
5、【公证】Q:有谁对公证事务比较熟悉啊?想请教一下原本、正本和副本之间的区别。
背景如下:做一个委托公证,内容是:在公证员面前的某委托书上签名、捺指印。(注意一下,签名和捺指印间,用的是顿号。)
我的疑问在于:
(1)委托人需要在几份委托书签名、捺指印?
(2)捺指印是必须要有红色印泥么?
(3)如果委托人只在一份委托书上签名捺指印,那么给到委托人的公证书上的指印部分,是复印件的还是原件?如果是复印件的,那原件就是保存在所谓的原本里面?
A1:我来回复:
(1)委托人需要在几份委托书签名、捺指印?答:全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2)捺指印是必须要有红色印泥么?答:一般都是红色印泥。委托书上的指模必须是原件,不会放复印件,所以原件肯定是红色印泥。
(3)如果委托人只在一份委托书上签名捺指印,那么给到委托人的公证书上的指印部分,是复印件的还是原件?如果是复印件的,那原件就是保存在所谓的原本里面?答:必须是原件。
A2:我做过指纹公证,十个手指都要做的,出的公证书都是红印泥盖的指纹印,要做好多份,不给只做一份的。
A1:指纹公证特殊是使用黑色印泥的,一般一式两份,公证处另外存档一份。
(Q:ok,明白了,多谢。)
6、【房地产/公证】Q:请问下大家,因房屋目前无法过户,买家和卖家能否公证房屋归买家所有,两年后再过户?
A1:公证的是双方签署的合同,不动产还得以登记为准。
(Q:卖家目前资金周转有问题,但房子因广州330政策(2年后才能买卖)不能过户。他就想能不能通过公证的方式把房子卖出去。)
A2:赵律说了,不动产的法律变动以登记为准。公证也仅仅是公证合同,只能说后续你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我有一个想法,公证买卖合同的时候,一起公证授权委托书,让卖方把卖房的权限委托给买方,公证并约束卖方不可卖房,然后去房管所之类的备案。(以上想法只是突发的一个想法,估计没有实操性,且公证委托的内容可能违反物权法定而无效。)
(Q:之前是可以做委托公证,就是卖家把所有事项都委托给买家。但现在的公证不能再做委托代收款,只能由卖家自己收款,就把这条路堵死了。以前很多借名买房用的就是委托公证这招,但不能代收款之后就不好使le[汗]。)
A2:没想到以前居然可以。或者考虑以借款的方式给到吧,即使到最后拿不到房,两年48%的收益,也是蛮可观的。(不考虑有没有钱还的情况哈哈哈)
(Q:有道理,可以做了公证之后再设立一个抵押权。谢谢两位。)
A2:不过要记得考虑合法性、有效性,是否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否属于流质条款,阴阳合同等等,大佬慎用。
A3:预告登记得行不?
A2:预告登记不行的,才三个月有效期。
7、【限制出境】Q:请教各位,客户比较关心,台湾公司拒不执行大陆法院判决,能否对台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施边境限制?
A:参看(两高两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四款,“4.有未了结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的,由人民法院决定限制出境并执行,同时通报公安机关。”可以试试和法院沟通一下,再落实下这个文件是否有效,我没落实~
(Q:好的,谢谢,有这个线索就已经非常感谢了。)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第93条至95条也可看下。

A: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审判工作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五)关于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问题
第三,严格把握限制出境问题。在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中,对当事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应当适用于当事人在我国境内有未了结经济纠纷案件,如其出境可能造成案件无法审理、无法执行的情况。对境外企业法人在我国有尚未了结的经济纠纷案件,可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业务的主管人员依法限制出境。对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果该企业资不抵债,应当按照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处理,不应限制外方的代表人和投资者出境;只有在外方股东利用投资蓄意欺诈的情况下,方可限制外方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境。确需限制外方当事人出境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具体执行中要特别注意有理、有利、有节,同时必须注意限制外方当事人出境,绝不能限制其人身自由;对于任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做法,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制止。
8、【商标/侵权】Q:请教各位,如果把客户的logo放到我们自己宣传册里,会有什么问题?谢谢!
A1:看你和客户合同约定了没=-=
(Q:没有约定,业务自己印了宣传册。)
A2:就是合作伙伴显明吧,就是在产品宣传册中列举出合作伙伴,要征求一下客户同意授权。
(Q:如果没有授权,有什么法律风险呢?)
A2:商标侵权,商业虚假宣传,宣传册召回销毁,要求公司登报声明道歉之类的。
(Q:哦,好吧,有点严重。)
A3:我个人觉得不侵犯商标权,宣传册印合作伙伴侵犯的不是商标权,商标权用以区分产品和服务,商标权保护的不是宣传册的宣传。谁家产品手册印别人商标?
A2:嗯你说的对,没有人这么印。
A3:明显是未经许可对外披露合作方,如果与合作伙伴的合同没有约定保密义务,在不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我觉得没有啥,但如果有约定,那你们违反的是保密义务。你查一下合同。
(Q:好的,谢了!)
轻松一刻
致:正在挣扎的一人法务
小明:做事时,财务部说,你是他们的,行政部说,你是他们的,业务部说,你是他们的,采购部说,你是他们的,连车间主管也说,你是他们的……
申请加工资时,大家说,都不是我部门管的。
致:正在挣扎的一人法务
何同学:先忍着,能力不就是在不断做事的过程中锻炼出来的吗?只要你愿意,不怕辛苦,一人法务,进步相当的大。
班主任:钱重要,能力更重要,别在环境面前投降,抓不了钱就先抓能力吧,钱在能力面前就是附产品。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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